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好書
去年7月2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出了《關于開展特色小城鎮培育工作的通知》,到2020年爭取培育1000個特色小鎮的工作目標開始進入到各級政府的視野,各級財政資金、政策、措施開始向特色小鎮傾斜。然而,在各地政府、企業、投資人對特色小鎮概念熱情高漲的同時,很多人也對特色小鎮的定義和內涵開始感到困惑。一個小鎮,到底怎么樣才能稱得上是有特色呢?
說起特色小鎮,很多人都會想到歐美。在歐美工業化發展的進程中,小城鎮始終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倫敦、巴黎等大城市發展的同時,許多歷史小鎮的文化之根不但沒有斷裂,反而保持了其獨特的魅力與活力,經濟生產和社會生活都實現了平穩發展。近年來,我國也引進了不少關于歐美小鎮的建筑規劃與設計參考,然而,在數十年的歐美建筑文化大規模普及之后,人們卻發現一個問題:照搬歐美特色小鎮的外表容易,要實現像歐美小鎮一樣的文化自信和品牌、品質、品位生活和產業卻不容易,這是為什么呢?
因工作原因,本人曾接觸過一些歐美特色小鎮。如果從歷史的視角看來,正如“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歐美小鎮的特色也大都經由歷史形成,并且基本都具備以下五大核心元素:一是特色精神地標、政治地標、社區與公共空間。二是特色名人故居、莊園農場、博物館、文化傳承與教育機構。三是特色品牌美食手工、特產市集、風俗規矩、生活方式與特色企業。四是特色儀式節慶、展會賽事與相關類別上下游產業。五是特色自然景觀、旅游民宿和生活體驗。
平心而論,中國小鎮從來就不缺少特色,特色小鎮的五大要素基本也都具足。但我們缺少的是從精神高度理解小鎮文化,不懂珍惜尊重本地居民的歷史記憶和美好向往,沒有用心整理、提煉本地特色并把特色加以保護、挖掘、傳承、創新設計的眼光和心態,也常常缺少對本地文化和旅游文化關系的深入分析和對相應服務業的由衷敬意和把握提升。很多地方在浮躁的開發、旅游、經濟、商業的氣氛中,一味強調GDP的收入,為此不惜坑蒙拐騙、毀真造假,導致人們“不去后悔,去了更后悔”;許多特色小鎮的文化只是一個標簽,實際只有粗糙簡單的初級體驗,難以升華,讓人“來了一次就再也不想去了”,這些做法對于小鎮的百姓、環境、歷史和社會道德建設都不能算是負責任的。
特色小鎮不只是一個經濟名詞,也應該是一個文化名詞。有沒有文化特色、文化精神與文化自信,都直接影響到一個特色小鎮有沒有靈魂、魅力、真實感和長久吸引力,影響到它的特色是不是偽特色。一個小鎮的文化特色要真正樹立起來,除了需要有經濟支撐和差異性概念以外,更需要有一批真正理解、懂得本地歷史傳統與民眾情感的文化人、鄉賢立足本地,放眼世界,扎根生活,聯結社區,自覺承擔起本地文化保護、傳承、創新、建設和品牌建設的重要責任,并且在正視、尊重、敬惜、愛護和善待本地文化基因的基礎上,為該地區持續培育出有品質、有細節、能為本地生活與生產持續注入活力的有根的地方文化。唯其如此,中國才會擁有一批真正具有東方特色、大國自信,令民眾喜愛、讓世界矚目,真正將中華文化精髓傳承到子孫后代,不但能生錢、興業更能養心、“續命”的特色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