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谞有個在郡里當官的舅舅,叫宋光。由于他為人正直、秉公執法,所以成了一些權貴的眼中釘。后來,權貴們聯合起來誣告宋光篡改詔書,皇帝信以為真,就把宋光逮捕,押到京都洛陽,關進了監獄。這時,霍谞才十五歲。
霍谞不相信舅舅會篡改詔書。宋光入獄以后,霍谞十分著急,日夜思考解救舅舅的方法。最后,他決定給當時掌管朝廷大權的大將軍梁商寫一封信,為舅舅申冤。
他在信中說:宋光出身官宦之家,仕途平穩順利,現已位居地方首長的高位。他為人正直、秉公守法,從而得到了朝廷的重用。這樣的一個人,即使對于皇上的詔書有所疑慮,也會采用一種穩當的方式來解決,怎么可能冒著死罪私下更改詔書?這樣的行為好比是一個人為了充饑而去吃附子,為了解渴而去飲鴆 (“鴆”的羽毛泡過的毒酒)。這樣的話,食物還沒進到腸胃里,剛到咽喉人就已經斷氣了,怎么可能會有人這樣做呢?
梁商讀了這封信,覺得霍谞說得很有道理,又聽說他只有十五歲,對他的膽識頗為贊賞。后來,梁商不僅重審此案,還親自到皇帝那里替宋光辯白。案件終于真相大白,宋光也被無罪釋放。從此以后,霍谞的名聲傳遍了整個洛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