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詞新話】
《論語》中有些字、詞、句的解釋,古今聚訟紛紜莫衷一是,怎么辦?向古代訓詁大師學習唄!清代高郵王氏父子考釋《詩經·邶風》“終風且暴”疑難字詞句堪稱典范。
“終風”,漢代毛亨說是“終日風”,韓嬰說是“西風”。王氏父子通過對《詩經》中“終溫且惠”“終窶且貧”“終和且平”“終善且有”等“終~且~”格式句子的分析歸納,認識到“終風”的“終”是類似“既”的意思。楊樹達先生將這一方法稱為“審句例”,也就是我們說的“考察分布”。
有人問,王氏父子博聞強記才能“審句例”,你學得到嗎?現在可是大數據時代,搜集例句并不難;難的是沉下心坐冷板凳,逐條分析歸納例句。
例如,有人讀《論語·衛靈公》“有教無類”為“域教無類”,說是孔子要限制平民受教育。我們在《左傳》等書中找到十幾個“有~無~”格式的句子,如“有備無患”“有常刑無赦”,證明此說無據,傳統的理解“對任何人都可有所教誨,沒有種類的限制”才是正確的。
“小不忍則亂大謀”
《論語·衛靈公》“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忍”有兩種解釋:忍心,忍耐。我們窮盡搜羅當時典籍中的“忍”,發現當它受否定副詞修飾且不帶賓語時,從《論語》成書時直到漢末,只呈現“忍心”的意義。小不忍,是小小的不忍心,也即小小的仁慈。漢朝人正是這樣理解的。
《史記·梁孝王世家》記載,漢景帝和弟弟梁王酒至半酣時說:“我死以后傳位給你。”竇太后很愛梁王,十分高興。于是,袁盎等入見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終,欲誰立?”太后曰:“吾復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禍,禍亂后五世不絕,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太后乃解說,即使梁王歸就國。
“未知,焉得仁?”
《論語·公冶長》十九章,學生子張在給楚國令尹子文、齊國陳文子評功擺好后,兩次問孔子:“仁矣乎?”孔子都回答:“未知,焉得仁?”以前注家的解釋大都是,孔子先委婉回答“我不知道”,然后補充:“這怎么能算‘仁’呢?”
我們經過對《論語》成書時代典籍的窮盡統計發現:1.當時回答“不知道”時常說“不知”,從不說“未知”。“未知”一般總要帶賓語,如“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當“未知”的“知”讀作“智”時卻不能帶賓語(當時無“智”字,知、智都寫作“知”)。2.“焉得”總是處在因果、條件復句的第二個從句。
根據令尹子文推薦接班人不成功這一事實,可知“未知,焉得仁”是個因果復句。應當譯為:“他未能做到‘智’,怎么能夠算‘仁’呢?”漢代王充《論衡》正是這樣理解的。
原來孔子認為有智慧才是稱“仁”的先決條件哪!倒過來說,“擇不處仁,焉得知?”(《論語·里仁》)——選擇居所,那兒卻沒有仁德,怎么能算有智慧呢?這一解讀對于中國哲學史研究是有意義的。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據說有八種標點;有位先生在電視上說這“體現了中國人的智慧”。我不懂何以這段話有八種斷法或“回”有四種寫法就“體現了中國人的智慧”?我們證明只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傳統斷法是經得起“審句例”檢驗的。斷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當時語言中的“可”,沒有這種用法;斷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當時固然有“可使”“不可使”,但這“使”是“出使”的意思……
這段話是鼓吹“愚民”嗎?通過“審句例”可知,“可”除了單獨使用,只表達客觀可能,不能表達主觀意志。如:“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之宰也……赤也,束帶立于朝,可使與賓客言也。”(《論語·公冶長》)“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孟子·告子上》)
可見,這話并未“主張”愚民,應當譯為:“老百姓,使他們順著我們的道路走去,不難做到;使他們知道那是為什么,難以做到。”后來的漢語中,“可”能夠表達意志了,如:“不可隨地吐痰!”說孔子這話主張愚民,是以今律古。《孟子·盡心上》:“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也。”正是這意思。
“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
《論語·堯曰》“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以前的著名注本包括《論語譯注》《論語新解》,都把“誰”當成主語,翻譯后句為“又有誰來怨恨呢”“又誰來怨你呢”。可是下文“欲仁而得仁,又焉貪”,《論語譯注》又譯后句為“又貪求什么呢”,把“焉”當成賓語了。其實“又誰怨”“又焉貪”是同一格式。上古漢語疑問代詞“誰”“焉”作賓語一般位于謂語動詞之前,這一“誰”可能是賓語,“又誰怨”應譯為“(他們)又能怨誰呢”。
既然主語“誰”和賓語“誰”都在謂語動詞前邊,怎么鑒別呢?我們統計了《左傳》中共74例“又”,發現它總是位于主語之后,賓語之前。“又誰怨”的“誰”應當是賓語;而“吾又誰怨”“吾又誰與爭”(《左傳》)的“吾”才是主語。沈玉成《左傳譯文》譯前句為“我又去怨誰呢”,是對的;譯后句為“又有誰來和我們爭奪”,未達一間,應當譯為:“我們又跟誰去爭奪呢?”揆之上文“若適淫虐,楚將棄之”(沈譯:“如果走到荒淫暴虐,楚國自己會拋棄他”),若合符契。
(作者:楊逢彬,系上海大學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