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回鄉干部王鈞是一名有著52年黨齡的老黨員,在順河回族區晏臺河村,村民都親切地稱他是“民間法官”。今年72歲的他當過老師、鄉黨委副書記、企業法律顧問和企業廠長,1999年退休的他回到晏臺河村居住后,發揮余熱,積極投身于村里的社會法庭民間調解工作。
2009年7月,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在晏臺河村成立社會法庭。在醞釀社會法官人選時,村民代表們將社會法官的大紅花戴到了老王的胸前。
老王是個好幫手
“他是我們的好幫手。”晏臺河村黨支部書記徐勇說,“有一段時間,村里因土地糾紛問題鬧得全村不得安寧,村黨支部和村委員會為此傷透了腦筋。沒想到成立社會法庭后,這事讓老王給擺平了。”
晏臺河村有位姓張的中年婦女,是城鎮戶口嫁到該村的媳婦,她有個上大學的女兒。在該村進行土地分配時,按照當地多年形成的習慣做法,她們倆均沒有分到承包田,為此,張某及其女兒對此很有意見。受村委會委托,老王以社會法官名義接手此事,他將張某及其女兒通知到社會法庭,當面擺事實講道理。經過做工作,張某母女倆既感動又佩服,表示理解。
老王是個閑不住的人
王鈞退休回到村里后,沒有圖清閑呆在家里,他經常幫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宣傳、書寫方面的工作,還幫村民處理些紅、白喜事。提起這些,老伴深有感觸地說:“他是個閑不住的人。特別是當了社會法官后,他比退休前當廠長還忙,一推飯碗就騎著那輛舊自行車到村里轉,什么閑事都管。”
正如他老伴所說,由于他經常走村串戶,村里諸如婆媳不和、婚姻出現裂痕、鄰里糾紛等都逃不過他的眼睛。
不久前,他騎車在村里轉時,正遇上兩家為宅基地問題吵架,他及時上前制止,之后,他帶上另外兩名年輕的社會法官到現場做調解工作。
除了負責調處糾紛,老王還充分發揮自己的一技之長,認真整理社會法庭各類糾紛的卷宗,還自己動手整理出一篇數千字的民事調解經驗材料,對此,老伴經常勸他:“社會法官不是官,又沒人給你發工資,別這么沒命地干了。”
老王“辦案”有一套
“社會法官老王‘辦案’有一套,我算是真服氣他了。”村民郭某通過他的一起糾紛對老王發出了由衷贊嘆。
郭某是村里的養魚戶,他承包了村里十多畝漁塘,幾年前,村里批宅基地時占用了部分漁塘,并造成了魚塘部分損失,為此,郭某向法院起訴,狀告村民小組違約占用了他承包的漁塘,要求村民小組賠償其經濟損失20萬元。
王鈞聽說后坐不住了。“你咋能說打官司就打官司呢?”因是同村鄰居,他對郭某說話也沒客氣。
老王曾是廠里的法律顧問,他耐心地幫郭某分析利弊。在老王的勸解下,郭某撤回了起訴,后在社會法庭的調解下,每個建房戶各補償給郭某經濟損失1000元。結果,郭某經濟上沒有吃虧,村里也少了許多怨氣。本報記者 王篤明 通訊員 翟淵濤【原標題:退休回鄉的“民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