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底溝遺址的發掘證明仰韶文化是中國古代文明的前身
在1956年河南陜縣廟底溝遺址發掘之前,仰韶文化已經發現了35年。安特生發掘仰韶村之后,把它的半月形的、長方形的穿孔石刀,和華北地區當時還在流行的農具,比如形狀近似的穿孔鐵刀加以比較,把它的三個空足的陶鬲,與傳世的商周時代的青銅鬲和金文的“鬲”字加以比較,認定仰韶文化是“中華遠古之文化”,是漢民族遠古祖先的文化。但是仰韶文化最為引人注目的彩陶,卻沒有在中國的任何文獻里留下只言片語,他只好到外國去找尋它的來源。此前考古學家已經在今天土庫曼斯坦的安諾和烏克蘭的脫里坡留等地,發現了彩陶的遺物,紋飾又有幾分接近,所以安特生很自然地提出了仰韶文化西來的假說。
仰韶文化發現之后,中國的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也把仰韶文化和當時已經發掘的殷墟商文化加以比較,雖然認定兩者有關系,但關系并不密切,或者像李濟先生所說“殷商文化之代表于小屯者,或者另有一個來源,仰韶和它的關系最多不過像那遠房的叔侄,輩分確差,年齡確甚難確定。”(李濟:《小屯與仰韶》,見《李濟考古學論文選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40頁)在這個思想指導下,不久就在山東歷城的城子崖遺址,發現了龍山文化。龍山文化的發現,不僅認為替殷墟商文化找到了“老家”,也把對“中國黎明期文化的認識”提到了一個新階段。
龍山文化發現之后,中國考古學家經過比較研究,提出龍山文化自東向西、仰韶文化自西向東發展的二元對立學說,還認為這種發展的結果是在河南中西部地區形成所謂“混合文化”。仰韶村既發現彩陶,又發現龍山黑陶的現象,就被認為是這兩種文化混合的結果。這種認識,一直延續到廟底溝遺址發掘的前后。
我們知道,安特生在仰韶村的發掘,是把上層的龍山文化和下層的仰韶文化混到一起來了。雖然早在1937年,尹達先生就給予正確的辨識,但龍山文化和仰韶文化東西二元對立、進而在兩種文化的接觸地帶產生所謂“混合文化”的說法,還是流行了二三十年。廟底溝遺址的發掘,在仰韶文化層的上面,還發現了具有從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過渡性質的文化層,發掘者把它命名為“廟底溝二期文化”,把它下面的廟底溝一期文化,命名為仰韶文化的“廟底溝類型”。通過廟底溝遺址以及在此前后周臨地區不少遺址的發掘,學術界最終否定了“混合文化”的說法,提出中原龍山文化是從仰韶文化發展起來的;廟底溝二期文化,便是從仰韶文化向龍山文化過渡的一種史前文化。發掘者把它納入龍山文化早期的范疇,但也有研究者把它納入仰韶文化晚期或者末期的范疇。
廟底溝二期文化,既有仰韶文化的某些特點,也有龍山文化的鮮明特征,可以認定河南龍山文化就是從廟底溝二期文化發展起來的。這樣一來,中原地區古代文明的連續性,中國古代文明的連續性,就得到了考古學的證明。仰韶文化發展成為龍山文化,龍山文化再發展成為商文化,中國古代文明的根,就這樣追到了仰韶文化。廟底溝遺址的發掘和廟底溝二期文化的發現,在中國新石器時代考古學史上,因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的擴張促成了早期中國文化圈的形成
廟底溝遺址發掘之后,以廟底溝一期為代表的文化遺存,被命名為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這是中國考古界第一次把仰韶文化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在此之前開始發掘的西安半坡以及文化面貌相近的遺址,則被命名為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此后二十年,有關這兩個類型的關系問題,差不多成為仰韶文化討論最多的話題。經過這么多年的研究,我們知道仰韶文化大體可以分為早中晚三期,每期又都可以劃分為大小不一的許多類型。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又有學者把仰韶文化的許多類型單獨命名為文化。比如廟底溝類型,就有人稱為“廟底溝文化”,也有人稱為“西陰文化”。綿延兩千年、橫跨黃河中上游地區的仰韶文化,變成了許多文化的共同體。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一般認為屬于仰韶文化中期。它的核心是豫西、晉南和關中東部地區,但是差不多整個黃河中上游地區,都有這個文化的分布。在如此廣大的范圍內,廣義的所謂廟底溝類型,實際上又可以劃分為不同的地方類型,比如關中地區就往往被稱為“泉護類型”,河南中部又往往稱為“閻村類型”等等,各地方類型都有自己的特點,它們的形成過程也沒有遵循一種模式。
以廟底溝遺址一期文化為代表的廟底溝類型,陶器以曲腹平底碗、卷緣曲腹盆、斂口缽、雙唇口尖底瓶、盆形灶、折腹的圜底釜等為主,多平底器,基本不見圜底缽;與半坡類型比較,彩陶數量多,紅色的素地上,多用黑彩描繪出回旋勾連紋、花瓣紋、窄帶紋、垂弧紋、豆莢紋、網格紋等等,也有少量的動物紋。生產工具以石器為主,除斧、錛、鑿外,還有不少體形很大的石鏟和長方形的穿孔石刀。房屋是方形和長方形的半地穴式,中間立柱,四壁還立壁柱,有斜坡形門道,正對門道有很深的圓形灶坑。種種跡象表明,廟底溝類型的人們,過著穩定的定居生活,農業經濟已經相當發達。墓葬一般是土坑豎穴墓,多單人葬,不見半坡類型的多人二次合葬和同性合葬墓。垃圾坑里開始出現隨意擺放的人骨架,說明暴力和沖突可能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從豫西、晉南和關中東部核心地區,向周圍強力輻射,使差不多整個黃河中上游地區的仰韶文化面貌,西到甘青和四川西北部、東到河南東部、北過河套、南達江漢,達到了空前一致的局面。不僅如此,它的影響力,還直接、間接地波及到更遙遠的周邊地區:東北遠及內蒙古東南部和遼寧西部,東達渤海和黃海之濱的山東和江蘇北部,南面則跨過長江,深入長江中游地區。有學者把核心區之外,廟底溝類型的分布區,稱為“主體區”,把更外圍受到廟底溝類型影響的地區,稱為“邊緣區”。認為廟底溝類型的強力擴張,不僅使仰韶文化分布的地區,形成空前一致的文化面貌,更使包括邊緣區在內的廣大東部地區的諸考古學文化,交融聯系,形成一個穩定的文化共同體。(韓建業:《廟底溝時代:早期中國》,《考古》2012年3期)
廟底溝類型所在的時代,經過碳十四年代測定,一般認為約當公元前4000~3300年。這個時間,也是中國早期文化圈開始形成的時代。考古學家張光直先生把仰韶文化及其周圍相關聯的諸考古學文化,稱之為“中國相互作用圈”。張光直先生說得明白:“這個在公元前4000年前開始形成,范圍北自遼河流域,南到臺灣和珠江三角洲,東自海岸,西至甘肅、青海、四川的‘相互作用圈’ (sphere of interaction),我們應當如何指稱?我們也可以選一個完全中立的名詞稱之為X,可是我們也不妨便徑稱之為中國相互作用圈或中國史前相互作用圈——因為這個史前的圈子形成了歷史期間的中國的地理核心,而且在這圈內所有的區域文化都在秦漢帝國所統一的中國歷史文明的形成之上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他還說:“到了約公元前4000年,我們就看見了一個會持續一千多年的有力程序的開始,那就是這些文化彼此密切聯系起來,而且它們有了共同的考古上的成分,這些成分把它們帶入了一個大的文化網,網內的文化相似性在質量上說比網外的為大。到了這個時候我們便了解了為什么這些文化要在一起來敘述:不但它們的位置在今天中國的境界之內,而且因為它們便是最初的中國。”(張光直:《中國相互作用圈與文明的形成》,《中國考古學論文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3年,第149、167頁)
廟底溝類型是最強勢的。它把具有強烈仰韶文化色彩的文化因素,帶到黃河下游、長江中下游和東北等地區,促進了當地史前文化的發展甚至轉型。比如,黃河下游地區的大汶口文化,彩陶多為鼎、豆、壺、杯、缸、器座、盉和缽,幾乎全部出土在墓葬中。具有廟底溝類型特征的彩陶,多出在大汶口文化大墓中。有學者提出這表示廟底溝和大汶口社會上層可能存在某種交流。大汶口M2007,是一座小孩墓,不僅隨葬花瓣紋的彩陶器座,還有低矮的二層臺,M2005、M2018、M2020、M2011等隨葬廟底溝風格彩陶的墓葬,也多有二層臺;有學者注意到M2005大墓還有用黃色膠泥涂抹墓坑四壁、底部和二層臺側壁的現象,認為這與靈寶西坡用泥封蓋墓室甚至填埋整個墓壙的做法類似,也表示兩者之間存在某種形式的交流。(李新偉:《中國相互作用圈視角下的紅山文化》,《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訊》第24期,2013年,第38頁)以廟底溝彩陶為代表的類似的中原文化影響,也發生在長江下游兩岸的青蓮崗-大汶口和馬家浜-崧澤文化、東北地區的紅山-小河沿文化、長江中游的大溪-屈家嶺文化系統中,不過有的強一些,有的弱一些,方式也不盡相同。
不過,文化的影響總是互相的。研究證明,廟底溝類型的早期,中原地區對周邊地區的影響多,到了后期,周圍地區開始反彈,對中原地區又形成包抄之勢,其中來自東方和南方的影響最為明顯。靈寶西坡大墓成對出土的大口缸、中原地區仰韶文化罕見的玉鉞,就有可能是從東方傳入的。這個強勁的勢頭,在廟底溝類型結束之后,約當公元前3000前后,南方的屈家嶺文化和東方的大汶口文化從兩個方向分別進入中原腹地,中原地區與周圍各史前文化的關系愈益緊密。這個時期,中原地區好像處于文化的低潮,但這低潮,卻也意味著更多的吸納、更多的學習和交流,反而奠定了中原地區的歷史地位,加速了以中原為中心的歷史趨勢的形成。又經過約一千年的激蕩沉淀,在公元前兩千紀的前半葉,以二里頭文化為代表的青銅文明在伊洛盆地強勢崛起。一般認為,二里頭文化可能是夏代晚期文化,夏和隨后的二里崗商文化便是建立在這史前文化長期密切交往形成的“中國相互作用圈”上。考古學上的二里頭文化、二里崗文化以及隨后的秦漢帝國,與廟底溝類型的分布區和影響區若合符節,顯然并非偶然。
廟底溝時代見證早期中國文明的第一縷曙光
如前所述,廟底溝類型代表著仰韶文化的中期,因此也往往把它稱為仰韶文化廟底溝期。在廟底溝遺址發掘之后,由于發現了中原地區古代文明的連續性,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中原地區又是歷史時期中國古代文明的核心,因此不恰當地夸大了中原地區史前文化的作用,好像所有好的東西,都是從中原地區輻射出去的,這就是所謂的“中原文化中心論”。這種觀點,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達到頂峰。后來,隨著各地史前文化的發現,各地區文化序列慢慢建立起來,人們認識到,東北地區、黃河下游、長江中下游等地的史前文化,都有自己的發展譜系,并不能用中原文化的輻射或者農業人口的遷徙、移動來解釋。自七十年代末期以來,中國文明起源的“多元一體”學說逐漸形成。這個學說強調中國史前文化的多元性,認為各地區史前文化都為中國古代文明的形成做出了自己的貢獻。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矯枉過正,又有意無意貶低了中原地區史前文化的作用和價值。這當然也跟七八十年代中原以外地區的眾多重要考古發現有關。九十年代以來,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的一系列新發現,正在改變著我們對中原史前文化的看法;中原地區史前文化的核心地位,也變得越來越清晰。
如果我們把綿延數百年的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放在更大的中國相互作用圈的背景下觀察,就會發現,早期中國文明的第一縷曙光,已經在廟底溝時代出現。
定義“早期中國文明”,首先它必須是“中國”的,這個問題,在上面有關中國相互作用圈的討論中已經說明;其次它又必須是“文明”的。文明的定義千差萬別,一般理解文明就是早期國家。而社會分化,是早期國家形成的顯著標志。
我們在河南靈寶鑄鼎原所做的調查顯示,這里的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最為繁盛,已經發現的19處遺址已經出現明顯的分層。最大的北陽平遺址,面積近100萬平方米;第二等的西坡遺址約40萬平方米、東常遺址約12萬平方米,其他的遺址多只有三、五萬平方米。從遺址的大小看,這個聚落群顯然是分級的,至少可以分為三個層級。這個現象與我們在西坡遺址的發現,可以相互印證。西坡遺址夾在東西兩條河流之間,南北又有人工開挖的壕溝,形成一個嚴實的防御系統。遺址的中心,有至少3座大型房屋。西北角的F106,略呈五邊形,室內面積240平方米,地面和墻壁經過多層夯筑,表面還涂成朱紅色。西南角的F105,室內面積204平方米,四周還有回廊,總面積達516平方米。東南角的F108,室內面積超過160平方米。三座房屋的門道均大體指向中心廣場。這些房屋顯然不是一般的住房,而很可能是氏族、部落或更大規模的社會組織舉行某些公共活動的場所。有學者推測,像F106這樣的房子,大概需要100個勞動力,連續工作三個月才能完成。
西坡遺址南壕溝的外側高地,是它的墓地。已經發掘的34座墓葬,也有等級差別。從墓壙和隨葬品來看,至少也可以分為三個層級。M8、M27和M29,規模都很大,皆在10平方米以上;最大的M27, 面積多達16.9平方米。墓室的二層臺和腳坑上鋪墊蓋板,蓋板上覆蓋麻布;死者的腳端附設腳坑,是專門放置隨葬品的地方。墓壙全部以混有多種植物莖葉的泥塊封填。大墓M8和M27都有一對彩繪的大陶缸,M8除了陶缸,右手外側還隨葬一把玉鉞。西坡墓葬的隨葬品好像已經有一定之規,幾乎所有的隨葬陶器都是專門為死者制作的明器,墓葬雖大,隨葬器物卻不多(M27只有9件陶器;M8只有11件,其中也有9件陶器);隨葬品雖有差別,但并不特別突出;大墓和中小墓交織在一起,說明雖然已經出現貧富或者地位的分化,但還沒有發現龍山時代比如良渚或陶寺那種專門的貴族墓地。玉鉞在此前的仰韶文化中沒有發現過,一般認為它是一種脫胎于石斧的專門性武器,它的出現,暗示戰爭或沖突與日俱增,這可能跟我們在西坡看到的防御設施和廟底溝遺址的亂葬灰坑是可以相互印證的。不過,有人推測玉鉞是長江下游崧澤文化或者凌家灘文化影響的產物;如此說來,也許M8出土的一對陶簋,也可能是東南方史前文化影響的結果。這或許說明,中原地區仰韶文化中晚期的社會分化,也有不少來自東南方文化的影響。
西坡遺址的發掘,揭示仰韶文化中期的中原地區,已經開始走上了社會分化之路。嚴文明先生拿它跟東方的大汶口文化、東北地區的紅山文化、長江中下游的崧澤文化、凌家灘文化和屈家嶺文化等做比較,指出它是一個“務實進取”的文化,它“強調軍權和王權,講究氣派(如大型房屋和大型墓葬)卻不尚浮華”。(嚴文明:《重建早期中國的歷史》,《中華文明的原始》,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46頁)韓建業先生則直接提出“中原模式”,認為西坡大墓“闊大特殊而珍貴品不多”的現象,正說明這是“中原模式”的質樸習俗。
同屬于廟底溝時代的大汶口文化、崧澤文化、紅山文化、凌家灘文化和屈家嶺文化,卻有不很相同的表現,但也有不少共同因素。比如差不多都出現了聚落的等級分化;都出現了規模很大的墓葬,大墓中多隨葬數量眾多的高等級玉器、精美陶器及某些特殊隨葬品;顯示社會分化的程度已經相當顯著。比如,黃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它的典型遺址大汶口,面積約80萬平方米;大汶口早期大墓M2005,開口面積約8.2平方米,有熟土二層臺, 隨葬品包括石器、陶器、骨器、象牙器、角器和獐牙器,多達104件,有的陶器中還擺放豬下頜骨和牛頭。這種墓葬跟同墓地一無所有的小墓,形成鮮明對比。凌家灘遺址的面積,多達160萬平方米。最高等級的墓葬07M23, 墓坑雖不足7平方米,隨葬品竟多達330件,僅玉器就有200件。可能跟軍事有關的石鉞和儀式用石錛,在墓底竟然鋪了好幾層,多達數十件。墓葬中出土的內置玉簽的玉龜形器,可能是掛在死者腰間的法器。而墓葬填土中發現的重達88公斤的既寫實又抽象的玉豬,也可能具有某種特別的宗教含義。發掘者因此推測墓主人在手工業生產、軍事和宗教方面都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紅山文化的墓葬,集中發現在遼西牛河梁地區的數十處積石冢上,隨葬品皆為玉器,有玉人、玉鷹、玉龍、玉鳳等宗教用品和玉鐲、玉耳墜等裝飾品。墓葬也有大小之別,還出現了男女并穴合葬墓,隨葬品雖沒有大汶口文化和凌家灘文化豐富,但卻帶有強烈的宗教神秘色彩。雖然沒有發現與此相匹配的高等級聚落,但無疑紅山文化的社會也是明顯分層的。有學者注意到,紅山文化墓葬里不出玉鉞,推測它憑借的不是武力,而是強烈的“宗教信仰和有效的組織能力”,也有人因此提出中國文明起源的“北方模式”,以區別于“中原模式”和以大汶口文化等為代表的“東方模式”。這些模式是否恰當當然還要接受今后考古研究的檢驗,當現有的證據已經證明,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的廟底溝時代,中國相互作用圈里面的幾個文化,都已經走上了社會分化的道路。一方面彼此的交往越來越緊密,文化越來越趨同,另一方面社會卻越來越分化,越來越分層。這種分化,雖然還達不到考古學上所見二里頭青銅文明早期國家的水平,但是古史上所謂的“萬國”時代,就要到來了。因此也可以說,廟底溝時代,見證了早期中國文明的第一縷曙光。
(本文據2013年5月21日作者在十九屆中國(三門峽)國際黃河旅游節“仰韶文化探秘”專題講座上的講演整理而成,為便于讀者,最低限度地補充了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