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下簡稱“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以下簡稱“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決定開展名城和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
據介紹,此次名城和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的總體要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文件精神,以高度政治責任感組織做好本次名城名鎮名村評估檢查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階段評估檢查任務,認真總結取得的成就,梳理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提出新形勢下繼續做好名城和名鎮名村保護工作的思路。
本次評估檢查范圍涵蓋132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25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276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和《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方案》,重點評估檢查保護范圍及數量變化、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情況、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規劃、地方法規及相關政策制定、基礎設施改善與國家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等內容。
評估檢查采取自評自查、互評互查和抽查3種方式。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文物部門對本地區的名城和名鎮名村組織開展自評自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文物部門組織成立評估檢查組,開展跨地區交叉評估檢查。住建部和國家文物局還將赴各地抽查,重點評估檢查保護工作成績顯著和存在問題較多的名城和名鎮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