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南鑼鼓巷游人如織,沿街都是各種商鋪。圖片來源:法制晚報
中新網8月5日電(宋宇晟) 未來五年北京如何發展?北京市十三五規劃5場公眾建言會日前正式啟動。在3日的首場建言會上,19位建言人圍繞“文化中心建設與提升城市魅力”發表建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成為焦點。聯系到之前因商業味太濃,什剎海、南鑼鼓巷未能進入國家歷史文化街區名單的消息,此次建言會也備受關注。
現狀:部分歷史文化街區淪為小商品市場集散地
其實,近年來古城、古村落商業化的情況在中國并不鮮見。在這一點上,湘西鳳凰縣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典型例子。有媒體在2013年的一篇報道中統計道:在鳳凰古城0.93平方公里的古城核心區有68家酒吧、600多家旅館客棧以及多如牛毛的旅游產品商店和小商販,而鳳凰縣餐飲、娛樂、交通運輸等直接從業人員超過3萬人。
當然,鳳凰陷入的“商業化困局”并非孤例。此前,大理、西塘、周莊、榆次等古城古鎮處處經商遭游客“吐槽”。有專家稱,在旅游開發和招商引資的名義之下,中國不少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逐漸“變味”。
而北京的南鑼鼓巷、什剎海更是被認為已被“開發成了吃喝玩樂商業一條街”:除了吃些小吃,買個紀念品,很少有人尋著歷史的足跡,體味北京胡同的風情和歷史文化韻味。
有報道指出,在商業大潮開發的沖擊下,部分曾經輝煌的歷史文化街區,淪為世俗的小商品市場集散地。
資料圖:臺兒莊古城夜景。
“商業化”與“去商業化”
對此,中國古建筑專家、原山西古建筑研究所所長柴澤俊就曾直言,商業開發給古城、古建筑帶來的建設性破壞不亞于地震、火災。
柴澤俊指出,一座古城是一個歷史文化的集中點,是對當時的人們怎么居住,如何生活的歷史見證。古城不是不能進行商業開發,但如果單純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而對古城進行改擴建,加入現代化設施,那就破壞了它的歷史原貌。說嚴重一點,就是在篡改歷史。況且不少古建筑因地制宜而建,內外部結構有其道理和依據,如果任意改擴建,會破壞其原本的防災功能。
而身處“商業化困局”中的鳳凰古城早在2013年就已經開始“去商業化”了。
當年,時任鳳凰縣副縣長的蔡龍在接受采訪時曾談到鳳凰“去商業化”的計劃:“景區‘商業化’過程很快,但‘去商業化’一定非常漫長。對鳳凰來說,5年如果能完成,就是一個很大奇跡。文化得到傳承,風貌得到保護,古城氛圍不吵鬧也不冷清,這是理想化狀態。很難,但還是要做下去。”
和鳳凰古城不同,于2012年底重建落成的“臺兒莊古城”在建成伊始,就以立法的形式,對過度商業化予以限制。
2012年,在山東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吳曉蔭等26名省人大代表提案,建議制定《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
2013年,在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正式審議通過!稐l例》明確提出,棗莊市要設立專項保護經費,嚴格控制古城規劃區范圍內建筑高度。
不少人提出反對,難道要讓臺兒莊古城“帶上鐐銬跳舞”嗎?但在臺兒莊古城管委會副主任王兆?磥,這不是自捆手腳,對商業開發的“緊箍咒”,就是古城景觀的“保護符”。“古街區不是商業街,只有這樣,才能保住‘古城’的名頭,保住千年的文化傳承。”
浙江大學旅游學院院長周玲強則認為,“去商業化”首先要做的就是地方政府努力進行業態調整,不能讓商業文化驅逐原生態文化。地方政府在商業布局上,要建立很好的規劃,通過“看得見的手”去進行調節,其中包括資源調配與重新規劃,對經營活動梳理和規范,從而達到多方利益的“再平衡”。
資料圖:馮驥才看古民居修復。 胡雪柏 攝
保護應以文化為主
對商業化進行限制并不是保護歷史街區的最終目的,更多學者關注的是歷史街區所承載的文化內涵。
柴澤俊就曾指出,古城、古建筑、古街道等應該堅持文化保護為主,社會效益為重,兼顧經濟利益,“但絕不能把它們當成搖錢樹”。
事實上,保持歷史街區的歷史感和人文氣息,歷史街區才具有生命力。
73歲的馮驥才也曾談到古民居保護面臨的困境和新思考。他認為,傳統村落若沒有人了、空巢了,也就死了,而古民居保護也要有生活氣息,“古民居必須是活化的,不能讓它空著”。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曹昌智則說得更為直白:“我們保護古村落的目的是保護傳統的生活形態,不是搞個空殼,搞個外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