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空限制,頻繁發生且破壞性巨大的災害,其令人恐懼的陰影始終伴隨著人類,我國歷朝歷代均十分重視火政(消防)。
在宋朝,杭州城火災頻發,造成重大的損失,火災一直是困擾官府最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宋史》中關于杭州城火災的記載十分多,如:“大火,民多露處”“闕門外火,多燔民居”,“燔二千七十余家”“燔城內外數千家”“燔三萬余家”,等等。火災如此頻繁,在小說中也有一定的反映,如宋元話本《碾玉觀音》中寫到咸安郡王府的大火。
造成火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正如《認回祿東岳君種須》文中所言:杭州多火從來如此,只因民居稠密,磚墻最少,壁竹最多,所以杭州多火,共有五樣:民居稠密,灶突連綿;板壁居多,磚垣特少;奉佛太盛,家作佛堂,徹夜燒燈,幢幡飄引;夜飲無禁,童婢酣倦,燭燼亂拋;婦女嬌惰,篝籠失檢。
蘇東坡曾兩度到杭州做官,合計大約5~6年的時間。蘇軾曾于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任期3年,又于宋哲宗元佑四年(1089年)任杭州知州,任期2年。在這五六年的時間里,蘇東坡在杭州的政績很多。如第一次執政杭州,他致力于西湖水利和杭州城市發展的調查研究,決定首先對杭州的六井進行大規模的通暢修復。第二次到杭州,作出了全面整治西湖和興修杭州水系的計劃,一面上奏朝廷,一面籌措工程經費,開始對西湖進行大規模的疏浚。他帶頭捐款,引發眾商會、鄉紳捐助,創辦慈善病坊“安樂坊”解決災害問題。但他在杭州勤修火政的政績卻鮮為人知。
蘇東坡重視“火備”工作。他認為,防火和滅火工作的立足點都在于防,一個防于火發之前,不讓火災發生;一個防于火發之后,防其繼續擴大。為了在火發之后能及時將火災撲滅,縮小火災范圍,減少火災損失,就必須“防患于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蘇東坡重視消防水源問題,他治理杭州時,發現六口井與西湖都淤塞了,于是把提供消防水源、進行火備工作作為一個理由上奏朝廷,開挖了西湖上游的兩條河流,以供給西湖活水。他在杭州城內房屋密集處,鑿井儲水,挖建了許多水井、蓄水池。嘉泰元年(1201年),杭州清河坊大火,當時杭州郡守丁常任親臨火場,居然在御史臺西的小巷中找到一口古井,扒開后,泉水如涌,滅火中派上了用場。事后一量,有近20米深、3米多寬,據說這個水井就是蘇東坡時期挖鑿的。
蘇東坡還重視消防隊伍的建設。他派人制造了許多防火器具,還成立了官方消防隊(潛火隊)。他先后在杭州任通判和知州時,在此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消防體系。在每坊巷300步左右,他派駐一個潛火小隊,5名隊員,夜間巡邏,防范火災;又在高處磚砌瞭望塔,塔上有人瞭望;下有數棟房子,屯駐消防兵100多人,備有消防器具:大小桶、灑子、麻搭、斧鋸、云梯、火叉、火鉤、大索、鐵貓兒之類。每當發現火災,立即出動滅火。一直到南宋,臨安城中因循蘇東坡舊制,一直設有專門的救火機構“潛火隊”,如《淳韋占臨安志》卷六《軍營》:“輦下繁盛,火政當嚴……增置潛火軍兵總為十二隅七隊,皆就禁軍數內抽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