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宴飲,韓昭侯心情高興,不知不覺喝高了。回到宮中醉倒在“辦公桌”上,酣睡半天不醒。他手下的“公務員”典冠擔心他著涼,就去找掌管衣服的典衣要了一件衣服,蓋在昭侯身上。
半晌,昭侯悠悠醒來,看到身上蓋著的衣服,覺得很溫暖,就問道:“是誰替我蓋的衣服?”有人回答:“是典冠。”
昭侯頓時沉下臉來,問典冠:“衣服是從哪兒拿來的?”典冠回答說:“從典衣那里取來的。”他派人把典衣找來,問道:“衣服是你給他的嗎?”典衣回答說:“是的。”韓昭侯口氣嚴厲地說:“你們倆今天都犯了大錯,知道嗎?”典冠、典衣兩個人面面相覷,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韓昭侯指著他們說:“典冠你是管帽子的,擅自去借衣服,這是越權;典衣你是管衣服的,怎么能隨便將衣服給別人?這是失職。如果大家都像你們這樣隨心所欲,私相授受,各行其是,那不就亂了套嗎?”于是,當即將二人降職使用。
在今天看來,韓昭侯的舉動不近人情,有點“變態”。但昭侯“小題大做”,是在實踐申不害的變革主張,給眾多官員上課。在當時的背景下,不講人情,只講規矩是十分必要的。
三家分晉后,韓國處于新舊交替時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諸事模糊混亂,官吏職責不明,弊端由此而生。
申不害出任國相后,當務之急就是整頓吏治,嚴明職責,規范國家行政,強化君主權力。
申不害學的是“刑名”之術,講究“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凡事概決于法,慎賞明罰,賞罰分明”。所謂“循名而責實”,從典冠、典衣的官名,和韓昭侯對這兩位官員的要求就可以看出來。申不害主張任命官吏必須名實相副,即根據官吏的職務要求(名),看一個人有沒有能力勝任(實),然后才能授官。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管司法的要懂司法,管軍事的要擅長用兵打戰,管經濟的要懂經濟、有經營才能。
當時韓國實施的這種變革,要求客觀求實,排斥人情。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使用的官員多是自己的親戚,如同“私企”,往往根據出身血統,與君主關系的遠近授官,且官員世代沿襲,即所謂“世卿世祿制”。這種制度導致“大臣蔽君之明,塞君之聽,奪其政而專其令”,甚至于“殺君而取國”。韓趙魏三家分晉,就是其中一例。申不害認為,韓國要避免重蹈晉國覆轍,最重要的就是加強君主集權,國君必須“設其本”、“治其要”、“操其柄”。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控制個人情感好惡,走出“人情關系網”,“不以情侵法”,“凡事概決于法”,嚴格按照既定規則選拔、管理、控制官員,這樣才能使國家“修明政治”,井然有序,走向強盛。
人都是吃五谷雜糧的,真要“不以情侵法”并不容易,申不害自己有時就做不到。
有一次,申不害的堂兄找過來,想讓貴為國相的弟弟給謀個一官半職。申不害架不住兄弟情誼,覺得事也不大,就私下向昭侯說情。沒想到昭侯一口回絕。申不害有些接受不了,當時臉上就掛不住了。昭侯直視著他的眼睛,緩緩說道:“我向你學習,用你的方法治理國家。現在是聽從你的請求而廢棄你的學說呢,還是實行你的學說而廢棄你的請求呢?你曾經教導我記錄功勞,審視才能,以此選任官員,而今你卻在法外另有私求,我聽哪個話才對呢?”申不害當即老臉通紅,趕緊向昭侯請罪。回到家后,他不入正室,到偏房居住,以此向韓昭侯表示悔過。
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名分上是君臣,但多遵循申不害的指教,兩人有師生之情。但他斷然拒絕申不害的不情之請,看上去比申不害還申不害。(摘自大河報《不講情面韓國得以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