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3〕1957號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淮陽東漢陳王劉崇墓文物保護規劃立項的請示》(豫文物[2013]24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批復如下:
一、同意劉崇墓保護規劃編制立項和你局意見。
二、請你局指導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編制單位聯合專業考古研究機構,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的有關規定,開展劉崇墓保護規劃編制工作。規劃編制應從保護墓葬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出發,合理確定規劃范圍,注重墓葬周邊景觀風貌控制,統籌考慮文物本體保護、環境整治、居民調控等問題,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應按照工作量合理編制經費預算,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開展。
三、請你局指導專業考古研究機構進一步加強考古和研究工作,明確劉崇墓的范圍、布局和內涵,加強已有考古資料整理和報告出版工作,為規劃編制提供科學依據。
規劃編制完成并經你局初審同意后,請將規劃文本、圖紙及相應的電子文檔等報我局審批。
五、請你局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切實做好劉崇墓保護工作,加強專門管理機構建設、日常巡查和看護,妥善處理文物保護與村鎮發展之間的關系,確保文物安全。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13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