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拉薩1月15日電 (記者 唐朝楊)記者18日從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大第三次會議上獲悉,自西藏2005年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以來,截至2014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投入1.2億元(人民幣,下同)用于西藏非遺保護。
據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在會議上提供的材料介紹,中央財政投入的1.2億元主要用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此外,西藏自治區財政至今也投入了4000萬元的非遺保護資金。
各級各類財政資金投入,使得近年來西藏非遺保護得到促進,據西藏自治區文化廳非遺處處長吉吉介紹,2014年,西藏望果節、扎什倫布寺彩紗壇城繪制技藝、雄色寺絕魯等13個項目入選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使得西藏國家級非遺項目達到89項;拉薩市城關區古藝建筑美術公司、西藏唐卡畫院等被命名為第二批國家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西藏國家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由此增至4家。
西藏首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也于2014年正式公布,12家項目保護單位獲命名。
“2014年,文化部還組織專家對拉薩河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工作進行了嚴格評審,一致認為拉薩河流域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的文化資源深厚、存續狀態良好、有廣泛群眾基礎、政府保護措施得力,符合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申報條件和要求。”吉吉表示,2015年西藏將力爭實現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零的突破。
在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方面,2014年,藏族天文歷算國家級傳承人貢嘎仁增、藏族唐卡勉薩畫派國家級傳承人羅布斯達榮獲第三屆中華非物質文化遺產薪傳獎,西藏“薪傳獎”得主已增至5人。
“另有123人被認定為第三批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使得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總數達到350名。”吉吉介紹,2014年,那曲地區公布命名了71名格薩爾說唱藝人為地區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成為西藏第一個公布命名地級傳承人的地區。
西藏還于2014年啟動了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對拉薩覺木隆藏戲次旦多吉、仁布江嘎爾藏戲次仁、藏族唐卡勉唐派丹巴繞旦、藏族天文歷算貢嘎仁增4名國家級傳承人進行了搶救性記錄。
此外,《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也于2014年6月1日開始實施,首次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全面納入法制軌道,成為中國第14個出臺非遺保護地方性法規的省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