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包公上任后,他又來獻棒。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用豬血涂在啞子臂上,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眾。暗差幾個心腹跟隨其后,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
一會兒,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于是將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自小不能說話,只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萬貫家財,并無分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者因此感嘆。”
包公傳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認啞子是他親骨肉。石全走后,包公教啞子:“你以后撞見你哥哥,就去扭打他。” 啞子眨巴著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本官可為你作主。”
一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
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如果是外人,只作斗毆論處。”
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將家財分給他?分明是居心獨占!”
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將所有家財各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