洛陽牡丹紅茶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洛陽牡丹紅茶工藝茶 (資料圖片)
近日,洛陽牡丹紅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批準,正式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牡丹紅茶作為我市農產品中的一顆新星,是如何獲此商標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對牡丹紅茶及其他產業的發展有何影響?
發展伊始,便確定品牌發展路線
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1年9月,經過組織專家在本地及信陽、福建等地進行實地考察,我市獨辟蹊徑,決定將國花配國飲,研發出獨具我市特色的洛陽牡丹紅茶。為將洛陽牡丹紅茶產業做大做強,使其成為我市的名片產品,發展伊始,有關部門便確定了走品牌路線的發展道路,其中注冊商標是重要一步。
2011年10月,市農業部門開始著手商標注冊準備工作,但考慮到普通的商標注冊不能完全體現出洛陽牡丹紅茶本地特色的唯一性,且無法充分體現牡丹紅茶的文化內涵,因而轉為申報條件更高、獨具當地特色、影響力較大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根據要求,申報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主體,必須是當地政府授權的社會組織團體。為此,2011年11月,經市民政局批準,由市農業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的洛陽牡丹紅茶協會成立,會員由從事茶葉生產、牡丹種植、牡丹深加工、茶葉經銷、茶社等經營單位和大專院校、農技推廣等科研單位組成,從事牡丹紅茶的研發、生產、營銷。
今年2月,該協會正式向國家商標局申報“洛陽牡丹紅”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報期間,洛陽牡丹紅茶頻頻在全國多地精彩亮相:5月獲得省名優茶評審新產品獎,9月獲得全國農產品加工業投資貿易洽談會金獎、河南紅茶“四大名旦”稱號……此外,為規范牡丹紅茶市場,我市還積極開展了《洛陽牡丹紅茶標準》的制定工作。
近日,洛陽牡丹紅茶協會正式拿到國家商標局頒發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證書,洛陽牡丹紅茶成為我市繼偃師銀條后第二個獲此商標的產品。
歷史久、特色足,具備申報條件
該負責人介紹,申報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具備兩個重要條件:一是該產品在本地具有一定的發展歷史,二是該產品要具備當地獨特性,即該產品只有在當地的環境下生長,才能達到一定品質標準,在其他地方無法達到此標準。
“洛陽地脈花最宜,牡丹尤為天下奇。”據《洛陽農業志》記載,我市的牡丹人工栽培始于隋,盛于唐,甲天下于北宋,牡丹種植歷史可謂歷史悠久,我市也成為我國牡丹資源的重要分布地和最早栽培地。此外,我市地處中原,氣候溫和、土質肥厚、雨量適中,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使洛陽牡丹別具特色,以花大、色艷、形美、香濃而著稱。
我市也有發展茶樹的歷史,西部山區有近萬畝丘陵、坡地,土壤、溫度、光照、降雨等自然條件適宜茶樹生長。20世紀70年代,嵩縣曾經有過一定面積茶樹的種植,目前,車村鎮陳樓村、白河鎮大青村存留的少量茶樹依然茂盛。
近年來,隨著相關政策的出臺,我市茶產業發展駛上快車道。2011年,河南省茶產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出臺,我市被列為“茶葉生產加工輻射帶”;今年6月,嵩縣車村鎮和九店鄉建成2000余畝的示范茶園,種植有福鼎大白、肉桂、金觀音、老縱水仙等品種;7月,我市加入“茶葉之路”國際友好城市聯盟……我市茶產業發展面臨諸多契機。
“得天獨厚的歷史、自然、政策等條件,助推了我市牡丹紅茶的發展。”該負責人說。
助推產業發展,具有借鑒意義
“洛陽牡丹紅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獲得,可帶動全市牡丹紅茶朝標準化、產業化方向發展,這對我市其他產業的發展也有借鑒意義。”該負責人說。
洛陽牡丹紅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雖歸其申報主體——洛陽牡丹紅茶協會所有,但全市范圍內的牡丹紅茶產品企業,如果其生產標準、產品標準符合牡丹紅茶的相關標準,均可向該協會申請,經批準后使用該商標。這將有利于牡丹紅茶的標準化生產,也有利于相關部門對牡丹紅茶進行統一管理,規范牡丹紅茶市場。
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還有利于擴大產品宣傳,將洛陽牡丹紅茶打造成獨具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產品、我市的一張城市名片,通過對產品的高、中、低等不同檔次的開發,使其成為游客饋贈親朋的佳禮。
此外,借鑒其他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產品經驗,具有該商標的產品要比其他同類產品價格高出不少,受經濟效益增加影響,可吸引更多的企業加入到牡丹紅茶產業中來,一方面可以調整農業結構,帶動我市的茶樹種植,增加農民收入,另一方面也可進一步拉長牡丹產業鏈條,增加牡丹種植效益,促進牡丹產業發展。(記者 趙佳 通訊員 馬明 文/圖)(原標題:洛陽牡丹紅茶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