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要“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實施中華典籍整理工程。”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優秀傳統文化凝聚著中華民族自強不自息的精神追求和精神財富。我們中華兒女要增強對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自豪感,在借鑒和吸收外來文化精髓的同時,更應該大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習近平特別強調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中華文明所以源遠流長,歷經5000多年而不衰,是世界幾大古代文明中唯一沒有中斷的文明,就是因為沒有拋棄傳統文化。
我國歷來都高度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整理工作,一直努力開展此項工作,也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當然,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許多問題,形勢嚴峻。在新的形勢下我們要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按國家規定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對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對造成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流失的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上要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科技的研究、運用和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還要在社會上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在新聞媒體上做好宣傳,營造良好的氛圍,對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進行教育。
中華民族數千年歷史發展過程中,古代文獻典籍是社會發展重要的文明成果,保護好這些古籍,對鞏固民族情感、促進文化傳承、弘揚民族精神有著重要意義。我國古代文獻典籍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思維方式、創造力、想象力、精神價值,是人類文明的瑰寶,也是中華文明綿延數千年的重要歷史見證。古籍屬于不可再生資源,因此做好古籍的保護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保護古籍,就是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發揚光大,更好的傳承中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