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第3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在卡塔爾召開,中國的大運河和絲綢之路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由此,世界遺產的總數超過1000處,這反映出世界遺產受到各國的廣泛關注,同時也提醒人們再次關注世界遺產的珍稀性和突出普遍價值問題,而這次大會反映出的委員會、咨詢機構面對世界遺產問題表現出的迷失和困惑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國家遺產中心對第3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進行了研究,并完成了大會的觀察報告。2月10日,“世界遺產的觀察”研討會暨《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年度觀察報告》發布會在北京清華大學召開,有關專家學者齊聚一堂,討論世界遺產的狀況、存在問題和將來的健康發展。
世界遺產的類型有所突破
截止2014年,世界遺產的總數已達到1007處,其中文化遺產779處,自然遺產197處,混合遺產31處。總體來說,文化遺產按照類型框架分析,歷史建筑、考古遺址和城鎮類遺產比例由2004年的778處的69%變為1007處的61.9%,文化景觀等新類型所占比例有所上升。按照時間—地區框架,歐洲遺產比例由49%下降為39.1%,亞洲和美洲遺產比例穩中有升,撒哈拉以南非洲和澳大利亞區域數量上有所增長。
在此屆遺產大會上,最值得一提的是“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和“夸帕克南:安第斯道路系統”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它們是目前僅有的兩處既是文化線路型遺產,也是系列跨境遺產的世界遺產。
從1981年幾內亞、科特迪瓦、利比亞三國交界處的寧巴山申報以及1994年“文化線路”概念正式提出,系列跨境遺產和線路遺產逐漸得到認可。以絲綢之路為例,早在1998年,世界遺產中心就將其列入研究范圍,然而,在2006年相關締約國提交預備清單之前,因對其價值沒有形成完整的認識和共識,導致初期申報遴選并不順利。此后,通過對“共同價值框架”的探討,以及成立了協調委員會,絲綢之路在2014年6月的世界遺產大會獲得咨詢機構和委員會國家的一致認可。日本、芬蘭等國家的代表在肯定了其重要影響和作用的同時,對未來絲路其他段的申報也表示了興趣。
“夸帕克南:安第斯道路系統”是美洲現存最復雜、最廣闊的前西班牙交通網絡,連接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和秘魯,穿越了安第斯山中部的熱帶雨林、河谷和沙漠地帶,在今天遺產構成包括了交通網絡本身、相關建筑和工程結構。早在1997年,秘魯為首的國家就展開了對安第斯道路系統的研究,后來經過多國起草合作協議、啟動區域網絡合作機制等,于2014年6月成功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觀察報告》認為,絲綢之路和安第斯道路系統的申報成功,不僅加深了對文化線路、系列遺產、跨境遺產價值框架和類型內涵的理解,也為今后類似的遺產地申報、保護管理提供了經驗和建議,如達成突出普遍價值共識的重要性、申報國家制定統一的標準、建立協調不同國家的統一機制等。
價值標準認識、評估程序、審議制度有待完善
在世界遺產的申報的審議環節,締約國、世界遺產委員會國家、咨詢機構三方構成了申報項目審議過程的參與主體:世界遺產委員會對申報項目是否符合列入標準進行討論和評估,包括判斷其是否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真實性和普遍性、滿足保護管理要求。
對于本屆世界遺產大會,將其比作一面鏡子的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國家遺產中心主任呂舟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世界遺產委員會大幅度修改了咨詢機構對申報項目提出的決議草案,其比例為歷年最高。委員會共修改了咨詢機構起草的14項決議草案,將其中12處咨詢機構不建議列入的提名項目改為列入。
“這反映出世界遺產委員會國家、締約國和咨詢機構對于遺產項目價值標準的認識由于認識角度的差異,而存在較大的分歧。”呂舟解釋。比如,在針對土耳其布薩爾古城的討論中,咨詢機構基于項目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存在問題而判斷為“推遲列入”,然而委員會國家僅強調其作為“奧斯曼帝國誕生地”具有杰出的歷史價值而要求將其列入,忽視了遺產地內存在大量重建建筑破壞真實性的問題。
同時,提名項目評估程序的問題和世界遺產審議制度的問題也成為專家們關注的焦點。在現有評估程序中,文本評估與現場評估人員分離、終審人員構成相對單一,對申報項目的文化背景、潛在問題認識不充分,評估周期過于短暫,難以全面地對十幾個項目全面評估。在審議制度方面,世界遺產委員會21個委員會國家申報的遺產項目占申報項目的比例過高(占締約國11%的委員會國申報了40%的遺產項目),這種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的制度缺陷影響了審議的公正性。
“各個參與方面都意識到這些問題,并在致力于避免它們影響世界遺產的公信力。”呂舟表示,然而,由于申報程序和監督機制的改革需要委員會國家自愿犧牲部分利益,咨詢機構也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滿足世界遺產發展到今天的新要求,因此這需要相關各方投入更多時間、力量才能實現世界遺產的全球戰略。
加強管理,完善規劃
世界遺產中心和咨詢機構2014年共審閱143份世界遺產保護狀況報告,包含《瀕危世界遺產名錄》的所有項目,根據保護狀況報告統計的15種影響世界遺產的因素,位于前5位的分別是:管理系統/管理規劃、建設問題、非法活動、旅游業發展、管理和法律框架。而多數世界遺產都受到四類以上不同類型威脅因素的影響。
針對這些情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積極應對,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與達爾頓、匯豐銀行等跨區域公司展開對話和戰略合作,鼓勵其制定有利于遺產保護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針對世界遺產面臨的戰爭和災害性威脅,在敘利亞展開緊急行動保護遺產等。
而這些因素,也是中國的世界遺產面臨的共同問題。在研討會上,同濟大學建筑與規劃設計院教授邵甬帶來了針對1997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平遙古城的保護經驗。
邵甬介紹,平遙作為世界遺產中比較特殊的一種類型——世界遺產城市,因其活態性,面臨著社會發展與體現世界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的矛盾,其保護的原則、理念、方法也面臨很大的挑戰。
2008年,為古城的科學保護和建設提供法律依據,同濟大學編制了《平遙古城保護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平遙古城保護管理規劃》,將機構職責、保護管理等,納入保護規劃。“之后啟動的社區發展計劃強調人的主體性,即當地原住民作為主體的參與性。這也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包括《平遙古城修繕工程實施辦法》、《平遙古城環境治理導則》,涉及院落的真實性保護,民居的修復保養,旅游發展后該如何控制等。”邵甬介紹。
“《環境治理導則》根據不同的對象,又具體劃分為兩個。”邵甬進一步闡釋,一個是比較專業的、針對管理部門的《管理導則》,一個是針對老百姓的《實用導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居民普及平遙古城保護的相關知識。同時,《導則》與平遙縣人民政府公布的《平遙古城傳統民居保護修繕工程資金補助實施辦法》配套,旨在實現遺產保護和居民生活改善的雙重目標。
邵甬表示,通過這些努力,強調古城的整體保護以及活態遺產的保護,同時將遺產保護和社會民生結合起來,政府資金和公共資金結合起來,專家、學者、社區結合起來,避免平遙成為一座空城、博物館城和純粹的旅游城。本報記者 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