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前縣風俗之禁忌
2013/9/18 11:57:49 點擊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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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產生于原始社會。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禁忌內容也有發(fā)展變化。禁忌不僅與迷信有關,還涉及社會生產、生活的客觀需要和人們避兇趨吉的心理等,故直至近代尚于境內廣泛流傳。新中國建立后,由于科學知識的普及和人民思想觀念的更新,一些迷信色彩較濃的禁忌逐漸被摒除。
一、居住 建造禁忌
宅基忌選在寺廟、祠堂、墳墓遺址上。宅基地忌南寬北窄,南寬北窄為棺材地;忌南北狹東西長,本地有“當院橫著長,必死少年郎”之說。房院忌正沖道路,忌南高北低。建房忌用桑、楝木,因“桑”與“喪”、“楝”與“殮”諧音。家院種植,“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鬼拍手”為楊樹。打掃室內地面時,忌用掃院子的大竹掃帚,俗以為“喪氣”。遷居忌見外人,大多夜間搬遷。打井、建新墳忌婦女到場。夯宅基忌不喊硪號,忌曰:“打夯不喊號,下輩子出啞巴”。
二、性別 輩份禁忌
除小兒外,男女忌將肉體裸露人前,俗語:“男不露臍,女不露皮”。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相傳月神為女,灶神為男。男人忌穿女人衣,忌與女人斗。古有“男女不同席”、“男女授受不親”之說。
近族中,晚輩取名,不得與長輩重字、同音。晚輩對長輩,忌直呼其名,一般以輩份稱謂代替名字;忌拍肩、摸頭。男子與弟媳和侄媳、孫媳等晚輩女子之間,忌相戲謔。
三、社交 待客禁忌
為避嫌疑,古有“寡婦門前是非多”、“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貧不串親,富不串鄰”、“賢不薦醫(yī),智不薦藥”等禁忌。做客忌東張西望、亂翻亂找。忌贈人刀、剪,避“一刀兩斷”之嫌。本地人喜稱“二哥”,忌稱“大哥”,這與武松和武大郎的傳說有關。
客人未走前忌掃地,以避“逐客”之嫌。酒飯桌上,忌茶壺嘴、酒壺嘴及筷子尖端對著客人。客人未吃飽飯,忌主人先撂筷。宴席忌上8個碗,本地有“狗上桌子八大碗”之說,因“八”與“扒”、“大”與“打”諧音。猜拳忌中、食指雙出,意為摳眼珠子。
四、歲時禁忌
閏月年忌蓋堂屋,無春年(又稱滑年)忌結婚。閏月忌做棉被,忌曰:“閏月不套被,套被自個睡”。九月不糊窗戶,俗云:“九月糊窗戶,犯九女星”,只生女,不生男。立秋日忌洗澡,冬至日忌不吃水餃。每月初一、十五忌洗衣及串親。正月初十,俗稱“石頭生日”,忌動用磨、碾、捶布石。二月二為“龍?zhí)ь^日”,忌動刀剪、針線,以免“傷龍目”、“戳龍眼”。
除夕夜封刀,掩藏剪、斧、杖、笤帚之類器具,以避“破”、“兇”。大年初一忌掃地、倒垃圾、汲井水、借取東西,忌動剪刀、針線,忌哭啼、吵架,忌吃藥看病,忌說不吉利話,太陽未出前忌倒洗臉盆、便盆、入廁。大年三十及初一死了人忌聲張,而謊稱年初二辭世。春節(jié)期間,忌打碎器物,蒸饃、包水餃忌數(shù)數(shù)。飲食、取物等忌說“完”、“了”、“沒”等字眼。
五、婚姻禁忌
訂婚忌生肖不合,忌曰:“雞猴不到頭”、“白馬怕青牛”、“金雞見犬淚交流”、“龍虎相斗,必有一傷”等。新婚做被褥和娶送新娘,忌用孕婦、寡婦和兒女不全者。結婚時鋪床用豆秸或稈草(谷秸),忌用其它柴草,俗曰:“鋪稈草,生個小;鋪豆秸,抱秀才”。洞房花燭夜點燃的燈燭忌吹滅,要一夜長明。新婚之夜忌無人聽房,說是“人不聽,鬼聽”,故無人聽房時,公婆將一掃帚上披件衣服豎置洞房窗下,以示有人聽。結婚不過一月的兩個新娘子忌見面,若不得已相見,要隔羅相拜。
六、生老病死禁忌
孕婦忌在娘家、別人家分娩,產后未滿月忌串門。新生兒百日內忌剃胎發(fā),幼兒忌打頭、臉。除醫(yī)生和家人外,下午及每月初一、十五忌看病人,見病人忌說“死”及其它不吉利的話。提藥、穿孝、拿火紙者忌串門、走親戚。藥鍋只借不送,送則蓋朝上翻,撒點鹽,放在物主大門外。嬰幼兒死亡忌埋葬或扔到坑里,未婚者和已婚青壯年男子死亡忌入祖墳。做壽衣忌用緞子料,因“緞子”諧音“斷子”。忌眼淚落在棺材上,陪祭人忌觸碰棺木。出喪時,棺木忌碰觸門框。發(fā)喪后,當天打掃房屋,否則3天后打掃。父母去世,兒子百日不剃頭。3年服孝期間忌貼紅春聯(lián)(可貼藍春聯(lián)),忌穿紅裝、彩服。孕婦一般忌參加喪禮。
七、年齡禁忌
45歲稱“四十半”,因后晉石敬瑭45歲當了兒皇帝,不雅;又因包公45歲陳州放糧中途遇盜,不吉。73歲、84歲多說或少說1歲,因孔子、孟子分別死于73歲和84歲,俗言:“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人們稱這兩個年齡為“損頭年”。百歲以上皆稱99歲,忌稱百歲,因百歲暗指壽限之極,如“百年之后”,即死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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