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推薦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天,從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結束。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均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向河南省曲劇藝術保護傳承中心辦公室反映(信函以發送日期郵戳為準,電子郵件以發送日期為準)。反映須實事求是,并提供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以便于核實了解有關情況。
聯系單位:河南省曲劇藝術保護傳承中心
聯系電話:0371—651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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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