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廂”“那廂”是“這邊”“那邊”的意思,它跟古代的建筑有關。
古代民居多為四合院,四周都是房,位置最好的是北邊的房,門朝南,冬暖夏涼,為正房,一般是家中有地位的人住。東、西兩面的房子叫廂房,歸小輩們住。東方為陽,東廂房一般是男孩子住,西廂房則留給家中的女孩子住。有條件的人家,則會在后院里另起小樓,讓女孩子住在繡樓上,一般不與外界接觸。家里來了客人,孩子們(尤其是女孩子)不便出來,只隔著門喊一句“這廂有禮了”,算是打招呼。“這廂”的“廂”便是由此引申而來的,意思相當于“邊”或者“面”。
洛陽人說“這廂”,喜歡說成“這槍”。臺灣著名詩人余光中的那首《鄉愁》,如果用洛陽話來念,就成了“我在這槍,新娘在那槍”,聽起來不覺得憂傷,倒平添了一股火藥味兒。
都說洛陽話土氣,其實不然。想象一下,風華絕代的崔鶯鶯與張生若在洛陽街頭相見,張生必得拱手作揖,無比歡喜地說一句:“小生這槍有禮了!”鶯鶯則曲身道個萬福,軟軟地說:“小女子這槍有禮了。”那情景,是不是比今天簡單的一句“你好”要雅致得多呢?□姚智清(原標題:趣說洛陽話 “這槍有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