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朱曉東日前表示,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地方政府承擔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強調要把文物工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其中一大亮點就是新增了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作為這一條的配套措施,《意見》還提出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評估機制,每年對轄區(qū)內(nèi)的文物保存狀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4月2日人民日報)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fā)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遺跡。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chǎn)。經(jīng)過多年持續(xù)努力,我國文物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據(jù)國家文物局公布的資料顯示,“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投入600多億元,安排1萬多個文物保護項目,絲綢之路沿線文物、長城、水下文化遺產(chǎn)等一大批珍貴文物得到有效保護,累計完成800余項可移動文物修復和博物館藏品預防性保護項目,修復4萬余件館藏文物。但是,文物仍然面臨著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的危險,館藏文物50%還面臨著腐蝕危險,需要始終將加強保護放在首位。
但是,要真正將文物保護放在首位,單靠國家經(jīng)濟投入,似乎只解決了一半問題,還必須要加上“人”力量。令人欣喜的是,文物保護如今有了更大的責任力度,從近日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地方政府承擔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強調要把文物工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而且新增了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這就再次說明,文物保護不僅僅是文化部門、博物館等單方面的工作,也不單單是經(jīng)濟投入的問題,而且將保護滲透到全民,滲透到領導干部的工作責任制中。以這樣的力量還保護文物,的確給文物保護增加了強有力的責任墻。
文物保護需要“責任終身追究制”這樣的鐵手腕。文物不可再生,這個道理人人明白。文物作為我們珍貴的歷史文化的記憶再現(xiàn),要真正將這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做好,就必須要推出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這樣的鐵手腕。讓我們的地方政府明白,保護文物也為子孫留下文化根脈的大事,不能馬虎,否則我們對不起歷史,更對不起我們的子孫后代。所以,要真正將此責任擔起來,我們必須認識保護文物的現(xiàn)實意義。尤其是文物資源密集地區(qū),保護壓力巨大,假如依靠地方一己之力難以承擔保護任務,我們只有認真解讀《意見》,有效地將文物保護進行分級管理,尤其是要激勵社會力量加入到文物保護的隊伍中來,對公民、法人、社會組織因履行文物保護義務,政府除了給以經(jīng)濟補償,更好通過專業(yè)人才和民間力量相互結合,有效破解文物資源密集地區(qū)保護困局的瓶頸,讓文物保護的責任真正落實到人,細化在每一個行動中。
文物保護必須加強“責任終身追究制”這樣的鐵手腕。文物保護,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既然認領了任務,就必須要不折不扣地保護好。文物保護同樣需要創(chuàng)新管理,拓寬渠道,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尤其是對于那些傳統(tǒng)民居保護狀況很不理想的,我們要加派人力財力,設立文物保護公益基金,重點補助私人產(chǎn)權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維修,從而激勵文物所有者和使用者更好履行保護義務。同時,在保護的同時,我們主管部門更要加強督導,對保護的措施方法進行有效評估,從而真正將文物保護落實責任,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這樣才利于文化保護。
相信有文物保護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這樣的鐵手腕,文物保護工作必定為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發(fā)揮好文化引領風沿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fā)展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