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大堂同樣少不了正面繪著“海水漲潮日出圖”的屏風(fēng)。它的寓意十分明了:為官者要清似海水,明如日月。正對著公案5米開外的卷棚地面正中有一塊長1.5米、寬0.5米的石英砂巖石板,石板上有一個明顯的膝形凹陷痕跡,這是審理案件及平時人們拜見縣令下跪的跪石。古代涉案的原被告及證人上堂都要跪下來回稟縣太爺?shù)膶弳枺词故窍录壚魡T,在稟報事情時也要跪下說話。深深的凹痕,見證了葉縣縣衙的滄桑歲月。
公案兩旁,照例豎著肅靜、回避的牌子,東西兩旁的刑具架上,插放著10根黑紅各半的“水火無情棍”。這些“水火無情棍”又叫皂板,它其實(shí)不是刑具,是讓威儀即站班人員用的,至于對犯人行刑則另有刑具。公堂用刑男女不同,男人多打屁股,這與唐太宗李世民有關(guān)。唐朝以前刑罰沒有固定部位,加之衙門里面隱藏著說不清道不明的黑暗與齷齪,所以公堂上常常出現(xiàn)打死人的場面。一天,李世民看到一張針灸圖,發(fā)現(xiàn)腰背部穴位很多,而屁股上穴位相對少些,由此受到啟發(fā),就下旨:但凡是公堂上對男嫌疑犯行刑,改成打屁股,從此成為一種定例。對于女嫌疑犯,則用特制的刑具夾她的手指,十指連心,想想吧,女人,細(xì)皮嫩肉的,哪見過這樣的陣勢,一般經(jīng)過這樣的刑罰,嫌疑犯早早就招供了,當(dāng)然這招供也包括屈打成招的。明代縣級公堂上最常用的刑具男為夾棍,女為拶子。
像所有影視作品里的場面一樣,審案時,堂役擊堂鼓三通,三班衙役分兩廂站定,齊聲高喊升堂,知縣身著官服坐上大堂,然后帶原被告上堂。由于古代缺乏宣傳工具,一般審理案件都要公開進(jìn)行。這樣做,一是顯示公道,二是教化百姓。案件審理完畢,也要擊鼓三通,叫做退堂鼓,有清場的意思。
和內(nèi)鄉(xiāng)縣衙不同的是,葉縣縣衙大堂前有一個卷棚。可別小看了這個狹長的棚式建筑,要是官員不夠級別,那是斷不能建造的。它源于宮殿、廟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用于官署衙門,是高級別官銜的官員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葉縣縣衙現(xiàn)存卷棚建于清同治年間,由當(dāng)時知縣歐陽霖主持增修。歐陽霖原在河南中牟縣任職,后任上加任,調(diào)署葉縣事,以增修卷棚來突出自己身兼兩職的特殊性。而這樣的卷棚,據(jù)說是我國現(xiàn)存縣衙中唯一的一座。(河南日報報業(yè)集團(tuán))【原標(biāo)題:“葉縣縣衙”系列之二 葉縣縣衙有點(diǎn)兒“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