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隱公八年》有這樣一段話:“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這是說,帝王立有德之人為諸侯,根據他的出生血統賜給姓,分封給他土地,并且根據封地命名氏。這段話對中華姓氏的起源及形成原因雖然論述比較片面,但卻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情況,即先秦時的姓與氏,既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據當代學者考證,姓起源于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制時期,與先民們的圖騰崇拜有關。母系氏族制也叫“母權制”,是繼原始群之后的原始公社制度的一個階段,始于氏族公社的產生,終于父權制的確立,大體上相當于考古學的舊石器時代中晚期至新石器時代,其特征是婦女在氏族社會中居支配地位。母權制早期,以狩獵、采集為生的原始人認為每個氏族都與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有血緣關系或其它特殊關系,往往尊奉此物為本氏族的名稱,即氏族的徽號,這就是圖騰。“圖騰”(totem)一詞系美洲印第安人的土語,意為“他的親族”;馬克思在《摩爾根く古代社會》一書摘要》中明確地解釋說:“圖騰一詞表示氏族的標志和符號。”一些動物、植物或自然物,如熊、狼、鹿、鷹、樹木、草、星辰、日、月、山、川等,一旦被奉為圖騰,便成了該氏族的保護者和象征,具有神圣的力量,受到無上的崇敬與信仰。圖騰往往為全族之忌物,如果是動物或植物,則禁殺、禁食,而且還規定有崇拜儀式。同一圖騰所屬成員,禁止通婚。據氏族學家調查,圖騰崇拜是原始社會一種最早的宗教信仰,大約與氏族公社同時發生,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各地名稱雖異,但其含義則是相同的。
圖騰不等于姓,但卻是姓的最早來源。母權制早期,婦女從事采集,男子漁獵,實行族外群婚,子女只知母而不知父,世系從母系計,所以,凡在一個氏族名下(即同一圖騰)的全體成員,都出自一個母系祖先,有著密切的親族關系。隨著社會的演變與進步,氏族圖騰逐步轉化為族姓,而這姓,正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系的氏族稱號。我國考古工作者在仰韶文化的彩陶上發現有鳥、魚、蛙及人首蟲身等圖像,在馬家窯文化的彩陶上也發現有蛙、鳥的圖像。這些圖像,可能是當時的氏族圖騰,也可能是我國最原始的姓。仰韶文化是我國新石器時代的一種文化,因1921年首次發現于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而得名,其年代約為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馬家窯文化為我國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一種文化,因1923年首次發現于甘肅省臨洮縣馬家窯而得名,其年代約為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仰韶、馬家窯及其它文化遺址的考古發掘,為研究中華姓氏起源提供了非常珍貴的實物資料。
古代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姓”的造字屬于會意,古形體是由“人”和“生”組成,意為人所生,因生而為姓。戰國時,秦國有刻石,內容為秦王祈求天神制克楚兵,復其邊城,被后世稱為《詛楚文》,其中有“姓”字。這是迄今所知最早出現有“女”與“生”組合成的“姓”字,它的意思是女子所生為姓,生而有姓。因此,中國早期的一些古姓,如姬、姒、媯、姜、嬴等,都帶有“女”字。
氏出現較晚,起源于父系氏族社會,是姓衍生的分支,用以區別子孫之所自出,是古代貴族標志宗族系統的稱號。父系氏族制也叫“父權制”,是繼母權制之后的原始公社制度的一個階段,大體相當于考古學的青銅器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第一次社會大分工(畜牧業與農業分離)后,男子開始代替了婦女在經濟生活和氏族公社中的支配地位,于是形成以男子為中心的大家族(氏族),妻子從夫居,世系與財產繼承從父系計。隨著原始社會的瓦解,氏族、部落中的少數家族(族長、酋長等),通過侵占公產和剝削奴隸以及一般氏族、部落成員,而成為有財有勢的集團,即所謂“氏族貴族”。每一支“氏族貴族”,都出自一個男性祖先,各有一個表明宗族的稱號,這就是氏。“氏”的造字方法是象形,早在甲骨文中已經出現,其本意為木本,即植物之根;后來轉注為姓氏的氏,就是取木之根本的意思。
姓與氏產生的時間和條件不同,其社會職能也不一樣:姓是決定是否能夠通婚的依據,即同姓不能結婚;氏則是用來區別貴賤的,即平民無氏,只有貴族才有氏。這就是南宋史學家鄭樵《通志·氏族略序》所說:“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到了戰國時期,隨著奴隸制宗法制度的崩潰和封建制度的興起,姓與氏已無什么區別,姓氏成為表明個人及所生家族的符號,亦即鄭樵所云:“三代(即夏、商、周三個朝代)之后,姓氏合而為一,皆所以別婚姻,而以地望明貴賤。”不過,“姓氏合而為一”的現象,并未見當時的文字記載。那么,何時的文字記載正式將姓氏混用的呢?據明、清之際思想家、學者顧炎武的《日知錄》考證,是西漢時的大史學家司馬遷在寫《史記》時將姓與氏混在一起使用的。該書“氏族”篇云:“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于秦始皇則曰‘姓趙氏’,于漢高祖則曰‘姓劉氏’。”此后,或言姓,或言氏,或兼言姓氏,都是一個意思,即實際是專指姓。盡管如此,生活在封建社會的人,仍然有貴與賤之分,其區分依據就是看有無“地望”,即“以地望明貴賤”。“地望”即姓氏古籍中常用的“郡望”,一般指魏晉至隋唐時期每郡顯貴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人丁興旺,英才輩出,為當地所仰望。一些姓氏書,在每個姓氏旁標注的“××郡”,即是該姓的郡望所在。還有一些姓氏書,往往說某姓在某郡或某地形成望族。“望族”就是某郡或某地乃至在全國有聲望的世家大族,其意思與“郡望”雖不盡同,但大體相似。例如,北宋詞人秦觀的《王儉論》說:“王、謝二氏,最為望族;江左以來,公卿將相出其門者十七八。”這里所說的“王、謝二氏”,指的就是以東晉大臣王敦為首的瑯邪郡王氏和以東晉大臣謝安為首的陳郡陽夏謝氏。
“郡”是春秋至隋唐時的地方行政區劃名。春秋時,秦、晉、楚等大國往往兼并鄰國的土地,把新得到的土地在邊地置縣,至春秋后期,各國逐漸把縣制推行到內地,而在新得到的邊遠地區置郡。郡的面積較縣大,但因地廣人稀,地位要比縣低,所以晉國趙簡子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見《左傳·哀公二年》)。戰國時期,邊地逐漸繁榮,才在郡下設縣,產生郡、縣兩級制。秦統一六國后,確立郡縣制,分全國為36郡,后增加到40多郡,下設縣。郡、縣長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權組織的一部分。西漢武帝時置“州”,東漢末成為郡以上的一級行政區劃,歷魏、晉、南北朝,隋朝曾廢郡存州,不久又改州為郡,唐朝復改郡為州。由于區劃名稱的變化,姓氏郡望有時指的是郡,有時指的是州。
郡望反映的是姓氏望族的歷史地理分布,而不是姓氏發源地。發源地是姓氏的“源”,郡望是姓氏繁衍發展的“流”;如果說發源地是“根”,那么郡望就是根上滋生蔓延的分支。一般說來,姓氏人口數與郡望數成正比,即人口多,郡望就多。例如,張姓郡望多達43個,王姓的郡望有21個,李姓的郡望有12個,劉姓的郡望有16個,而這些姓,長期是中國的大姓。
“郡望”為什么主要指魏晉至隋唐時每郡顯貴的世族呢?這是有其歷史原因的。原來,從東漢末年開始,大官僚地主依靠政治、經濟特權,逐漸形成為大姓豪族,稱為士族或世族,又稱高門,而不屬于士族的則稱為庶族,又稱寒門。士、庶之間不能通婚,甚至不得平起平坐,庶族雖官高位顯,亦不敢與士族較量。魏晉南北朝時期,為了保證士族特權的官僚選拔,實行九品中正制,魏文帝曹丕采用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推選各郡有聲望的人,出任“中正”,將當地士人,按“才能”分別評定為九等(九品),政府按等選用,謂之“九品官人法”,基本上保持東漢末年曹操當政時用人“不計門第”的原則。至齊王曹芳時,司馬懿當政,于各州設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門擔任,選用官員時以“家世”為重,必須查考譜籍,從此,高門中選,寒門受排斥,“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九品中正制成為世族地主操縱政權的工具。因此,郡望就顯得相當重要。隋文帝時雖廢除九品中正制,改行科舉制,但直至宋代以前,仍很講究門第和郡望。北魏孝文帝遷都洛陽后,令鮮卑人改為漢姓并定元、穆、陸等10姓為最高貴的同時,又確定漢族4姓為最高門,即范陽盧氏、清河崔氏、滎陽鄭氏、太原王氏。這4姓前面所冠的地名,均是當時的郡,也就是這些姓的郡望所在。
在研究中華姓氏時,還有一個使用頻率很高的名詞叫“堂號”。堂號:堂,本指正房,即堂屋;號,名稱;堂號就是一個家族或家族的一支(即一房)的名稱。堂號名目繁多,精彩紛呈,有各式各樣的來歷,有的是以郡望為堂號,有的是以重要的地名為堂號,有的是以先人的官職為堂號,有的是以先人的名號(包括書名、齋名、封號、謚號等)為堂號,有的是以先人的美譽為堂號,有的是以先人的嘉言懿行為堂號,有的是以訓誡后人的格言為堂號,有的是以傳統的道德準則為堂號,有的是以祥瑞吉兆和良好祝愿為堂號,有的則是以特殊的組合形式為堂號,等等,都有一段妙趣橫生的故事,或者有一番不平凡的來歷,而且能夠集中展示這一家族或一支最榮耀的事跡,如王氏的“三槐堂”、張氏的“金鑒堂”、楊氏的“四知堂”、方氏的“六桂堂”等,因此,歷來為本族子孫所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