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中國作協會員,《河南工人日報》綜合副刊部副主任,以下簡稱奚):這是“吳一槍”系列小說的第二篇。最初寫了《刑警吳一槍》后,許多讀者都很心痛吳一槍那樣與我們告別,甚至有些作家也批評我不該讓這個人物這么早就與讀者分手。于是,我決定,要續寫一些有關吳一槍的什么。因為第一篇已寫到了他的殉職,第二篇《最后一顆子彈》便選取了他職業的一個片斷來寫。以后的吳一槍的篇什,都采用了這種寫法。《最》這篇,是一種傳奇吧。與第一篇他沒子彈被無知的劫匪殺害相比,《最》中的對手是聽說過他的,自然心里有種預警。這種預警表現在行動上,是受心理暗示的。所以,“狹路相逢勇者勝”不無道理。兩人的較量,是從智慧到心理,再到正義與邪惡之間。當然,還有比如那束影響了罪犯的視覺的陽光等巧合因素。
陳:“吳一槍”系列包括十篇小小說,寫了他的第一槍和最后一槍,他的職業,他的愛情。張平、周大新、朱秀海、閻連科、劉慶邦、喬葉、戴來等一批名家看好吳一槍這個人物,閻連科甚至把“吳一槍”與汪曾祺的《陳小手》、日本作者星新一的小說相提并論,楊曉敏、馮輝、寇云峰、秦俑等人,均表示了對吳一槍的關注和好感,甚至有讀者干脆把吳一槍與作者劃了等號,見面直呼你為“吳一槍”。在我可來,中國微型小說理論界對此關注不夠。因此,很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吳一槍。請問:你寫作吳一槍的宗旨何在?吳一槍是否有生活原型?是否繼續寫吳一槍系列?
奚:沒什么宗旨。寫吳一槍完全是來自于偶然。有一次聽一位警察朋友講,有位警察受了批評后,自己躲在屋里不停地擦槍。我突然覺悟到,做警察這種職業,肯定會有一些特別的職業心理。于是希望通過自己的寫作,去探索這樣一些人群的那種人性深處。
起初只是想寫一些警察的故事,有點傳奇,有點懸念,有點意思,有點細節。寫著寫著就發現,吳一槍這個人物很令我震驚,他是有血有肉的,有人格、有情感的,同時凸現著與別人不同的個性和行事準則。他是一個社會的人,生命中自然存在著被社會異化的可能。他是英雄,也是凡人。他可以擊敗一個個對手,包括露一手、玫瑰殺手、把彈頭打得卡在一枚銅板方孔的女槍手,甚至可以憑著自己的威名,空槍對決持槍逃犯并出奇制勝;同時,也有自己的煩惱、無奈,比如成為一個名人的煩惱、遭遇職業與愛情的二難選擇、執行槍決曾最欣賞他的上司的死刑等。在英雄與凡人之間,他不得不面臨“偶然”和另一個詞“無知無畏”。他的犧牲是個偶然,因為遇到第一次搶銀行的持槍歹徒,他們根本不知道吳一槍是誰,也不清楚自己的槍口或許還沒瞄準對方、就可能被對方搶先擊中而送命。這種偶然和“無知”促成他們敢于向吳一槍開槍,從而讓一位“孤獨求敗”式的傳奇英雄永遠地倒下。面對強大的敵人更顯強大的“吳一槍”,不得不也要面對命運的偶然。這是一個人物在小說中的必然和偶然,跟現實相似,但現實的必然和偶然不能直接運用于小說。生活的偶然說著話就可以發生,而小說中的必然和偶然需要鋪墊或理由,否則就不可信,顯得虛假。
吳一槍在生活中肯定沒有原型。因為我對公安的生活了解的并不多,但我相信,存在著這種職業的個別性,同樣也存在著人性的大同。這個系列寫了十篇,應該已結束了。我喜歡嘗試挑戰,也喜歡更多地挑戰各種題材。于是轉寫別的系列小說了。
陳:微型小說的創作因為篇幅不長,許多作家每年都會寫的量較大,但你多年來一直控制著寫作的數量以保證創作的質量,你對創作的數量與質量之間的關系是如何看待的?
奚:寫吳一槍的過程,也是吳一槍寫我的過程。一篇一篇的寫作,讓我對自己開始產生懷疑。當我們的寫作過了“發表”關,寫出作品不再擔心發表的問題,拿去就有刊物或報紙刊登,這時誰來對你的小說和寫作負責?如果不是你自己,就不會有別人了。因為現在刊物如林,都需要大量的稿件,他們雖然需要好稿,同樣也不得不編發更多的“發或不發,都行”的稿子。如果一個寫作者總因為作品不斷發表而沾沾自喜,就太可悲了。寫到一定程度,有了點小名氣,或獲了什么獎,約稿也紛至沓來,作者如果不能自律和沉淀,來提高質量和追求,抵制不住“發表”的誘惑,只能不斷地重復自己,寫十篇跟一篇沒有什么不同。當然,質量與數量有多大的關系,這不是一個數學問題。
陳:吳一槍的寫作,給你的小說創作上帶來了什么樣的啟示?
奚:我曾一次次給朋友講,越寫越害怕,越寫越覺得找不到出口。那么一篇短文,怎樣發現一個人物,找到“這個人物”的敘述方式、結構方式。不是什么人什么場合都適合穿唐裝、西裝、牛仔褲的。思維、舉止、背景、感覺,哪怕身上一個看似可有可無的物件都應該是屬于這個人的,包括語言的運用,比如句子長短、詞語選擇等。“這一個”的寫作才是獨特的寫作,屬于你的寫作。我的小說寫作,構思時間會長一些,坐在一個角落,慢慢地想象;遇著一個什么情節,也可能坐在馬路邊,面對行人視而不見的想象,然后桌前落筆,再一遍又一遍舒服地改寫,讓小說在修改中向我的想象接近。有時改寫中發現了僅僅某個詞語的運用問題,比如《絕殺》原稿是汽車的“正前方的玻璃”被撞壞了,改為“前擋風玻璃”,都是愉快和欣喜的。十篇“吳一槍”,修改的手稿和打印稿多達幾百頁。
陳:系列小說的創作既耗時又費精力,而且難度頗大,你未來還有這樣的創作計劃嗎?
奚:過去的5年里我只是想寫“吳一槍”,希望能寫一個長久活在文學中的人物……現在我寫的是另一個人物,是位名叫“楊小一”的農民工,第一篇《幸福一小時》發表后還被《小小說選刊》頭題位置轉載。第二篇《楊小一的尷尬》也被多家刊物轉載。這個系列也是計劃寫十篇,這種持久性的挑戰,令我的創作一直保持興奮的狀態!
陳:你的法制微型小說謳歌了公檢法戰線英雄人物,在這些英雄人物身上集中體現了公檢法的公平與正義,道德與良知。難能可貴的是,你的法制微型小說一掃過去的主題概念化、人物臉譜化、故事雷同化、語言僵硬化,給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請問:你為何關注公檢法?在寫作過程中,什么最令你感動?最難駕馭的是什么?作為律師,我給你一個溫馨提示:你不應忘記政法戰線還有一支重要力量——司法行政干警。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監獄警察,為社會和諧同樣作出了巨大貢獻。
奚:其實關注公檢法也是偶然的,說不清具體原因。不過,公檢法在我的小說中都是個前景,我更主要還是寫人。比如說,想寫一個干部,一個好干部,大家要留住他,于是就借了法官這個身份。這種題材最震撼寫作和閱讀的應該還是人性中的那種正氣。有時候,寫作中常常被一個人因為職業異化而生成的崇高而動情。這類題材最難突破的仍然是一個好故事。因為作家們寫的多,電視劇、電影之類也不少,加上新聞、網絡等各種可供閱讀的平臺繁多,我們現在的寫作,想找出來一個特別的故事,要比寫作本身都困難。同時,感謝你提議寫一些律師、公證員等方面的小說。只要有合適的題材,我肯定會嘗試的。
陳:結合您創作實踐與具體作品,闡述您在寫作中,是如何以小見大,以虛寫實,以小破大,以人生或生命中最富有特征性的那一瞬來打動讀者引導讀者的?
奚:很抱歉,這個問題我不好回答。寫作有時是一種感覺,我沒有這種有意識的以小見大之類的想法。但微型小說那么小的篇幅,一般只能從一個瞬間開始,慢慢地向四方展開,然后完成這樣一個篇幅中的虛構。
陳:阿來說過:“小說的深度,取決于感情的深度。”他雖是就長篇小說而言的,同樣適合微型小說。在我看來,作家的積累,既包括生活積累,也包括知識積累,更包括感情積累。遺憾的是,作家們對感情積累重視不夠。您在生活中是如何積累感情的?在創作中又是如何將積累的感情發揮得淋漓盡致?
奚:這種積累應該是一種潛移默化吧!沒有特意去收集,不像題材或是一些專業常識。寫作更多的是靠語言的張力來解決人物本身的情感體現。至于到什么程度,應該是這個人物本身的力量,不是作家的一種有意識的控制。有時候,設計的表達,在寫作中很快被情節或人物性格的變化而引發了變化,都是常有的事。當然,這與一個作家的修養和人格力量也有關系。
陳:您是否準備將微型小說進行到底?您的最終文學理想與目標是什么?
奚:其實,我對微型小說不微型小說這種說法并不在意。我寫過長篇小說,現在還在寫中短篇小說。前不久,大型文學雙月刊《莽原》第四期剛發了我的中篇小說《沒時間,忙》。一個題材能用什么體量的方式來表達,還是以“量體裁衣”為好。寫作于我,只是一種生活方式,不是唯一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可以讓我更多的享受文字自由帶來的快樂。所以,我喜歡虛構文字,喜歡小說這種體裁,至于篇幅,不是太關注。【原標題:被一個人物常常感動著——奚同發訪談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