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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李斯和秦始皇在專制路線上又一默契

2012/4/6 10:43:00 點擊數: 【字體:


    【國宴風波】

   
沸沸揚揚的焚書事件,到底是怎么發生的?

    最終的原因都很清楚,當然是秦的決策人秦始皇頒布了焚書令;原因的原因也很清楚,那是因為丞相李斯的上書建議。

   
李斯上書是專長,在對他的歷史記載里,有過好幾次上書的記錄。最出名的是《諫逐客書》,文采飛揚,妙喻連珠,是秦之難得的好文;最糟糕的當是關于焚書的上書,是秦之不該得的壞文。

   
李斯上書并非來自作文的沖動,他是文人不錯,同時他更是立志當官并果真當上了大官。曾經為士和已經入仕的雙重經歷,對觀察他的上書尤為重要。

   
上書的原因來自咸陽宮的一次爭議,這是發生盛大宴會上的偶發事件,可把它稱作國宴風波。而國宴風波則因為制度之爭,制度之爭說白了就是古今之爭,即過去的分封制與秦推行的郡縣制之間的爭論——二者的分歧是一個老問題,同時也是懸而未決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場斗爭遲早要來。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一場存在已久的斗爭,雖說它的到來不以人們的意志而轉移,但它真的爆發時,我們仍然可以研判,爆發的時間、地點是否合適。而這一點,可能影響到斗爭的最終走向。

   
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設置酒宴,舉辦招待酒會。這次官方的正式聚會,估計參加者眾,文武百官想必盡數出席,連七十位博士也都受邀到場。一場氣氛熱烈的招待會,在進行中有些不愉快,恐怕秦始皇本人也無法意料。

   
沒有確切的史料解答,秦始皇為什么安排此次大聚會。我們能夠掌握的信息是,此時秦一統天下已經八年,北方和南方的形勢進一步穩定,秦版圖空前廣大。北方攻防結合,蒙恬的三十萬大軍北逐匈奴,收復今內蒙古一帶的大片土地,設三十四個縣(一說四十四縣),并在一條漫長的防御帶上開始修筑長城;南方戰事與安撫并舉,隨著南越平定,嶺南一帶收入版圖,設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秦以遷徙的策略,讓漢人同越人雜處。

   
南北邊地基本安定,當是招待酒會一年前的事,估計不是舉辦此次宴會的主因。有觀點認為,此次宴會當是一年一度的國慶招待會,或可聊備一說。以我看,秦始皇設宴招待群臣,很可能關乎都城建設的慶典,比如位于渭水北岸咸陽宮殿群的落成。

   
此前一百三十多年前,孝公和商鞅決定移都咸陽,拉開了都城建設的序幕。其中的咸陽宮,當是所有宮殿建設中最為浩大的工程,它在昭王時代建成啟用。伴隨秦統一天下的進程,氣魄過人的嬴政,早有把國都建成天下之都的謀劃。據說,秦軍每征服一國,便安排專業人員繪其宮殿,依樣在咸陽附近仿造重建。渭水北岸,高高的坂原,各具特色的六國宮殿由此平地拔起,應該是眾星捧月地圍繞著先前的咸陽宮,形成蔚為大觀的渭北咸陽王宮區。

   
而舉辦招待會的公元前213年,恐怕是咸陽都城建設的一個轉折點。從建設的時間表上分析,渭北的建設大功告成,渭南宮殿和皇室園林新一輪規劃建設即將全面鋪開。都城向渭南拓展,昭王是先行者,一座橫橋飛架南北,更是一個帝都氣度非凡的象征;秦始皇的規劃手筆則更大,一北一南雙城對峙的空間布局,被后人推崇為象天的構造,顯示出千古一帝不可一世的霸氣。

   
以一場盛宴作為建設的慶典,只是我的猜度,相比不能確定的原因,完全能夠確定的結果則是,由秦始皇名義擺開的這場宴會并不愉快,發生了意想不到的爭議。

   
一般的爭議都來自意見不合,它的背后是人的價值觀的差異和性情氣質的沖突,一比高低的辯論,各不相讓的是非之爭,在酒桌上是常事。而這事發生在國宴上,就可能會讓情況變得略為復雜。

   
沒有先兆的事件,突發于酒宴進行之際。

   
秦朝國宴是何種禮儀,我沒有看到史書上的記錄,估計要比周朝的規范簡略,屬于周天子舉辦宴會縮水改造版。但進酒的程序一般不會變,總會從公卿開始為皇帝祝酒,以下類推。輪到參與議政的博士官團隊進酒時,氣氛想必十分熱烈。因為這是清一色的知識分子群體,能說會道,再加上共有七十名之多,即便廳堂再大,隊列也會顯示出一定的規模。

   
此時,管博士的官是仆射(”)周青臣,他領頭趨前頌揚說,從前秦地不過千里,完全仰仗陛下神靈明圣,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把諸侯國改置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您的威德,自古到今誰人能比呢?

   
話說得很馬屁,但是在酒宴的特殊場合,借酒表忠,話說大些,也屬于禮多人不怪。嬴政很受用,史書上說始皇悅是實情,不高興才怪呢。

   
沒想到,關鍵時刻殺出了一個淳于越。當然這個關鍵時刻不是議程設定,而是淳于越的發言帶來的,他當面向秦始皇表示不同意見:

   
一是,殷朝、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靠的是分封子弟功臣,來給自己當作輔佐。如今陛下雖然擁有天下,但自己的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像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靠誰來救援呢?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

   
二是,周青臣當面阿諛,只能加重陛下的過失,這人不是忠臣。

   
嬴政聞言后什么反應,書里沒有記載,但宴會廳里總免不了些許尷尬。此時,唯一的記錄是始皇下其議,嬴政可能不高興,卻不便發作,打破僵局的最好辦法是———面對群臣征求意見:你們同意他的意見嗎?

   
歷史,又一次把發言權交給了李斯。

   
此時的李斯位至丞相,居三公之首,他是在嬴政即位那一年進關入秦的,來到秦國已經長達三十四年。長期在嬴政身邊工作,加上位高權重,再加上有雄辯之才,李斯在皇帝尷尬時分不可能袖手旁觀。

   
果然,李斯一言,豈止滿座皆驚。

   
【焚書建議】

   
李斯的焚書提議,是直陳于宴席之間,還是事后上書所為,同一本《史記》上,《李斯列傳》和《秦始皇本紀》給出了兩種答案。

   
籠而統之,李斯的觀點主張大體如下——

   
首先是闡述自己的認識論,即對歷史時勢的認識,突出與時俱進的史觀。

   
時變異也,是他討論這個問題的出發點。五帝的制度并非一代重復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襲一代,可是為什么都能治理天下?李斯解釋說,并不是他們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于時代變了,情況不同了。

   
其次,強調制度和政策的現實必要性,通過對時局的分析,批判復古派。

   
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李斯的話說得有些重,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李斯直接點名批駁了,但還在講道理,況且淳于越所說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效法呢?從前諸侯并起紛爭,才大量招攬游說之士。現在天下已經平定,法令統一,百姓在家就應該致力于農工生產,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令刑禁。

   
接著,李斯上綱上線了,話鋒一轉,開始咄咄逼人: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這番話就等于定性了,意思是儒生之所以要效法古代,目的是以此來誹謗當世,惑亂民心。

   
分析、評價、定性,李斯在鋪墊之后,提出了驚世駭俗的焚書建議——

   
丞相臣斯昧死言:

   
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李斯的這個建議來得不尋常。

   
先看首句,所謂丞相李斯冒死進言的表達,并非是為表示決心與忠心,也不是客套話,而是臣子對皇帝說話和行文的一種慣例,其本質就是為了突出君尊臣卑不同地位的定位。明白這一點很重要,大臣之所謂,意味著要從思想和行動上臣服于一國之君的尊位;至于一般官吏和老百姓,那就更不用說了。所以————的尊卑,不僅是政治規范,而且還是行為準則。

   
第二個自然段針對現實的議論,交代古代因為天下散亂諸侯并作,引出過去私學泛濫的話題;聯系皇帝并有天下的現實,認為在是非分明、黑白清晰的時代,私學的害處早已暴露無遺:

   
一是,會引發民間聚集一起來非議法令;

   
二是,會助長一種歪風,就是根據自己所學,對朝廷出臺的政策指令亂發議論;

   
三是,會帶來政壇上的邪氣,入朝不入心,出朝亂議論,在君前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異說法以抬高自己,在民眾當中帶頭制造謗言。

   
像這樣的壞風氣壞現象如果不禁止,會出現什么結果?李斯從上和下兩個層面分析說,在上面,君主威勢就會下降,意思是人家就不買你皇帝的賬了;而在下面,朋黨的勢力就會形成,那就會形成像呂不韋一黨的政治勢力了。所以,一定要禁止。

   
第三段才是關鍵,怎么來禁?李斯長期擔任司法長官,主持過秦律修訂,列出幾條法令對他來說是本職工作、小菜一碟——

   
規定一,要求史官除保留秦國史記之外,將所有史書燒毀,可謂內外有別

   
規定二,焚書的具體法條,一是要求集中焚書,除博士官以職務行為藏書外,個人收藏的《詩》、《書》、諸子百家著作,全部都要送到地方官那里去統一焚毀;二是禁止言論自由,有敢在一起談議《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借古非今的更要滅族抄斬。

   
規定三,是對執法者的要求,官吏如果知情不報,故意隱瞞,以同罪論處。

   
規定四,時間期限以三十天為限,拒不燒書的,臉上刺字,并罰做苦力。

   
規定五,屬于免責條款,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不在清除之列。

   
規定六,屬于補充規定或延伸性條款,禁止私學,愿學法令的,以吏為師

    
以上李斯的系列化主張,在我看來,并非全是在宴會上的言說。很大的可能是,他在咸陽宮的酒會上,只是旗幟鮮明地批駁了淳于越的復古觀,并指出其危害性,而具體的焚書建議,則是事后深謀遠慮的結果。

   
對于宴會上的復古言論,李斯在事后可以有幾種選擇:一是不再追究;二是高度重視,組織更加猛烈的批判;三是乘虛而入,讓斗爭全面升級。

   
李斯在秦國政壇屬于步步為營的不倒翁。他出于呂不韋的門下,卻能夠成功地擺脫和呂黨的牽連,獲得嬴政的信任與重用;以楚國游士的身份入秦,卻能度過逐客的危機,步入皇帝一人之下的相位———這一切,除他本人的才干之外,還得益于他的遠見、謹慎,和對時機的判斷與把握。同時,從中看可出他性格氣質的影響,作為河流氣質下游型的知識分子,如何借勢和把握借勢的時機,李斯深諳其道。

   
由此帶來新的問題:李斯的深謀遠慮,何以引發一個被后人口誅筆伐的惡劣事件?對李斯的焚書奏議,秦始皇大筆一揮,是否可以作為秦政正式走向文化專制乃至全面專制的標志?焚書事件的發生,在它的背后還會有哪些不為人注意的原因?

   
【制度大討論】

   
圍繞分封制還是郡縣制,朝堂之上的制度之爭,不是第一次。

   
早在八年前,秦始皇完成統一之初,朝廷就此曾展開過討論。

   
那一次,是由丞相王綰提出分封建議引起的。王綰認為,諸侯剛剛消滅,而燕、齊、楚地處偏遠,如果不在那里設王,就無法鎮撫,所以向秦始皇提出了立各位皇子為王的奏議。

   
秦始皇未置可否,把議題拿到桌面上讓大家討論。結果是,群臣皆以為便,大家都說好,可見分封一派在當時的秦國政壇占主導地位,在人數上處于絕對多數。

   
只有廷尉李斯不以為然。一邊倒的聲音里,他果斷地站了出來,以周的衰亡為例,旗幟鮮明地向秦始皇表示——分封之法不可取:

   
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親屬很多,可是他們的后代逐漸疏遠了,互相攻擊,就像仇人一樣,諸侯之間彼此征戰,周天子也無法阻止。現在天下靠您的神靈之威獲得統一,都劃分成了郡縣,對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賦稅重重賞賜,這樣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讓天下人沒有邪異之心,這才是使天下安寧的好辦法啊。設置諸侯沒有好處。

   
分封會帶來彼此之間的征戰,這是李斯提出否定的要點,也是他進行論證的邏輯起點,秦始皇對此深表贊同,當即表態說:

   
從前天下人都苦于連年戰爭無止無休,就是因為有那些諸侯王。現在我依仗祖宗的神靈,天下剛剛安定如果又設立諸侯國,這等于是又挑起戰爭。想要求得安寧太平,豈不困難嗎?廷尉說得有道理。

   
借助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里的語式,決定權通常都掌握在關鍵人的手里,秦始皇顯然是能夠決定制度最終選擇的關鍵人物,他一錘定音,以設立了三十六郡的創新制度,結束了第一次朝堂上的古今之爭。但這一次的制度之議畫上句號,不等于說分封的強大聲音從此煙消云散。

   
今天,我們也許很難明白,王綰的分封之議為什么會在秦權貴大臣中有如此巨大的市場?一個似乎是倒退甚至是復辟的制度,為什么會有眾多追隨者?主要的原因恐怕是大臣的心里都會有一份王綰式的擔心,那就是統一后的秦帝國地域過大,邊遠地區天高皇帝遠,大家擔心那里的局面不大容易控制。再一點,就是分封制搞了那么多年,有一套完全可以借鑒和參照的運作模式與制度規定,它足以在各個階層尤其是公卿大夫階層,形成習慣成自然的文化基因

   
滅山中賊易,滅心中賊難。

   
秦帝國雖然消滅了諸侯,但是兇悍的利劍與鐵蹄無法消除諸侯在人們心中的影響。何況,丞相王綰還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復古派,他只是一位非典型的分封制度設計者。因為他的分封主張,是指對局部地區的分封,是為了安撫邊遠地區而采取的制度化安排。這種主張并不是周的分封制的復制或翻版,而是一種帶有混合并行意味的新制度——以郡縣制為主、郡縣和分封合二為一的制度,它大體類似后來西漢推行的郡國制。對此大臣們紛紛稱是,我想主要也就是基于其郡國并列的特點,否則,我們容易得出秦廷上下都是一批老古董和保守黨的錯誤印象。

   
然而,從史書的記載上,我們直到今天也不清楚,王綰提出的設王分封,具體的制度設計到底是怎樣的。他提出來的讓皇子為王,究竟是多大權限的王?如果是像周朝封國那樣的諸侯,可以擁有土地、人口、軍隊,并享有政治、經濟、行政、軍事等一切治權,秦始皇一定不會滿意。如果是名義上的王,享有經濟賦稅的特權,其行政和軍事權力由中央政府節制,這樣的分封其實倒也未嘗不可。

   
一個龐大的帝國,一個天下一統的河山,從戰火中突圍出來,一下子來到人們眼前,也許這樣的局面來得太快,讓身居高位的王綰,還來不及考慮未來國家制度的具體細節。這樣在朝堂上,他只給我們讀史者提供了一個引子,一個關于郡國制制度設計的可能性猜想,便隨之成謎。

   
相比王綰,李斯不僅是鮮明的革命派,他更是注重細節的行政干才,一位思維縝密的務實官員。從他身為小吏就癡迷帝王之術的成長經歷可以判定,他為天下歸一這一天,等待并準備了多年。

   
在秦并天下之初,力主推行郡縣制,大致來自李斯國家利益至上的一貫思想,也會來自他對帝國實施中央集權的信心。更為重要的是,他對分封導致征戰存在著隱憂和足夠的警惕——而這一點,秦始皇的看法,一定和他高度一致。但從人數上看,他們君臣二人是少數派。

    雖說少數派戰勝了多數派,但這是一次正常而和平的討論。無論是王綰提出對邊地的分封,獲得了絕對多數的響應;還是李斯的不同意見,都可以視作正常的制度選擇的討論。從秦始皇讓大家議論,以及最后決策的過程看,它大體是在一種商討的氣氛中完成任務的,屬于決策前的正常議事程序。

   
然而八年之后,分封制又被提出,但事情的發展卻驚心動魄。

  
【韓非的幽靈】

   
歷史并沒有給出更多的信息,淳于越重提分封話題,是一時興之所至隨口一說,還是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從一場歡慶的酒會,到全國燒起同一把焚書的火,可以肯定的是,事態的發展應該說超出了淳于越的意料,甚至也超出了秦始皇的意料。從事件的演進和后果上看,李斯無疑是始作俑者,是事實上的文化縱火犯。

   
關于李斯焚書的動機,后人評說甚多,代表性的觀點有這么兩條——

   
一是為了迎合秦始皇,而迎合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信任,保住自己的官位。所以李斯無所不用其極,把思想認識上的問題上綱上線,以此來顯示自己的忠心,來迎合原本多疑的秦始皇。

   
二是深受法家愚民思想的影響,不想讓民間百姓掌握知識,更不想讓他們有獨立的思考和思想,認為這樣有利于統治階級的治理。

   
第一點涉及私欲,第二點則關乎立場,我以為,對立場的堅守,是李斯提出焚書建議的主因。

   
依照對知識分子性情氣質的劃分,李斯當屬河流氣質下游型的知識分子,他的身上具有從勢和主動型的鮮明特征。從勢,并不意味著他要喪失一切原則和立場,相反他要以一定的立場來證明和上級站在同一條戰線,并會形成議政甚至制定政策的慣性思維,形成他基于立場出發的第一反應。而主動的特征,會讓他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李斯的第一反應,并非是一個單純士子接受外界刺激后的第一個反應,也不是那個出自本能的原始性反應。他的第一反應是經過對立場的長期醞釀,對職業的訓練有素,對未來的穩定預期,而形成的個人風格化的價值判斷。而這個價值判斷,一定和秦始皇的立場并無原則沖突,這也是他多年受信任和被重用的原因。就此而言,在反對分封制的問題上,他不需要刻意地迎合秦始皇以求信任,無論他的思想,還是他的職責所系,此時他都和秦始皇站在同一個戰壕里。

   
主動出擊防患于未然,也屬于李斯的第一反應。防什么?是由他的思想意識決定的,不會脫離他國家意志和強權至上的思維軌跡。而所謂分封問題,只是他推進防范體系的一個難得的由頭,是進行破題的現實材料。李斯不會擔心分封制度會卷土重來,因為早在八年前,秦始皇和他還屬于少數派的時候,就果斷地選擇了郡縣制。而經過八年的制度化實踐,帝國的實力和勢力不斷強化,在這樣亙古未有的大好形勢面前,自負而又好大喜功的秦始皇,怎么可能舍棄獨創的郡縣制而去重蹈分封制的覆轍呢?這一點李斯自然清楚,而重彈老調的淳于越,顯然是在不合適的地點說了不合適的話。

   
但是話又說回來,即便淳于越再不識時務,也決不是導致最終焚書的理由,只有李斯的基于立場的第一反應,才是醞釀風暴的策源地。

   
焚書之舉,是法家的傳統動作,這幾乎是眾口一詞的聲音。這個傳統能上溯到什么時候,大多數意見認為是從秦孝公與商鞅時代開始的。因為《韓非子》有記載說,商君教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孟子也說過,諸侯惡周禮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這一法一儒的典籍里,關于焚書的記載,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信息——
  
   
商鞅讓厚道的孝公焚燒詩書,很可能是焚書的第一個教唆犯;

   
秦國的焚書和推行法令兩種措施,像一枚錢幣的兩面相提并論,這種思維一直延續到秦朝的建立;

   
從孟子所言中,似乎焚書之事還不限于秦國,焚書的動機說得很清楚,是諸侯惡周禮害己,也就是怕過去的正統思想影響自己的政策。

   
孟子作為戰國時期儒家孟門一派的領袖,對焚書動機的尋找可能過于簡略。相比之下,法家的理論家韓非對此政策研究,當是同時代的翹楚。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這是韓非對理想社會的勾勒——以全民學運動禁止書籍的傳播,以政府官員的訓誡禁止先王之語”(歷史記載),以動員民眾對敵作戰禁止私帶兵器。韓非的理想同樣來自于他的第一反應,來自于他法家思想家的極端立場。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是他的基本判斷,而這個基本判斷的背后,是他對專制政權效率的推崇,以及對民心民意無情的打壓。至于如何壓制駕馭老百姓,韓非總結的禁奸之法,也有上中下三策,太上禁其心,這無疑是最佳辦法,讓你的心不要亂想,實際上就是控制思想,管住大腦的思維———古人習慣把頭腦的工作叫做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這好理解,就是不許亂說,不許亂動(只做法律允許做的事)

   
當然,韓非之說,主要還是理論主張,無論推行愚民政策還是落實專政措施,他的作用基本是限于倡導者,也可以算是政策的研究和設計者,但不能算是具體的實施者。關于法家在秦國的長期實踐,他也只是一名觀察者、研究者、欣賞者。至于秦國是否在孝公時期焚過詩書,韓非的話未必可信。因為一是史書無此記錄;二是商鞅變法時的秦國,屬于文化落后地區,儒家不屑光顧,被東方視為愚昧之地,沒有多少書可供一焚。但秦國圍繞的富國強兵之道,被他一眼看穿。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于法,動作者歸之于功,為勇者盡于軍,能入韓非法眼的社會就當這樣,勞動之人和從軍之人,聽從政府統一號令(以吏為師),達到歸于功(富國)和勇于軍(強兵)的需要。

   
如此社會,思想文化根本不是需要不需要的問題,而是如何禁止的問題。

   
這就是李斯要完成的使命。

   
李斯雖然殺了韓非,但是對韓非的思想遺產卻是爛熟于胸,作為法家政策最重要的實施人,他的所作所為實際上是韓非思想在現實中的延續,甚至可以這樣比喻,李斯是活在人世間的韓非的幽靈。所以李斯的焚書建議中,對韓非的領悟早已是輕車熟路。他給出的理由只是一句話,叫做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于下,那就是帝王威信下降和知識群體成勢的結果,其潛臺詞卻無比豐富,如果任由私學非議和對抗皇帝所立之繼續,如果還有書的存在,如果還有不利的議論,那么,處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何讓人臣所尊?而那些勢力和影響越來越大的知識分子將如何控制?

   
焚書令是在第一反應的前提下,李斯和秦始皇在專制路線上達成的又一默契。【原標題:焚書:李斯和秦始皇在專制路線上又一默契】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中國文化傳媒網 作者:侯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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