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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簡《孫臏兵法》法律思想述略

2013/7/16 15:04:14 點擊數: 【字體:

    孫臏是戰國中期齊國人,相傳是吳國孫武的后世子孫。據《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載,他曾與龐涓俱學兵法,后因受龐涓陷害而受“臏刑”,世稱孫臏。此后,他為齊威王所重,做過齊將田忌的軍師,在桂陵和馬陵兩次大破魏軍,創造了“圍魏救趙”和減灶誘敵的著名戰例,以此名顯天下。據傳孫臏著有兵法,而且“世傳其兵法”。《漢書?藝文志》的兵書略著錄“齊孫子八十九篇”。但該書早已失傳。學界有人據此認為孫武與孫臏就是一個人。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出土的漢簡中有《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兩書,可證孫臏和其兵法確有其人其書。《孫臏兵法》分上下兩編。上編包括擒龐涓、見威王等十五篇文章,下編含十陣、十問等十五篇文章。上編多記戰事,用問對形式,篇首多用“孫子曰”;下編是純理論論述,沒有對問形式和“孫子曰”。《孫臏兵法》主要論述有關兵略、作戰、陣法以及軍隊建設等方面的問題。孫臏在許多方面繼承和發展了孫武的思想,對當時和后世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以往學界多注意到孫臏的軍事思想,而對于他豐富的法律思想卻往往缺乏系統的了解并給予應有的評價。本文力圖根據此次出土殘簡,對孫臏的法律思想作一簡要的概括和分析,希望得到學界同仁的指正。

  一、道義戰爭觀

  孫臏的法律思想來自于他對戰爭的認識。與孫武一樣,他也堅持戰爭的正義性,認為只有符合“道”、“義”的目的,符合民心,才可以舉兵。他認為王者之將必須懂得“道”才可以領兵。什么是道呢?他說:“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內得其民之心,外知敵之請(情),陣則知八陣之經”(八陣):“恒不勝有五:不知道,不勝;……恒勝有五:……知道,勝……”(篡卒):“兵之勝……其德在于道……”(篡卒)。他認為齊國君臣知兵而不知道,是很危險的。“威王問九,田忌問七,幾知兵矣,而未達于道也。吾聞素信者昌,立義用兵,無備者傷,窮兵者亡,齊三世其憂矣”(威王問)。在這里,道的含義和內容很廣,大致包括得民心、講信義、有儲備、不好戰以及懂天文、地理、敵情、陣法等內容。

  基于此,孫臏主張慎戰,即不得已時才發動戰爭。他說:“ ……兵者不可不察。然夫樂兵者亡,而利勝者辱。兵非所樂也,而勝非所利也,事備而后動。……故曰:德不若五帝,而能不及三王,智不若周公,曰我將欲責仁義,式禮樂,垂衣裳,以禁爭奪,此堯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舉兵繩之”(見威王):“間于天地之間,莫貴于人。戰囗囗囗囗不單,天時、地利、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央,是以必付與而囗戰,不得已而后戰”(月戰)。因此,他堅決反對窮兵、利勝、樂兵,反對不顧民力、民心而發動戰爭。

  二、軍中執法思想

    1、將軍令在軍中要有最高的權威

    孫臏認為將受命領軍,將令就要有權威。他說:“恒勝有五:得主專制,勝……,恒不勝有五:御將,不勝”(篡卒):“……而不御,君令不入軍門,將軍之恒也。入軍……將不兩生,軍不兩存,將軍……”(將德)。因為將軍“令不行則軍不專,軍不專則無名”(將觀)。

  2 、令要穩定必行

  他對軍令的論述不多,但切中要害。首先,他認為“其(指兵)勇在于制”(指教令),因而必須重視軍令。軍令的重要作用是統一部隊,“令不行,眾不一,可敗也”(將失);即要求軍令必行,全軍行動一致。其次,他認為軍令必須穩定,“令數變,眾偷,可敗也”(將失);令變化太快,部隊就會松散懈怠,導致失敗。

  3、治軍要以信為本

  孫臏于此最為重視,論述最多。在他看來信是最重要的,“將軍不可以不信,不信則令不行,令不行則軍不專,軍不專則無名”(將觀),即將領無信用軍令就無法貫徹,部隊就要散亂。因此他特別強調信,“素信者昌”:“兵之勝在于篡卒,其勇在于制,其巧在于勢,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篡卒):“將敗……十曰寡信……”(將敗);這說明信在專軍權、行軍令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的內容是嚴格管理并示之以利。孫臏講的信與賞相聯系,“信者,兵囗之明賞也”(篡卒)。有一段話最能說明這個意思:“威王問:令民素聽,奈何?孫子曰:素信。……田忌曰:行陣已定,動而令焉必聽,奈何?孫子曰:嚴而視(示)之利”(威王問)。此處嚴而視(示)之以利是對信的解釋。為什么要示之以利?因為求利是民之本性。違背這個本性,賞罰不會起作用。他對此有深刻的認識。“使民唯(雖)不利,進死而不旋踵,孟賁之所難也,而責之民,是使水逆留(流)也。……故行水得其理,剽石折舟。用其生(性)則令行如留(流)”(奇正)。

  在其他的地方,信也是和賞相聯的。“勝在盡囗(忠),明賞,撰卒,乘敵之囗,是胃(謂)泰武之葆”(篡卒)。“囗囗令,一曰信,二曰忠,三曰敢。安忠,忠王;安信,信賞;安敢,敢去不善。不忠于王,不敢用其兵,不信于賞,百生(姓)弗德,不敢去不善,百生(姓)弗畏”(篡卒)。

  4、重賞罰又不惟賞罰

  關于賞罰的作用。孫臏認為賞罰對貫徹軍令具有重要的作用。他說:“夫賞者,所以喜人,令士忘死也;罰者,所以正亂,令民畏上也;……”(威王問)。他又說:“不信于賞,百生(姓)弗德。不敢去不善,百生(姓)弗畏”(篡卒)。因此他很重視賞罰。但他并不認為賞罰是最重要的事情。田忌曾問他:“賞罰者,兵之急者邪?”他回答說:“非。……可以益勝,非其急者也”(威王問)。(他還認為權、勢、謀、詐于兵也很重要,但也不是最重要的。什么是最重要的,由于簡文缺損,無法見到直接的答案。在同篇的簡文里只有“……孫子曰:……必攻不守,兵之急者也。”通觀孫臏全文,可知道、義、信、委(蓄積)、不窮兵等才是兵事里最重要的。)賞罰只能使士兵忘死畏上而勇于作戰,但并不是取得勝利的最重要的因素。

  關于賞罰的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信用。這是最重要的,如前面已經提到的“信者,兵囗(之)明賞也”:“不信于賞,百生(姓)弗德”:“不信則令不從”。又如:“明爵祿而……殺士則士必……知士可信,勿令人離之”(殺士)。

  (2)公正。孫臏把公正看作治軍之道。他說:“用兵移民之道,權衡也。權衡,所以篡賢良也。……正衡再囗暨忠(即中)是胃(謂)不窮”(行篡)。另外,前文提到的“信”里也含有公正的意思。

  (3)快速。孫臏強調:“賞不逾日,罰不還面……”(將德),此即軍中賞罰務速,讓民速見利害的意思。

  (4)罰惡不避權貴。他認為軍中賞罰應“不維其人,不何(阿)外辰(臣),此將軍之德也”(將德);要敢“去不善”,否則士兵就會不敬畏將軍(篡卒)。

  5、賞罰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起作用

  孫臏之所以不把賞罰看成最重要的因素,是因為他看到賞罰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才能起作用,因此不是特別強調賞罰,尤其是罰。

  首先,他認為軍令要順民心,民要愿意自覺地執行。“賞未行,罰未用,而民聽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賞高罰下,而民不聽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使民唯(雖)不利,進死而不旋踵,孟賁之所難也,而責之民,是使水逆留(流)也。”民不愿執行的令硬要其執行,等于是“使水逆流”,自然不可行。“故行水得其理,剽石折舟。用其生(性),則令行如留(流)”(奇正)。這與《管子 牧民》:“下令于(如)流水之原(源)者,令順民心也”的思想是一致的。

  其次,他認為士兵的勇怯來自于自己的處境,將領要努力創造有利的態勢,而不應該責備士兵不勇敢。他說,“退敢物(刎)頸,進不敢距敵,其故何也?勢不便地不利也。勢便地利,則民自囗……。所胃(謂)善戰者,便勢利地者也”(客主人分)。

  只有在兵民愿意執行,也有可能執行的情況下,軍令才能順利地執行。正由于此,他不主張重罰,而重視“得眾”,“得民心”。他認為將領在軍中“得眾勝;左右和勝”;要對“勝者益之,敗者代之,勞者息之,饑者食之”;這樣就能“令行如留(流)”,士兵們“進死而不旋踵”。這種認識是難能可貴的,比起那種只靠重刑威懾使人服的見解高明多了。

  三、簡短分析竹簡孫臏兵法所表現的思想,明顯地與孫武的思想有繼承關系,同時又有自己的一些特點。

  首先,二孫子在許多問題上有一致的見解。二人都把“道”看成為決定戰爭勝負的根本因素之一。孫武認為“道”是兵者“五事”之一,要求做到“眾相得”和“令民與上同意”;孫臏認為知“道”是恒勝的保障之一,“道”包括了“天道、地理、民心”,因而也強調“得眾”、“用其生(性),令行如流”。二孫子都重視將領的重要性和軍權的相對獨立性。孫武講將為“五事”之一,要具備“智信仁勇嚴”,在軍中,可以“君命有所不受”;孫臏認為王者之將要具備“義仁德信專”,也主張“得主專制”,“君命不入軍門”。在治軍方法上,二孫子都主張依法而治,也都重視信賞必罰,但都不主張重罰。孫武主張“令素行、人相得”,“視卒如愛子”,“厚而能使,亂而能治”,強調教育在先,使兵心服;孫臏主張軍令統一、穩定,對士兵“愛之若狡(嬌)童,敬之若嚴師……”(將德),既嚴格管理而又示之以利,充分考慮士兵在勝敗勞饑時的需要,使士兵自覺自愿地拼命作戰,服從命令。二孫子都強調任勢、“便勢利地”而不責于士兵的膽怯。在上述幾個問題上,二孫子表現出驚人的相似,構成了古代兵家在依法治軍問題上基本思想。

  其次,孫臏也發展了孫武的思想而形成自己鮮明的特色,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地方:

  第一,孫臏更重視戰爭的政治性質和目的,更強調“仁”和“義”,并將其納入到“道”的范疇里。他說:“夫陷齒戴角,前蚤后踞,喜而合,怒而斗,天之道也,不可止也。故無天兵者自備,圣人之事也”,因此才有了黃帝作劍、羿作弓弩,禹作舟車、湯武作長兵的事。他認為圣賢們用“責仁義,式禮樂,垂衣裳”的方法無法禁止爭奪,不得已才“舉兵繩之”,因而戰爭的正義性質和目的很明確,義戰才合乎“道”。他講到將要具備五種基本素質:義、仁、德、信、專。其中“義者,將之首也”(將觀),是五種素質中最重要的。正義之師并有物質儲備才能打勝仗,“夫城小而守固者,有委(儲備)也;卒寡而兵強者,有義也。夫守而無委,戰而無義,天下無能以固且強者”(見威王)。

  第二,孫臏更重人。他認為:“間于天地之間,莫貴于人”(月戰);決定戰爭勝負的三要素是“天時、地利、人和”,因而強調“得眾”、“信賞”、“任勢”,這樣明確地提出人在戰爭中的作用在當時是極為可貴的。

  第三,孫臏更重信。他對信在治軍中的重要性,信與令、信與賞罰的關系作了較多的闡述,發展了孫武關于“智信仁勇嚴”為將之五德的思想。

  第四,孫臏更重勢。他從物理學和軍事學的角度對勢的本義及其作用作了較多的闡述,明確提出了“因勢而利導之”(本傳)的作戰原則。在先秦兵家中,孫臏以“貴勢”而著稱(《呂氏春秋?不二篇》)。他以弓弩和激水來說明勢,“囗(羿)作弓弩,以勢象之。……何以知弓奴(弩)之為勢也?發于肩應(膺)之間,殺人百步之外,不識其所道至,故曰弓奴(弩)勢也”(勢備)。在他看來,勢是一種由高速運動產生的沖擊力,使靜止的物體形成一種不可陰擋的力量。在這點上,他與孫武的“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勢也”和“轉圓石于千仞之山者,勢也”的比喻的意思是一致的。他還對勢的作用和怎樣造成勢的方法作了進一步的論述。他認為“其(指兵)巧在于勢”(篡卒):“勢者,所以令士必斗也”( ):“欲知兵之請(情),弩矢其法也。矢,卒也;弩,將也;發者,主也。矢,金在前,羽在后,故犀而善走”(兵情):“勢便地利,則民自囗……。所胃(謂)善戰者,便勢利地者也”(客主人分)。因此將領要努力造成戰場上有利的態勢。尤其重要的是,這種勢不僅包括軍隊在戰場上有利的態勢,也包括士兵心理上的有利態勢,即“戰勢,勝者益之,敗者代之,勞者息之,饑者食之”,使士兵心中感奮,“道白刃而不旋踵”,如“行水得其理,剽石折舟”。

  第五,孫臏對戰爭對于經濟的依賴關系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他不只從戰役攻守角度出發講到“守必有委”,“城小而守固者,有委也”,而且還從戰略的角度出發得出強兵必須富國的認識:“(兵)其富在于急歸,其強在于休民,其傷在于數戰”(見威王);在強兵篇里,他回答威王的問題時認為“正教”、“散糧”、“靜”、“行之教”等均非強兵之急者,只有“富國”才是強兵之急者,這就發展了孫武的“因糧于敵,取用于國”的思想。

  綜上所述,可見孫臏不僅是一位出色的軍事家,更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他從全局的角度看問題,把作戰勝利與富國強兵、復興禮義聯在一起,在軍事和政治的關系問題上發展了孫武的思想。他既重仁義忠信、德行民心,又主張信賞必罰,以戰止爭,靠綜合國力“戰勝而強立”;其思想俱剛柔、兼儒法,對治國治軍者制定政策有著明顯的指導性價值。

  注:1、關于孫臏兵法的名稱和作者,尤其是下編的歸屬,學界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上編似孫臏的學生整理傳于后世的,下編不敢斷定是孫臏本人著錄還是他人的文章,有待新的史料的印證。本人認為將下編認定為反映孫臏思想的觀點有一定道理,因此根據文物出版社1975年銀雀山漢簡整理小組編定的原簡影印釋文注釋本寫作出本文。主要參考書:張震澤著:《孫臏兵法校理》,中華書局1984年版。(出處:中國法學網)張少瑜·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原標題:竹簡《孫臏兵法》法律思想述略】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法律教育網 20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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