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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青(1921年~2003年),回族,原名穆亞才,祖籍河南開封。當代著名新聞記者,代表作有《縣委書記的好榜樣——焦裕祿》等。在任新華社副社長、社長期間,他重視民族報道,大力扶持民族地區的新聞工作,培養人才,是我國民族新聞事業的奠基人之一。
1940年7月,19歲的回族青年穆青考入延安魯迅藝術文學院,從此開始了執筆為文的生涯。
1945年,穆青隨解放日報社、新華社先遣隊離開延安,前往東北,進入東北日報社工作。此后,他采寫了《月夜寒簫——記長春城外中秋夜》、《一槍未放的勝利——記解放長春的經過》等新聞作品。1949年,他作為新華社特派記者,隨第四野戰軍南下,發表了《狂歡之夜——長沙市民歡迎解放軍入城速寫》、《記湖南的和平解放》等幾十篇通訊、特寫,成長為一名卓有成績的戰地記者。
1950年至1959年間,穆青先后在新華社華東分社、上海分社任領導職務,1959年任新華社副社長。此后,他不但與人合作采寫了諸如《縣委書記的好榜樣——焦裕祿》、《為了周總理的囑托——記農民科學家吳吉昌》等一批在社會上有廣泛影響的通訊,還通過狠抓業務建設,促進了中國新聞事業的發展。1982年,穆青升任新華社社長。
作為一名少數民族新聞工作者,穆青對民族新聞非常重視,在擔任新華社領導期間,他不止一次地強調民族新聞的重要性,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扶持民族地區的新聞工作,培養民族新聞人才。
1980年,在新華社召開的民族報道座談會上,穆青明確指出:“民族報道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必須加強,決不能有絲毫削弱。”他說,加強民族報道,不僅有利于溝通各民族情感,促進安定團結,還有利于幫助少數民族搞好發展,開發好邊疆,為保衛祖國作出貢獻。
接受過戰爭年代洗禮的穆青,以高度的政治敏感來看待民族新聞。他認為,民族問題是至關重要而敏感的問題,因此,必須“針對大局加強民族報道”。
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1990年,穆青指示在新華社專門設立了一個民族報道組,這個報道組專門處理少數民族題材的稿件,增加了少數民族新聞的發稿量。此外,穆青加強了對《參考消息》的維吾爾、哈薩克、蒙古等3個民族文字版的領導,對其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獎懲制度,并且密切結合當地的特點,使報紙的趣味性、可讀性越來越強,廣受少數民族讀者的歡迎。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經濟在國民生活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經濟新聞報道的比重也與日俱增。少數民族經濟是國民經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何在新聞報道中體現呢?在穆青的支持下,1992年4月20日,《經濟參考報》上首創了《民族經濟天地》專版,穆青還為這個專版題了字。
作為一名精通新聞業務的領導者,穆青對加強民族報道有著具體而細致的考量,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他鼓勵新聞工作者深入調查研究,開發民族報道“能源”:“民族報道確實是一個大寶庫,老實講,還是尚未開墾的處女地……我始終認為,在民族地區,有很多的寶沒有挖出來,有很多的畫沒有畫出來,有很多先進人物沒有被推到歷史舞臺上來。不管哪一個民族地區,潛力都很大,都埋藏著人和物的巨大‘原子能量’,但是還沒有‘引爆’出來。”
對內蒙古、新疆、西藏、廣西、寧夏等5個民族自治區的新華社分社,穆青給予傾斜政策,改善其交通工具和電信傳輸設備。同時,他鮮明地指出:“民族地區分社報道的重點應該擺在民族報道上。”意思是,這些地區的報道要體現民族特點,不要一般化。
同時,穆青多次強調要在新聞報道中樹立一批少數民族典型人物。曾寫過焦裕祿、吳吉昌、潘從正等先進人物的穆青,深知優秀典型人物的良好輿論作用和榜樣示范作用。他認為,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代表性的先進人物,把這些人物的事跡挖掘、宣揚出去,無論是對于引導少數民族群眾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還是增加漢族對兄弟民族的了解,增進各民族團結,都大有好處。
穆青還非常重視民族地區記者的培養。在他的倡議下,新華社每年都有一批內地記者到各民族地區分社去交流工作,一方面鍛煉內地記者,另一方面也發揮他們傳幫帶的作用,促進民族地區記者各方面素質的提高。同時,穆青還有計劃地把民族地區記者送到中國新聞學院進行脫產學習。他鼓勵這些記者多深入邊疆基層,多學習少數民族的歷史文化,乃至民族語言,“立志在邊疆干一輩子,把邊疆的民族報道工作當作一項事業,鉆進去,做一個闖將,開辟出一條道路來”。在他的關懷和激勵下,民族地區的大批記者迅速成長起來,充實了民族報道隊伍。
作為中國國家通訊社的社長,穆青對少數民族新聞事業的深切關注,對我國少數民族新聞事業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他關于少數民族新聞報道和民族新聞隊伍建設的一系列精辟論述,對于民族新聞工作也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為我國少數民族新聞學寫下了閃光的一頁。【原標題:穆青:民族新聞事業的引路人】
來源:中國民族報 作者:溫銘 時間:201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