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國際地名混亂,1960年聯合國成立了地名專家組。在對地名標準化進行研究和處理的實踐中,專家發現地名具有獨特的文化價值。許多地名因描述一定地域歷史和文化而形成,向人們提示著當地自然環境變遷、人類歷史演進等信息,是文明的見證。到了20世紀70年代,地名專家進一步認識到,地名具有對歷史與文化的傳承性。千百年來,地名世代相傳,代表著人類文化遺產最古老、最活躍的部分。
我國古老地名眾多,為增強對地名文化保護意義的認識,2004年民政部啟動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和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縣保護試點,取得了一些成效:第一,完成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產存量評估。第二,以新的視角研究地名由來、語詞構成、含義、演變、分布規律等,形成了完整的地名文化理論體系。第三,編制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總體規劃》,對中國地名文化遺產進行分類、分層、分期保護。第四,制定了《地名文化遺產鑒定》標準,對千年古都城、千年古縣、千年古鎮、千年古村落、少數民族語地名、甲骨文與金文地名等八類地名文化遺產的鑒定做出了規定。
如何進一步保護好地名文化遺產?首先,要站在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高度認識和推進中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其次,結合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深入做好地名文化普查挖掘等工作。再次,將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國家文化建設重點工程。“中國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縣”保護就是發揮政府和人民群眾內在動力保護地名文化遺產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