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鄭板橋在范縣做知縣的時候,有個農民抱著一只老母雞到范縣城里集上去賣。剛走到一家飯店門口,不料,因綁的不緊,雞一蹬腿便展翅逃到飯店院子里去了。賣雞的農民想進院捉雞,老板卻不讓去,說:“你這人怎么隨便進飯店后院?”賣雞人說:“我的雞跑到院里,我是捉雞的呀!”飯店老板有意隱瞞道:“胡說八道!你的雞咋會跑到這兒來?有何證據?”賣雞人說:“俺的雞全身是蘆花毛。”說著,指著院子里的那只蘆花母雞說:“這只雞是就是俺的。”飯店老板執意耍賴,說:“真是豈有此理,一樣的蘆花雞不有的是,怎么把俺的雞說成你的!”二人正爭執不下,有一位長著勢利眼的人說:“我見過,這只雞就是老板喂的,我可作證。”飯店老板聽了,得意地點了點頭。賣雞人卻氣得說不出話來。俗話說得好:好漢死在證人手里,賣雞人難以爭辯,心理憋了一肚子窩囊氣。正巧,范縣知縣鄭板橋坐轎路過這里,賣雞人心想:鄭知縣為官清正,何不讓他為我伸冤!于是,趕緊來到轎前喊道:“冤枉啊!請大人為小民作主呀!”鄭板橋聽見有人喊冤,急命落轎,當場斷案。他先讓賣雞人申訴,又詢問了飯店老板。他見二人各持己見。鄭板橋問勢利眼:“你能證明雞是老板的嗎?”勢利眼說:“老爺,我能證明這雞是老板喂的,如有差錯,甘愿受罰。”
鄭板橋沉思了一會兒問:“你們今天都是喂的什么雞食?”飯店主人道:“我喂的高粱、小米和剩飯菜。”賣雞人說:“我沒有糧食喂雞,全喂的米糠。”鄭板橋聽了,命人把雞捉住,當場割開了嗉子一看,里邊全是米糠,飯店主人慌了,急忙跪下認錯。鄭板橋說:“你光認錯不中,還得賠禮道歉!”飯店老板聽了,急忙給賣雞人賠了禮,道了歉。鄭板橋又對勢利眼說:“你還有啥話可說?”勢利眼道:“我知罪, 我知罪!任您處罰。”鄭板橋道:“好吧,你錯在嘴上,就當著眾人的面打自己二十個嘴巴吧!”勢利眼聽了,不敢違抗,只好當眾打了二十個響亮的嘴巴。
鄭板橋命令飯店老板把雞還給主人,自己才起轎回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