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達成這么個高度一致的狀態,實非易事。宣傳不起作用,就要用手段即以詐術蒙蔽,而制造蒙蔽的手段是虐殺,或者直白地說:用一種蒙蔽對付另一種蒙蔽,用一種虐殺對付另一種虐殺。
西門豹在實踐“民可與樂成,未可與慮始”的政治原則是,就充分地使用了以上方法。
魏文侯在位時,西門豹經翟璜推薦去當鄴城令(今河北臨漳縣)。到任后,他走訪民眾,了解他們最關注的問題。
上歲數的老人說:“這個地方有個為河神送新娘子的習俗,致百姓貧苦。”西門豹進一步詢問,老者說:“掌鄉間教化的三老還有廷掾每年定例收錢,數量達好幾百萬,但只用其中二三十萬用于為河神辦喜事,其余絕大部分就與神職人員分了。神職人員要看到草民百姓誰家女兒長得好看,就以給河神相親為名,指定下來,經過洗禮齋戒后,就放在專用的大床上送給河神。結果是女孩子在床上漂浮幾十里后,就沉入河中。人們怕極了,女兒稍好看一點,就怕被訂親給河神,所以城中逃亡的人多,顯得空蕩。再說,給河神送新娘子,也沒擋了發生水災。”
西門豹明白了就里,對老人說:“再送親時,你老人家告訴我一聲,我也來參加”。
果然送親時,西門豹到場。有社會地位的人也差不多全到了,看熱鬧的人民有三二千人。西門豹說:“把給河神的新娘子帶過來,我看看。”他裝模做樣地看了一番,說:“這個女子太丑,煩大巫去告訴河伯,改日送好的!”
于是,西門豹的屬吏抱起一個年老巫婆就投到河中去。過了一會兒,他說:“老太太坐得太久了,讓弟子催催。”把一個年輕的女巫又投到河中。這樣,共扔進三個弟子。又等了一會子,西門豹說:“看來得煩三老去看一下。”結果把三老也扔進河中。
西門豹裝作十分嚴謹之狀,敬等回音。過了好大一會子,他轉身請廷掾與當地大戶,讓他們去個人催一下。他們早被西門豹往河西投人的舉動嚇壞了,一聽這話,敢緊給西門豹叩頭,直到頭破血流,面色如灰。
西門豹說:“起來吧,別叩頭了,看來河神好客,我們就全回家等吧!”無論鄴城官吏還是百姓都大為驚恐,從此后再也沒人說給河神娶親的事了!
西門豹隨后實施開十二渠的水利政策,河水灌溉民田,莊稼大豐收。起初,老百姓嫌開渠的活兒累,不愿干,但西門豹還是強迫他們干下去。他說:“百姓可以與你共享成果,但不愿與你共起計劃,今天父老子弟雖然認為我苦了他們,百年后必思念我的好處!”
西門豹治鄴的故事膾炙人口,也成了歷代敢放開手腳做事的官員的歷史心理依托,所謂“凡事不求皆如人意,但求無愧于心”是也。
什么叫無愧于心?很難界定。比方說:我被迫給上司去送錢,這事兒在老百姓看來不對;但我的上司還得給他的上司送,這就是社會風氣,我心里無愧。老百姓們不理解我的難處,那是因為他們目光短淺。孔夫子不是說嗎:“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西門豹不是說嗎:“民可與樂成,不可與慮始”。中國的英雄主義與民粹主義的聯姻概由此而始。
西門豹治鄴的故事是《史記•滑稽列傳》的一個附錄,由《史記》的另一位作者(也是續補者)褚少孫先生補寫。褚少孫的知識修養比司馬遷要高,是西漢末年元、成帝間的博士。他替司馬遷補了《史記》的殘缺,補記的有《武帝紀》、《三王世家》、《滑稽列傳》三篇,使該三篇趨于完整。
褚少孫補做<滑稽列傳•西門豹治鄴>的目的是:“可以覽觀揚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讀之,以游心駭耳…”簡言之,他寫的是讓人震驚的故事,而絕非宣傳西門豹的蒙蔽與虐殺的傾向即西門豹主義。
“滑稽”二字本指古時的一種酒器(“滑”本音為“骨”),能不斷地往外流酒,后人則引伸比喻能言善辯、行事機敏的人,有使不完的鬼點子。為什么后世一定把西門豹主義奉為英雄主義呢?概因西門豹消除“河伯娶婦”的陋俗后,還開立鑿了十二渠,引河水灌溉民田,農業收成大增。
勝王敗寇,這是中華文化的鐵律!倘使十二渠不成(歷史上發生過開發水利失敗的事),他的名聲就會是另外一種說法。習慣的道德粗線條,會簡地衡量一切的!但是在褚少孫先生看來,無論西門豹之于后事的功勞多么大,他做的事仍是“游心駭耳”,讓人聞所未聞!
滑稽,僅是“滑稽”二字能概括西門豹主義就太輕松了。
它飽含著蒙蔽與虐殺的血腥,包含著在上者任意使用權威的自由,沉淀成于“懲罰過度”的文化習性。
北宋時期,還有人上演過類似的歷史鬧劇。不過,那里殺的是一個人(一個揩公家油的小吏),故事也遠沒西門豹治鄴更滑稽,很莊重,但同樣“游心駭耳”,讓人再次體會到“蒙蔽與虐殺”的深刻內在關系。
西門豹創立的虐殺傳統在此后的中國歷史上屢有表現,官方強勢使那些借法律以逞智慧的人能夠隨意使用量刑幅度和按自己的意愿呈虐殺之變態心理。--從這點上看,虐殺又是精神病政治的一個突出特點,它與有心理疾病的皇帝屢存于中國歷史這一事實相互映照。
東漢順帝劉保時代,黃昌因敢于法外殺人,被稱為“神明”,而他成為“神明”的背景就是皇帝劉保是在驚恐萬狀的政變中被推上臺的,而在他執政時,有名的外戚梁冀的勢力已經形成。整個國家一片暴戾之氣。黃昌的暴戾經由一個小小的盜竊案,爆發出來。
黃任宛令時,有人偷了他的車蓋,他沒有吱聲,暗中觀察;經暗訪,得知了是手下負責治安的賊曹(相當于公安局長)偷的。于是派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搗賊曹家,拿獲贓物,殺了曹全家。由于他殺人狠毒,“百姓大戰懼,皆稱神明。”
東漢襲西漢法律體系,授予長吏(行政區域的一把手)有專殺的權力,但很少有人使用。黃昌如此專殺,連后人如宋代刑法學專家鄭克都認為“收其家,一時殺戮,則殘酷已甚矣。”
殘酷是這類法外施法者的習性,黃昌的愛好就是“政尚嚴猛,好發伏奸”。更為嚴重的是,他有嚴重的抑郁癥,總懷疑別人瞧不起自己或看自己的笑話兒。他在后來一個地方當縣官時,有一家姓彭的富豪,臨著縣衙蓋了一處高樓。每當黃昌從縣政府出來時,彭家的婦女們就由高處往下觀看。這大大傷了黃昌的自尊心,找了個理由把彭姓富豪抓了起來,判處了死刑。
如此殘酷,就不能用“游心駭耳”四個字來概括了。鄭克雖然對黃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