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曾經為貴族所獨有,丟“氏”即是丟貴族之地位,故“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有“氏”者貴,無“氏”者賤,這在古代是常理;據說三代以前,有貴族身份的男子是只稱“氏”與“名”,而不稱“姓”的,只有婦人稱“姓”。至于“庶人”,當然無“氏”,故只稱“名”。
通過姓氏,我們能知道何人之間不能通婚。同姓是一道門檻,我們的祖先三千年前就已規定,所有的男女均不能跨越這道門檻,而走進婚姻的殿堂。但“同姓不婚”不是“同氏不婚”,若謂“氏”重在“別貴賤”,“姓”則重在“明婚姻”:“氏同姓不同,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婚姻不可通。”“氏”可改變,而“姓”,則是不可變的。至秦漢,“姓”、“氏”合而為一,“皆所以別婚姻,而以地望明貴賤”。
“姓”、“氏”中國先人的偉大發明,我們千萬不要小看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