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古也稱“成丁”,丁指能任賦役的成年男子,人到成年的歲數歷代各有不同,隋制男女,18歲似上為丁,以從課役。唐制21歲為丁。及至民國時期,民法規定的歲為成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憲法規定男女18歲始有公民權,也即“成年”,俗稱“長成人了”。 成年禮 古代,男女進入成年要行“成年禮”,男稱“冠禮”,女稱“笄禮”,所謂“男子二十冠而宇”,“女子許嫁,笄而宇”。男女行冠笄禮后,便標志著進入了成年,也是到了可以婚嫁的時候。
明清以來,冠笄之禮日漸衰微,河南民間雖有行之者,多為士庶人家,且其禮儀已大為簡化。 男女成年禮和婚禮的結合,民間形成以結婚為“成人”標志的習慣,許多輩卑之人對年齡小于自己的長輩人的尊稱,多以其是否婚嫁為準、所謂“不娶媳婦不叫叔,不出門(出嫁)不叫姑”。即不到婚齡的男女長輩,是允許幼輩不叫尊稱的。
冠禮 男子成年禮稱“冠禮”。民國以后,男子冠禮是和婚禮結合起來進行的。一般男子冠禮在結婚前一日或親迎前進行,屆時穿新衣服,披十字紅綢,胸戴鮮紅紙花,在族親子弟簇擁下來到宗廟內或中堂前,使立于紅氈上,向祖先及尊長四叩禮,由尊長賜以成人之名。 笄禮 女子成年禮稱“笄禮”,女子笄禮于出嫁。臨行前或舉行婚禮之后進行,多是由同輩的嫂嫂或伯叔母為其“絞臉”和“上頭”。60年代后,婚禮前的絞臉上頭已為理發美容所代替。 “絞臉”就是清除臉上的汗毛和整修眉毛。 “上頭”即將嫁女的頭發挽起,罩上發網,別以釵簪。絞了臉、上了頭的姑娘便成為媳婦。以后便以梳“篆子”與姑娘相別。尤其 60年代以來,隨著姑娘媳婦發式的統一,女子進入成年已無甚特殊標志。 脫鎖 河南民間很久以來還流傳有與冠笄禮相似的、標志男子脫離少年時代的“脫鎖”習俗。脫鎖多見于男孩,男孩在十二歲或十五歲時,由其父母或干娘做頓好飯相待,然后將其幼時過誕生禮或認于親時戴上的“掛鎖”和項圈、耳墜去掉,從此不戴,俗稱‘脫鎖’.脫鎖后便標志著已脫離少年時代. “留頭” 女孩在十二歲時開始“留起”一獨辮來,俗稱“留頭”,如果不留,便被鄉人笑話,有“十三不吊起,人說她娘沒道理”之說,留起頭來便視為“大閨女”,要開始恪守閨訓婦道,學習做飯和漿洗縫補,甚至不許再到外邊玩耍,“拋頭露面”,故俗稱“男過十三,磨腸研肩(讀書勞動),女過十三,會做吃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