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新規保護京杭運河遺產
2013/9/26 10:25:38 點擊數:
【字體:大 中 小】
本報訊 10月1日,山東省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山東省大運河遺產山東段保護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該辦法旨在對京杭大運河遺產山東段進行保護、管理和利用。據了解,這是大運河沿線八省市中第一個出臺專門管理辦法保護運河的省份。 該辦法明確了山東段大運河遺產內涵。大運河遺產山東段包括京杭大運河相關的水工遺存,各類伴生歷史遺存,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環境景觀,以及近代以來興建的、具有文化代表性和突出價值的水工設施。大運河山東段全長約643公里,經過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與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的調查,共登錄不可移動文物點229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7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45處。
《管理辦法》規定,在大運河遺產山東段保護規劃劃定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實行建設項目遺產影響評價制度。除依法批準的防洪、航道疏浚等工程外,不得在保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嚴禁挖沙取土、亂搭亂建、排放污水、刻劃文物本體等行為,違者將被處最高3萬元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管理辦法》,山東段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保護工作,大運河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李佳霖)(原標題:山東出臺新規保護京杭運河遺產)
責任編輯:M005文章來源:中國文化報(201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