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隱看大局頗有眼光,而處理個人的出處相當軟弱,多求乞之賤態,盡管有時也會發火發牢騷。他于人際關系其實不大弄得清楚,此其所以畢竟是書生,而遠非政治家或政客也。
傅璇琮先生大著《李德裕年譜》最近推出新版(齊魯書社1984年初版,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補訂版,中華書局2013年改訂新版),該書當初本來是他為深入研究李商隱而先行展開的一項學術工作——近人一般認為詩人李商隱卷入牛、李黨爭甚深,弄得一生坎坷,詩窮而后工;而李黨領袖李德裕(787~849)乃是此一黨爭的中心人物,只有弄清李德裕,才能明白李商隱——而其書的意義卻重大得多了,這實際上是一部牛、李黨爭史,一部晚唐政治史。傅先生取材之豐富,考辨之精審,案斷之發人深省,皆前無古人,后啟來者,實為一部新的經典名著。
改革家李德裕一度取得很大的成功,他出任宰相的會昌(841~846)年間,國事大有起色,可惜他很快就被對手打了下去,貶死于海南島崖州(今瓊山縣東南),而大唐王朝也愈加走上了下坡路。其間有許多值得總結的歷史教訓,令人生出聯翩的遐想和深長的感嘆。
如果回到原先的起點,依據此書重新來思考有關詩人李商隱的種種問題,也可以獲得許多啟發。我近日耽讀此書,即專門注意這一方面,實乃不賢識其小之意也。
書中涉及李商隱生平者雖僅為片段,從這些史實中已能獲得許多信息,從而大大增加對李商隱其人其詩的理解。試列舉四點,略述如下。
其一,李商隱從政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各地的方鎮使府中擔任秘書,替主公做文字工作。他長于駢體的公文,當時的風氣非常重視這種文字功夫。李商隱本來學寫古文(散文),他的駢文修養來自令狐楚的教誨。擅長章奏的高官令狐楚不僅是他的領導,也是他的老師,對他愛護備至,幫助極大,對此李商隱終生感激,其詩中有“自蒙半夜傳衣后,不羨王祥得佩刀”(《謝書》)、“我是夢中傳彩筆,欲書花片寄朝云”(《牡丹》)等句,感情是很真摯的。令狐楚年輩甚高,多有政績,并未卷入后來的黨爭;而其子令狐绹則是牛黨(以牛僧孺、李宗閔為首的一黨)重要人物,也曾大力幫助過李商隱(特別是力挺李商隱考中進士,進士及第一事在唐代意義重大)。但此后李商隱很快成了王茂元的幕僚和女婿,令狐绹很不高興,因為在他眼中王茂元同李黨走得很近(《李德裕年譜》一書認為王茂元不能算是李黨),而深受令狐家恩情的李商隱竟然同王茂元貼得如此之緊,從此他就不大肯再幫助這位才子了,但也談不上給予多大的打擊。他們之間若即若離的交道始終沒有斷絕。這是因為中國古代士大夫一向將政見與私交作適當的切割,立場和見解可以不同,老交情還是要顧及的,何況李商隱只不過是一個才情十足的筆桿子,在政壇上本無足輕重,夠不上成其為打擊對象——當然從此親疏的分寸完全不同了。
所以,后來當李商隱處境不佳時,還是一再向令狐绹求援——如果他成了令狐绹打擊的對象,勢如水火,他也就不會去求這個援了。李商隱看大局頗有眼光,而處理個人的出處相當軟弱,多求乞之賤態,盡管有時也會發火發牢騷。他于人際關系其實不大弄得清楚,此其所以畢竟是書生,而遠非政治家或政客也。令狐绹總有些不大看得起他的意思,而他卻糊里糊涂,以為少東家尚可依靠。
其二,李商隱擁護李德裕的政治主張,所以在李德裕業已罷相、李黨重要成員鄭亞因受牽連被外放之后,他仍然到鄭亞手下去任掌書記。鄭亞對他也非常器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可以認為李商隱屬于李黨,或李黨外圍。但他只是一個小人物,所以在李德裕、鄭亞遭到牛黨進一步打擊時,他并沒有受到牽連,只是離開鄭亞、回長安去另謀出路而已。那時的黨爭還不像后來那樣株連一大片。當李德裕在臺上執政的時候,與李商隱齊名的大詩人杜牧多有歌功頌德之詞,等到李德裕一倒臺,杜牧的調子就完全變了——從這一角度看,李商隱的節操高于杜牧。當然,李商隱在心靈上已經大為受傷,感傷的情緒日趨濃厚,并在詩歌創作中多有流露。杜牧則并無感傷。看來感傷情緒也并不完全是消極的東西,略無感傷者也許正是一個只顧一己之得失并維護得力的風派人物。
其三,為李德裕文集(《會昌一品集》)所作之序,李商隱的初稿本和鄭亞的修改本現在并存于世,內容和文字略有異同,由此可知當李商隱編輯自己的文集(《樊南四六》、《樊南四六乙》)時,總是根據自己寫的文本加以保存,而不管主公的修改(當然有些文章也許沒有被改動,特別是那些關系不大的純官樣文章)。秘書寫文章固然要按主公的授意來進行,但這并不妨礙其中也有些他個人的意思,因此足以成為了解和研究他的重要依據,其意義不下于他的詩——當然,從純文學的角度看,詩是重要得多了,他今天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主要是由他的詩歌創作來支撐的。而就李商隱當年的地位和影響而言,則詩文皆很重要,文甚至更重要。
其四,當年的吳湘一案,關系非同小可,李黨的徹底失敗與此案關系很大,此后李商隱的創作,也大受此事的影響,而這一點在過去的李商隱研究中尚未得到足夠的估量。
所謂吳湘獄,情況大體如下:先是會昌五年(845)時揚州江都尉吳湘貪污公款,又違反有關規定強娶顏氏女為妻,按法令應判死刑。此案由揚州最高地方官淮南節度使李紳(李德裕入相前擔任淮南節度使)審定,上報中樞。或有言其冤者,諫官請覆按,朝廷派監察御史崔元藻、李稠重新調查,結論是吳湘貪污一事屬實,娶顏氏女則尚未違反規定。“德裕以為無與奪,二月,貶元藻端州司戶,稠汀州司戶,不復更推,亦不付法司詳斷,即如(李)紳奏,處湘死。諫議大夫柳仲郢、敬晦皆上書爭之,不納。”(《資治通鑒》卷二四八)李德裕痛恨貪污,執法甚嚴,但他處理此案操之稍急,不盡合于程序,留下了把柄。吳湘的家族中人有牛黨背景,等到李德裕罷相、改任太子少保以后,牛黨重提此案,大中元年(847)九月乙酉,“前永寧尉吳汝納,訟其弟湘罪不至死,‘李紳與李德裕相表里,欺罔武宗,枉殺臣弟,乞召江州司戶崔元藻等對辨’。丁亥,敕御史臺鞠實以聞。冬十二月庚戌,御史臺奏,據崔元藻所列吳湘冤狀,如吳汝納之言。戊午,貶太子少保、分司李德裕為潮州司馬”。到第二年(大中二年,848)初,“西川節度使李回、桂管觀察使鄭亞坐前不能直吳湘冤,乙酉,(李)回左遷湖南觀察使,(鄭)亞貶循州刺史”(《資治通鑒》卷二四八)。至此這件舊案就完全翻盤了,李德裕本人和包括鄭亞在內的一批李黨人士遭到嚴厲的懲罰。
鄭亞因吳湘獄被貶時,李商隱為他起草過分別致刑部侍郎馬植、大理卿盧言(他們主持重審吳湘舊案)等人的信,為李德裕、李紳辯護,為自己鳴不平。在當時那樣的政治氣候下,這種私人信件自然只能如泥牛入海。由此李商隱深刻感受到長安棋局翻覆之可怕,“云臺高議正紛紛,誰定當年蕩寇勛!”(《舊將軍》)產生很深的失落和感傷之情,以至于更加轉向佛教,逃向虛無。他在離開鄭亞、回到長安之后,轉而去向牛黨新星令狐绹尋求援助,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但由此又可見他其實也并沒有真正走向虛無和幻滅,仍在苦苦掙扎之中。
最后不妨順便說說,當牛、李兩黨相煎甚急之時,彼此攻擊打壓手法甚多,歷史上流傳下來的有關文本中有不少是攻擊誣陷李德裕的。對此,《李德裕年譜》中多有辨正。洗去那些涂在改革家身上的污泥,是讀來很痛快的文字。不過李德裕亦非完人,官場斗法亦屬老手,不無權術和派性,且有辣手,對此似亦無庸回避或回護。《年譜》曾引用一段《資治通鑒》會昌二年九月的記載:“上聞太子少傅白居易名,欲相之,以問李德裕。德裕素惡居易,乃言居易衰病,不任朝謁。其從父弟左司員外郎敏中,辭學不減居易,且有器識。甲辰,以敏中為翰林學士。”并就此指出,這一段李德裕排斥白居易的記載“系司馬光出于對于李德裕的偏見”(第340頁)。按司馬光對李德裕的偏見自亦有之,但《資治通鑒》一書中對其人領導平定叛亂、安定邊陲的政績記載相當豐富,很講究史家的“直筆”。他說“德裕素惡居易”應當自有其根據——他能看到的史料比我們今天要多得多。白居易與牛黨要人楊虞卿為姻親,晚年世故甚深,身體也不大好,一向遠離政爭,而感情上與牛黨為近,李德裕討厭其人似在情理之中,亦無傷大雅,無所用其回護。為歷史上的著名人物寫年譜和傳記,很容易在感情上傾向于其人,此事雖頗常見而實應予淡化,只要寫出實際情況,特別是其中的種種復雜性,就已經完成了一個史家的責任。
朋黨相爭,總歸沒有什么好結果。《李德裕年譜》一書值得認真學習和研究。作者:顧 農【原標題:“畢竟是書生”的李商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