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前縣喜慶 婚喪習俗
2013/9/18 11:50:01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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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喜慶
本境喜慶主要有生育、過生日、建房等。
(一)生育
婦女生孩子稱“坐月子”,夫家要去娘家和主要親戚家報喜,送喜面(面條)。生男孩曰“大喜”,生女孩曰“小喜”。嬰兒出生6天或9天,諸親友帶著雞蛋、紅糖、小米、掛面、童衣等前往賀喜,稱“送月米”或“送重米”。娘家送食品、衣物較多。婆家設宴招待。飯后留物品的半數(男留雙,女留單)和童衣,其余由親友各自帶回,并壓回一些染紅的熟雞蛋和花生。其間,有的要看新生兒,贈給“看錢”。
(二)過生日老人壽辰,子女置辦壽糕、酒宴、吉祥物為老人祝壽。年歲愈高愈隆重。有的8旬以上老人壽誕時大宴賓客。66歲壽誕,女兒要送一塊肉,曰“六十六,吃塊肉”。73歲壽誕要送魚,曰“七十三,竄一竄”。77歲壽誕送一只雞,曰“七十七,吃只雞”。少數人家也為小兒過生日,為其照相紀念或買讀物、玩具,全家改善生活,小兒必食煮雞蛋,曰“滾災”。
(三)建房
鄉俗建房先擇吉日,打夯、開工、上梁時放鞭炮。上梁帖寫有“青龍挺玉柱,白虎架金梁”或“上梁大吉”等語,門、窗帖上分別寫“安門大吉”、“安窗大吉”或“姜太公在此”。此俗鄉間仍存。
二、婚嫁
新中國建立前,本境多早婚,訂婚須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訂婚前,雙方長輩找人“合媒”,如屬相等不合不能婚配。
(一)換啟
俗稱換小字。啟由雙方家長(或請人)分別按格式寫,注明主婚人或議婚人姓名,由媒人傳換。換啟時男方必須設宴(也有另擇吉日設宴的),四大媒紅入上坐,請人作陪,祝賀喜事成功。夾河、吳壩一帶于換啟時會親家(嫡手親家不去),上午由媒人將啟送至女家,女方留啟并由媒人將自己的啟帶回男家。媒人下午離開男家時,將彩禮帶到女家。
(二)婚帖
迎娶前,男方請人卜算出吉日良辰、上轎(車)時面向何方、在場人及婚事用人屬相的回避等內容,按帖式寫于紅紙上,由媒人送至女家,雙方按帖操辦,做好婚前準備。
(三)迎娶
娶女客(一般是男2人、女1人,或男4人、女2人,都是兒女雙全者或未婚者)隨車、轎攜三帖(求婚帖、謝婚帖、請帖)迎娶,新郎可去可不去。一路鳴放鞭炮,有的請響器班吹奏,行車、乘轎路線必須出(村)東進(村)西。是日請外祖母家、姑母家等親戚來家同慶。迎娶時的請帖是請新娘的父親赴宴,其人一般不至,如至,必須兩親翁單席對飲(縣境東部均由新娘的長輩代其父赴宴,不可缺席)。娶親前一日,新郎還要到本族長者家叩頭。縣境東部于結婚第三天(或另擇日)請女婿。
(四)婚禮
新娘進院后,由禮相(婚儀主持人)主持,在鳴鞭炮、撒火燒(面制小餅)或喜糖的同時,新郎、新娘拜天地,以謝天地作合,兼表天長地久、白頭到老之意。
(五)入洞房
拜天地后步入洞房,娶女客取下蒙頭紅(縣境東部,在拜完天地后,由娶女客用秤稈挑下蒙頭紅入洞房)。飯后,娶女客送走送女客,晚輩及同輩中的年少者方可鬧房(縣境東部,新人入洞房“坐帳”、喝交杯酒后便可鬧房)。新郎招待親友,至深夜入洞房。
(六)其它
婚后第二天,由一名巧婦為新娘“開臉”(用新線絞凈面部汗毛)。第二天或第三天,新娘向長輩問安后下廚房做飯。午飯后,由兄嫂領著向本門近支的長輩磕頭,敬送一條手巾,長輩賞磕頭錢。傍晚,由妯娌們陪同上墳拜墓。婚后第六天(也有不拘日期的)男方下帖請親家。婚姻法頒布后,本境人民遵照男20歲、女18歲的婚齡規定,自主婚姻,到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后舉行婚禮。80年代以來,法定婚齡推遲,青年自覺晚婚,禮俗從簡,有的舉行新式婚禮,有的旅行結婚。境內回民婚俗今大致與漢民相同,但須由阿訇主持婚禮。回民一般不與外族通婚,今回、漢雖可通婚,但回女嫁漢男少,回男娶漢女多。漢女嫁回男,須遵從回族的一切教規和生活習俗。
三、喪葬
本境除回民外,都是木棺深埋葬。人死稱“壽終”、“正寢”、“歸天”,喪事稱“憂事”、“白事”。主家請執客、內柜到家料理。執客根據主家的經濟狀況商定喪事的簡繁,掌管人、財權。
(一)送終
病者臨終,子女親屬守衛床前,直到咽氣、穿壽衣,謂“送終”。
(二)正寢
穿戴壽衣、鞋帽后,移尸于小木床(俗稱靈木床子)上置正房中間,頭外腳里,雙腳系麻紕,面罩白布(蒙臉布),謂“正寢”。床前點油燈、置食罐、燃香火,床下塞谷秸、玉米秸等物,以防貓狗鉆過而炸尸。
(三)掛歲錢
停放完畢,晚輩人守靈床。撕孝布人按死者年齡剪白紙成丁字形,一歲一張,繩系一端,抖開,按男左女右掛于死者院門一側,以向鄰里示喪。
(四)報喪
由內柜寫好喪帖,按親戚的輩份注明稱謂,遣人分頭報喪。
(五)戴孝
死者的子孫、近族中的晚輩,用麻紕在頭上勒一白紙,以白布蒙鞋。成殮后(縣境東部于正寢后)與諸吊祭者分別戴不同規格的白布孝帽,孝子穿孝衣,腰系麻繩,拖鞋;女兒、侄女穿孝衣,頭、腰、腳脖均系白布帶。今死者親屬屬工作人員者,有的于臂上帶黑紗。
(六)成殮
一般于親屬到齊后舉行。先將死者入棺,再由兒或兒媳手持鏡子、水盆、手巾為死者凈面整容,摔碎鏡子。眾親屬繞棺一周,跪哭,而后釘死棺蓋,棺蓋上放少許糧粒。
(七)守靈
上有父母的人死后,一般當日發喪。老年人死后一般停放3天,有的停4天(迎五)、5天(正五)或更多時日不等。停放期間,本族五世以內的晚輩守靈,日夜不離。親友、鄰里吊孝時,守靈人陪祭同哭,并磕頭致謝。
(八)辭靈
發喪前(有的于行祭后)到大路上燒紙扎轎、紙錢,子女告亡靈一些吉語,哭拜。有的叫作“送盤纏”或“送山”(夾河、吳壩一帶于發喪前一天晚上送山),也有的于發喪日前一天晚上,祭奠一番為辭靈,發喪日再送盤纏。
(九)發喪
葬禮薄厚,一般因喪主家庭貧富而異。舊時,富家多請響器、架鼓、鐵炮、獅子班,有的還請和尚誦經超度亡靈;貧者一切從簡。發喪之日,喪家晚輩男子人手一根哀棍(鮮柳木棍),于早晨先行家祭(縣境東部不家祭)。上午諸親友(縣境中部,女兒及上“三牲供”者于早晨)帶供品、黑紗,女兒、侄女還帶紙扎(如金山、銀山、轎、箱子等)前往祭拜。祭奠儀式由執客主持,先由孝子的外祖母家行祭人祭拜,孝子或其叔伯兄弟跪請,行祭人打躬還禮,祭時,一般有響器吹奏。奠畢,按各家親友的不同關系排序,依次上場祭奠。每場由死者子孫、近族晚輩陪祭。祭禮根據不同親友關系自選“八拜禮”、“十二拜禮”,有的行“二十四拜禮”、“三十二拜禮”(后兩種今已少見)。最后一場是孝家奠。奠完后,死者的女兒、侄女、孫女跪地捧香,器樂奏哀曲“拿天鵝”。
(十)出喪
午后,先行路祭,即到路上停棺祭奠。一般先客后主,分兩場祭奠,有的分吊客為若干批祭奠,也有的主前客后一場過(縣境東部,各親友分場祭奠,一般不并場,最后有一場古祭)。奠后起棺,孝子摔碎“老盆子”(小瓦盆),持幡引路上墳,一路不斷回頭哭拜。親友哭隨。
(十一)安葬
下棺入坑后,孝子察看棺穩、向正無誤,再按路祭禮(免掉古祭)奠一場,燒紙、焚紙扎,女眷坐哭,眾人埋棺,孝子磕頭致謝,并將哀棍填入坑內。兒媳抓土“搶財”。安葬完畢后,凡送殯者皆到喪主家分食發糕(一種用豌豆、綠豆等面蒸成的發面糕)。
(十二)酬客
安葬死者后的當晚(有的在出喪后),孝家在家設宴酬謝執客、內柜,縣境東部同時酬謝所有忙于喪事的人。
(十三)謝孝
喪畢夜(一般是下半夜),孝子到本村各戶門前磕頭致謝(縣境東部無此俗)。黎明,到外祖母家謝孝。在外祖母村上,見人必須磕頭,不分輩次、年齡。死者的女兒在發喪前要到婆家討孝,喪后歸婆家謝孝。
境內回族喪葬儀式,多按伊斯蘭教規操辦。亡者凈身后,以白布裹尸,請阿訇誦經。然后將尸體殮入清真寺公用之“經匣”(長方型木匣,長7尺、寬3尺,活底)里,外加罩棺。一般亡后二三日出殯,不置冥器、不焚紙箔、不附殉葬品,不請響器班。經匣抬往墓地時,女姓眷屬哭送大門外,不得上墳。墓坑一般深2米,在坑底向東或向西挖一長方形套坑,套坑壁掛白布圍,或用青磚砌起,留門,底部撒香料。入葬時,將經匣活底抽出,尸體落于套坑內,須頭北腳南面朝西。然后用巖石或土坯封閉套坑門,堆成長方形墳頭。亡者“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等祭日,喪主請阿訇走墳誦經,并炸油香款待阿訇和賓客,或分送親友和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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