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因李斯被奸宦趙高構殺,多以為忠臣,至少不是奸臣,殊不知李斯和趙高為狼狽,趙高所學、對二世胡亥所授、施暴政之綱領,皆得之于李斯。
世又因李斯臨死《上秦二世書》,稱自己為丞相三十余年,以一己之力使秦從西戎小國強大得了天下,多以為秦第一功臣,鮮有察李斯入秦時秦已三分天下有其二、諸國已事秦如郡縣了(李斯初見贏政就是這么說的!)。在李斯入秦前九年(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周獻九鼎于秦不再稱王,史家從此以秦王紀年。按此,李斯任相前四十三年,秦已代周為中國共主了。
確知李斯升任左丞相、即第二丞相(時馮去疾繼王綰為右丞相即第一丞相)是秦始皇死前三年,那一年李斯主導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文化浩劫“焚書”;而始皇三十二年蒙恬率軍北擊匈奴時李斯還在廷尉任上。錢穆先生《先秦諸子系年》亦指出,李斯“三十四年始稱丞相”。因此李斯在始皇朝任丞相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四年。縱使司馬遷記載有誤,秦始皇二十八年東巡的瑯邪臺刻石卻是字句鑿鑿留存至今:“丞相隗林,丞相王綰,卿李斯……”
李斯《上秦二世書》又說“臣盡薄才……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一個人為秦國打下了天下。然遍尋諸史,除主張對請求臣降的韓國用兵而大大加劇了其余五國對統一的抵抗、讒殺韓非、偽造遺詔害死太子扶蘇以致顛覆大秦天下之反例,竟找不到李斯于統一六國的尺寸之功。秦統一天下的根本方略,是張儀的“連橫”和范睢的“遠交近攻”,只剩孤齊和殘燕時仍在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三分天下有其二的贏政時,需要的已不是戰略家,而是施行既定戰略的策略家。可就連李斯自詡的“賄買離間諸侯君臣”策略,也是貪尉僚之功為己有。《秦始皇本紀》明白記載,獻計的是大粱人尉繚,秦王政任為國尉,同衣同食,與謀并吞六國之策。李斯和趙高密謀偽造始皇遺詔時,曾難堪地自承在才干、功績、謀略、人望和信義五方面都不如蒙恬,而在并吞六國的戰爭中,蒙恬之父蒙武還是王翦的副將,蒙恬只是一員偏將,由此也可印證李斯在秦統一大業中的次要角色。
世人習稱秦行郡縣廢封建,并多歸功于李斯。行郡縣與廢封建實為二事。前者,周制便是“四甸為縣,四縣為都”(《周禮·地官司徒》),前685年管仲制齊“三鄉為縣”,前350年商鞅劃秦地為四十一縣;又趙置云中、雁門、代郡,燕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秦與六國所行俱郡縣,秦滅六國或因應或歸并仍為郡縣,李斯自己都講“今海內皆為郡縣”,郡縣已行百年,何須再行?后者,秦所廢的是世襲‘外封建’,行的是爵祿‘內封建’,秦之列侯倫侯在封國內同樣可以賦稅、置兵、選吏、發布政令等,唯不能世襲。故前事子虛、后事半有。而李斯與王綰的所謂統一與分裂路線之爭,實際只是對最后平定的荊、齊、燕的邊遠地區采取何種統治方式的局部策略之爭。從后來荊、齊、燕紛紛擁立舊主嗣反秦,乃至劉邦坐天下不得不順應潮流、大行封建幾乎恢復六國舊制來看,王綰等主張邊遠地區假舊主名義、安撫人心逐步鞏固統治,方是安定統一的老成之策。
李斯的“茅廁鼠變谷倉鼠”或可充“勵志故事”,然終是鼠變,任二丞相不旋踵便大擺車駕,被贏政望見,十分生氣。按李斯于秦莊襄王三年別師入秦求富貴(時荀卿年逾九十,亦見斯之涼薄),由郎、王長史、于秦王政十三年得為客卿。秦自孝公以降凡六世,客卿皆直任丞相,唯李斯歷二十余年方得為二丞相,又唯李斯不與統一大業而專為鎮壓臣民的‘東門黃犬’。可見贏政知李斯非謀國良臣,念其曾為師又年屆七旬,方有此任。姑不論此舉是否貽天下之大患,只耄耋之年仍張狂如此,可知平素其為人。
秦統一前后的二十多年,李斯一直在掌管司法刑獄,以督責之術推行政治專制,并擴大到思想文化專制。《史記》記載當時的情形,“掠奪百姓錢財多的為賢吏,殺戮人民多的為忠臣,路人一半是刑徒,市上被處死者的尸體每天堆積如山”。殘民以逞的暴政直接導致了秦政權的覆滅,而李斯的愚民專制政綱卻一直荼毒中國兩千多年。
多有讀李斯《諫逐客疏》,以為賢達聰辯之士,卻鮮有讀其《行督責書》,“滅仁義之途,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掩明,內獨視聽……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此文即其政綱,主旨是用督察責罰之術,嚴法苛刑,消滅節儉仁義、明理進諫和節義烈士三種人,獨裁專制使天下順從一己,一人壟斷天下的利益,讓臣民們戰戰兢兢想保全活命還來不及,再不敢想變革作亂。千載之下每讀仍使人毛骨悚然。作者:孫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