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洪
沸沸揚揚的“鳳凰古城門票事件”持續了一周,不出意料,媒體的質疑和古城商戶的抗議沒有擋住管理者收費的步伐。
148元的門票開收了,商戶們的關鋪抵制被指“聚眾鬧事”了,政府回應說收費是“造福古城”了——反對又怎樣?反對的聲浪擋得過政府部門的一紙收費通知么?擋得過所謂“省物價局”的一紙批文么?民意無法穿透這兩層紙,再多的抗議也是浮云。
強悍的“收費通知”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過去一周,反對“鳳凰收門票”的人們大抵一直以為自己是與鳳凰縣政府抗辯,以為與民爭利的是縣政府,現在發現,這是一場民眾與政府、私企之間的抗爭。
據報道,鳳凰新組建的景區管理服務公司,是由葉文智經營的鳳凰古城公司、南華山公司、鄉村游公司與政府合建而成。其中,政府以土地入股49%,葉文智占股51%。原來,鳳凰古城不姓“鳳凰”,是姓“葉”了。
鳳凰古城,誰的城?
如果說,政府的49%股權,勉強是代表著鳳凰古城民眾——但是,沒有任何公開聽證程序證明,民眾愿意授權政府以土地入股籌建企業經營古城,那么,葉文智究竟花了多少錢,竟能夠買下鳳凰古城51%的經營權?又是誰批準了,是葉文智而不是其他經營者能夠有權買下鳳凰古城的經營權?
鳳凰縣政府網站上的資料說,據《鳳凰廳志》記載,在夏、商、殷、周以前,這里即為“武山苗蠻”之地。“歷史演遞,云卷云舒,悠悠數千年,鳳凰古城鎮竿的地位日顯重要,最終成為統轄”大湘西“二十余州、縣(廳),輻射影響至湘鄂川(渝)黔四省(市)邊區的一個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中心,這種中心位置一直延續到解放前夕。”
幾千年歷史歷數下來,并沒有看到鳳凰古城曾經專屬過某個姓氏,古城今天的格局和建筑形態,它的歷史和文化,是無數民眾的生活累積而成。若要說有權將古城圈起來,以“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的姿態,對外來者收取“過路費”,這個收費權是在鳳凰古城百姓手中,既不屬管理者,更不屬“葉氏”。
然而,至今,沒有任何公開聽證程序證明民眾的權利得到尊重。不僅沒有得到尊重,收費還收到了古城居民的頭上。鳳凰本地小伙兒帶女友回家,因女友不是直系親屬被索要門票。當地一名副縣長解釋說,規矩定了就要有嚴肅性。不過,這位副縣長又說,鳳凰不是不講人情,鳳凰景區工作人員對待散客往往是很寬容的,天黑幾乎不查票。這,是不是說“鳳凰男”要摸黑進城才能不花錢?
在鳳凰古城門票風波上,最關鍵的問題是利益問題,核心的問題則是權利問題。鳳凰縣民眾、鳳凰縣政府、鳳凰縣規模私企以及散而小的商戶們都各有什么樣的權利,先要搞清楚,在此基礎上才能談收不收費、怎樣收費、所收費用如何支配的問題。把主人家撇在一邊,管理者自說自話引入外來資本,圈起主人家的院墻收費,主人進出需出示證件,這實在不是公仆們干的事。(原標題:評論:鳳凰古城,誰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