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良是眾所周知的生活在戰國末年至西漢初年的一個重要歷史人物,與蕭何、韓信并稱“漢初三杰”,被后世史家譽為“謀圣”“良相”,但其故里何在,卻因《史記》《漢書》沒有留下明確記載而成了一個謎。
一、張良應該有個故里
在我國,與個人密切相關的地理概念有三個,它們是祖籍、籍貫、寓居地。祖籍指一個人的祖先、祖輩出生和長久居住的地方。籍貫、故里、故鄉、老家是指一個人出生和幼年居住的地方。寓居地是指一個人成年以后離開故里、老家出外謀生所居住之地。今天是這樣,歷史上生活過的人物當然也是如此。
記載秦漢之際歷史的正規史書是司馬遷的《史記》和班固的《漢書》。《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稱:“張良者,其先韓人也。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厘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歲,秦滅韓。良年少,未宦事韓。”《漢書》卷四十《張陳王周傳》基本上照抄《史記》言:“張良字子房者,其先韓人也。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厘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歲,秦滅韓。良少,未宦事韓。”說他的先輩是戰國時期韓國人,只說明了他在戰國時的國籍,或者說是他的祖籍,而其本人成年之后是生活在秦漢大一統的郡縣制之下,他是何郡何縣之人,明顯缺了一筆。而《史記·留侯世家》前的《蕭相國世家》“蕭相國何者,沛豐人也”,《曹相國世家》“平陽侯曹參者,沛人也”,書二人籍貫甚明!蛾愗┫嗍兰摇“陳丞相平者,陽武戶(鄉人也”,于陳平的籍貫更是具體到“鄉”。《絳侯周勃世家》“絳侯周勃者,沛人也。其先卷人,徙沛”,于周勃更將祖籍與籍貫分開載明!稘h書》是將張良與陳平、王陵、周勃同置一卷之內的,陳平、周勃二人所書與《史記》同,于王陵也曰:“王陵,沛人也。”
這樣一比較,就清楚了,張良不僅僅有祖籍,也應該有籍貫、故里才是。
二、對張良的故里,早在東晉學者就開始關注了
東晉史學家袁宏(約328~約376),文筆典雅,才思敏捷,搜集史料作《后漢紀》三十卷、《正始名士傳》三卷、《竹林名士傳》三卷、《中朝名士傳》若干卷。《后漢紀》的撰寫,經歷了近十年的時間,流傳至今。袁宏在《后漢紀》中記載:“順帝永建四年秋八月丁巳,太尉朱寵、司空張晧以陰陽不和免。朱寵字仲威,京兆杜陵人也。初為潁川太守,以正月歲首宴賜群吏,問功曹史鄭凱曰:‘聞貴郡山川多產奇士,前賢往哲,可得聞乎?’對曰:‘鄙郡炳嵩山之靈,受中岳之精,是以圣賢龍蟠,俊乂鳳集。留侯張良,奇謀輔世,玄算入微,濟生民之命,恢帝王之略,功成而不居,爵厚而不受,出于父城……”鄭凱是出身潁川本地的文化官吏,對潁川的人文歷史了若指掌,其中父城縣是潁川郡治下的一個縣,父城縣出過一位名揚千古的歷史人物留侯張良。朱寵是一位優秀的高級官員,他任職潁川太守之前就知道潁川地靈人杰,歷史上“多產奇士”,到任之后,詳細調查潁川的“前賢往哲”,了解留侯張良的故里所在。袁宏作為優秀史學家,深知這一史料對解決歷史懸案“張良籍貫”的價值,所以特意詳細地予以引用。除了袁宏《后漢紀》關注張良籍貫,同時代的謝沈《后漢書》和袁山松的《后漢書》也都留意到這個問題,使用了朱寵這一材料。
到了唐代,史學界依據東晉人的說法,對留侯張良的籍貫、故里已基本上達成了共識。先是唐高宗永徽年間(650—655)曾任起居郎兼修國史的著名史學家顧胤作《漢書古今集義》,引用東晉謝沈《后漢書》和袁山松《后漢書》所載“張良出于城父”。后有司馬貞作《史記索隱》,就《留侯世家》所言“張良者,其先韓人也”稱:“良既歷代相韓,故知其先韓人。顧氏按:《后漢書》云‘張良出于城父’。城父縣屬潁川也。”司馬貞,唐玄宗開元、天寶年間(713—755)官至朝散大夫,宏文館學士,主管編纂、撰述和起草詔令等,唐代著名的史學家,著《史記索隱》三十卷,世號“小司馬”。同時,有張守節作《史記正義》,引《括地志》云:“城父在汝州郟城縣東南三十里,韓地也。”《括地志》系由“好士愛文學”知名的唐太宗第四子魏王李泰于貞觀十二年(638年)根據司馬蘇勖的建議,奏請獲準編撰的,極具權威性!独ǖ刂尽吩挒“汝州郟城縣東南四十里有父城故城,即服虔云‘城父,楚北境者也’”。
從東晉到唐代,經過幾百年多代史學家的努力,已基本弄清了留侯張良的籍貫在戰國韓國之城父邑,漢之潁川郡父城縣,而漢之父城縣就是在戰國時期先屬楚后屬韓的城父邑上設置的。
三、張良故里在河南郟縣張店
上世紀七十年代,嚴謹的歷史學傳統遭受“文革”破壞之后,新版《辭源》《辭海》“張良”詞條的撰釋者受學力所限,弄出了不應有的錯誤。新版《辭源》“張良”條于張良籍貫謂:“張良,漢韓人。”“漢韓人”,其義含混不清。新版《辭!穭t謂:“張良,漢初大臣。字子房,傳為城父(今安徽亳縣東南)人。”撰釋者不知春秋戰國時期有兩個“城父”:一為“上城父”,在西,其故城在今河南寶豐東四十里李莊鄉古城村,初屬楚國,后屬韓國;一為“下城父”,在東,其故城在今安徽亳州東南四十里城父鎮,初屬陳國,后屬楚國。秦統一天下施行郡縣制,于兩城父均置“城父縣”,漢承秦施行郡縣制,為了便于管理將在上城父設置的“城父縣”改稱“父城縣”,在下城父的“城父縣”仍用秦舊名。張良家世代都是韓國人,而位于今安徽亳縣東南的“城父”故城卻從來都沒有為韓國所有過,張良怎么可能“為城父(今安徽亳縣東南)人”呢?而漢改稱父城縣的“城父縣”,在戰國時期則一直是韓國的城父邑,且距韓國的早期國都陽翟及后來的國都新鄭都不算太遠,所以應該說袁宏《后漢紀》稱張良乃“父城”人是確鑿無誤的。
因《辭!返臋嗤,使張良“傳為城父(今安徽亳縣東南)人”的說法流布甚廣。進入八十年代,史學工作者開始針對《辭!窂埩“傳為城父(今安徽亳縣東南)人”之誤,進行研究考辨,相繼出現了張良故里“山西屯留”說、“山西襄汾”說、“河南禹縣”說及“河南襄城”“河南寶豐”“河南郟縣”諸說。
用研究張良故里的珍貴史料袁宏《后漢紀》“留侯張良出于父城”及顧胤《漢書古今集義》所引“張良出于城父”來衡量,山西屯留和襄汾與韓國之城父邑及漢潁川郡父城縣毫不搭界,二地不可能是張良的故里,至多是張良的祖籍地,且是遠祖的隸籍地。而“河南禹縣”說雖也以袁宏《后漢紀》和顧胤《漢書古今集義》為據來證明張良故里在今河南禹州,但忽視了在韓國國都陽翟與城父邑之間隔著郟邑的客觀史實。我們說只要肯定張良故里在韓國之城父邑或漢朝之父城縣,那么禹縣就不可能是張良故里。至于“河南襄城”“河南寶豐”“河南郟縣”三說,實為一說,只是參照地不同而已。以襄城為參照,張良故里所在之韓國城父,在襄城紫云山西二十余里;以寶豐為參照,在寶豐東四十里;以郟縣為參照,則在郟縣東南三十里。
張良故里既在韓國城父邑轄區之內,那么它具體在什么地方呢?我們說它在郟縣張店,原因有五:
其一,今郟縣張店位于戰國韓國城父故城東十里,不僅在戰國韓國城父邑也即漢父城縣治下,而且為其近郊,山水形勝。在汝水以南、紫云山以西、滍水以北、今寶豐縣城以東這片戰國韓國城父邑也即漢之父城縣所轄地方內,僅今郟縣張店有張良故里的遺跡可考。
其二,張店原有一座漢代所建張良祠,具備歷史人物故里祠廟的諸多特征。祠內兩株漢柏是其歷史的最好證明,雖在上世紀50年代被毀,但目睹其狀的老人健在者尚多,明清《郟縣志》也留有記載。盡管各地漢以后所建留侯祠廟多有,但均無法與郟縣張店漢代所建張良故里祠廟的特征相抗衡。
其三,近年張店出土有諸葛亮《留侯祠銘》刻石,更給張良故里在張店增添一重證據?淌瘹埼目梢姡“亮攜元直,建安六年春。踏賢蹤,觀地勢不巗,然清靜秀逸,乃龍鳳之地;拜留侯,仰其像不威,然運籌帷幄,決勝千里,成帝王之師。吾輩嘆之!敬之!效之!”諸葛亮與友徐元直少有大志,二十歲專至張店張良故里拜謁張良祠。徐庶是潁川人,他知張良故里在父城縣境。諸葛亮少年時代曾隨父祖流寓昆陽之北平頂山之陽,世稱諸葛遺墟,與張良故里僅一山之隔,相距也就十多里,諸葛亮應是熟知張良故里張良祠所在的。
其四,清道光咸豐年間,魯山進士潘業將長孫女嫁與張店進士張崇為妻。張崇曾親邀妻祖至張店觀張良祠壁《博浪椎圖》。潘業觀后作詩一首:“孺子報韓志已奇,天涯更有莽男兒?v然不盡祖龍壽,也是從來第一椎。”蘊含著清代地方文化人認可張店是張良故里的信息。
其五,張店有豐富的張良遺跡和民間世代相傳的軼事,也可資張店是張良故里的證明。
韓國從周威烈王二年(韓武子元年、公元前424年)韓武子參與分晉自立為侯國,到韓王安九年(秦王政十七年)為秦所滅,共享國194年。在這194年中,初都河南宜陽韓國故城16年,韓景侯遷都陽翟(今河南禹州)32年,韓哀侯再遷新鄭146年。以“大父(祖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厘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歲,秦滅韓。良少,未宦事韓”計,張良家是從祖父輩走上輝煌的。應該說,在張良的祖父開地出任韓昭侯相之前就已隸籍于城父邑了。即便在祖父、父親任國相的數十年間,張家仍以城父故里為家。從“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良年少,未宦事韓”看,父親張平逝世時,張良尚在少年,即12—18歲之間,少年張良雖到過父親為相的韓都新鄭,但更多的時間是在家鄉生活。父親卒后二十年,秦滅韓。這二十年張良仍未宦事韓,當然是以居家為主的。只是到了30歲以后,立志為韓報仇,張良才離開了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