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殺了韓非?
2012/5/10 16:15:35 點擊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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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約前280—前233) 戰(zhàn)國后期重要的思想家,韓國的貴族,“喜刑名法術(shù)之學”,后世稱他為韓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當時韓國很弱,常受鄰國的欺凌,他多次向韓王提出富強的計策,但未被韓王采納。韓非寫了《孤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這些作品后來集為《韓非子》一書。秦王嬴政讀了韓非的文章,極為贊賞。他對左右說:“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大有相見恨晚之意。但是韓非到秦國之后,并沒有如秦王所言那樣,反而被投進牢獄,不久就被處死。有關(guān)他的死因,從西漢起就有不同的說法,至今學術(shù)界仍無定論。
一 種意見認為,韓非死于李斯的嫉賢妒能。據(jù)《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載:韓非出身于韓國貴族世家,曾與后來在秦國飛黃騰達的李斯同為荀況的學生。他不善言談,但很會寫文章,連李斯也自認不如他。韓非曾上書韓王實行變法。但他的建議未被采納,只得退而著書立說,以闡明其思想。他的著作傳到秦國,秦王讀后大為欽佩,于是秦王下令攻韓國,韓王派韓非出使秦國。秦王得到韓非后很高興,這使李斯非常嫉妒,害怕自己的地位被韓非所取代,于是伙同大臣姚賈,在秦王面前說韓非壞話,伺機將他置于死地。韓非因而被關(guān)進監(jiān)獄,不久在獄中服毒自殺,而送給他毒藥的就是李斯。《史記?老莊申韓列傳》對此也有記載:“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 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此外《史記?秦始皇本紀》也記載“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云陽”。根據(jù)司馬遷的意思,韓非是死于李斯的嫉妒陷害。
有的學者認為上述意見不能成立,《史記》中的記載,不僅歪曲了歷史的本來面目,也使李斯等人蒙上了不白之冤。他們的理由是,當秦王讀到韓非的文章后,認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時,向他推薦韓非的正是他的同門李斯,如果李斯有妒賢嫉能之心,又何必多此一舉?另外,韓信被囚禁進而被殺,不是在秦王重用他時,而是在還未信用的情況下發(fā)生的,根據(jù)當時的情形,韓非并未對李斯構(gòu)成任何威脅,根本談不上什么嫉妒的。李斯在秦二世繼位之后,甚至被投放監(jiān)獄的時候,還多次引用“韓信子言”,勸二世實行韓信之術(shù),這足以證明李斯對韓信是一支敬重的,故暗害之說無從談起。
還一種意見認為:韓非之死固然與李斯、姚賈有關(guān),但關(guān)鍵因素在于秦王的多疑。秦王為人“少思而虎狼心,”他對韓非學說的傾倒,并不能消除他對韓非的不信任。韓非使秦是韓國弱秦計劃的一個重要步驟,他的到來是為存韓之目的,因而處處站在韓國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秦王對他的到來疑慮很多,于是下了毒手。如果秦王沒有殺韓的打算,李斯是不敢輕舉妄動的。首先,韓王曾找韓非詳細商量過去對付并削弱秦國的問題,正當秦國派兵攻打韓國的時候,韓王把韓非派來秦國,難免不引起秦王的懷疑。其次,《史記》雖然記載了韓非死后秦王很后悔,但是他既沒有為韓非平反,也沒有追究李斯、姚賈二人的誣陷罪,可以推測出當初殺韓非是出于秦王的本意。
也有人不同意這一觀點,他們認為秦王政對韓非的著作一直賞識之至。為了得到韓非其人,可謂絞盡腦汁,甚至不惜調(diào)動千軍萬馬發(fā)動戰(zhàn)爭,這才使韓國被迫交出韓非,秦王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人才,他還不至于“葉公好龍”,當韓非真的來到他的身邊時候,忽然心生猜忌,不僅不重用他,還將他置于死地。
第三種意見認為,韓非的死因與當時秦韓兩國政治斗爭有關(guān),并非李斯的嫉妒陷害。韓非咎由自取,他秦王百計阻礙秦國的統(tǒng)一大業(yè),具體表現(xiàn)為:第一,游說秦王進攻趙國。戰(zhàn)國后期,秦國勢力強盛,擴張勢頭很猛,韓國首當其沖,對此“韓王患之,與韓非謀弱秦。”韓國的“弱秦”計劃,開始是派水工鄭國到秦游說。抓住秦王好大喜功這一點,用興修水利的計策來消耗秦之國力,但此事不久即敗露,并且修建的“鄭國渠”不僅沒有“弱秦”,反而使秦更趨富強。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韓非親自出使秦國。到達韓國后,立即拋出上秦王書,旨在破壞李斯的計劃,企圖把秦軍引向趙國,從而達到“存韓”的目的。第二,破壞秦之君臣關(guān)系。這一點西漢劉向在《戰(zhàn)國策?秦策》中有所提及:楚、燕、趙等國想聯(lián)合起來對付秦國,秦王招大臣商議,姚賈自愿出使四國,姚賈的出使制止了四國的聯(lián)合行動,回秦后得到重賞。然而韓非對此頗為不滿,就到秦王面前說姚賈的壞話。開始時候攻擊姚賈用秦國財寶賄賂四國君王,“以王之權(quán),國之宜,外自交于諸侯”;接著對姚賈進行人身攻擊,說他是“梁之大盜,趙之逐臣”,認為重賞這種人是不利于“厲群臣”的。秦王召姚賈質(zhì)問,姚賈對答如流。堅持以財寶賄賂四君是為秦國利益考慮,如果是“自交”,又何必回秦國;對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隱諱,并列舉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人為例,說明一個人的出身低賤和名聲不好并不礙于效忠“明主”。他勸秦王不要聽信讒言,于是秦王信任姚賈而殺了韓非,從這里看,韓非似乎咎由自取,妒忌別人而終害自己。
持相反意見的論者指出這一觀點的缺陷。第一,《戰(zhàn)國策》這部書相當龐雜,雖然經(jīng)過劉向校錄,但是仍然錯誤百出。而司馬遷對于史料的鑒別相當認真和慎重,他在史記中采用了《史記》中采用了《戰(zhàn)國策》的材料十幾處,但是唯獨沒用《秦策》“四國合一”的內(nèi)容,可見這一段的真實性值得懷疑。第二,韓非“為人口吃,不能說道”,在韓國時,他只是“數(shù)以書諫韓王”,為何到了秦國后能一反常態(tài),在秦王政面前唇槍舌戰(zhàn)起來?所以這種韓非之死咎由自取的觀點不可靠。
還有幾種觀點比較有新意,但都屬于一家之言,沒有史學根據(jù)。一種觀點認為韓非之死是與李斯爭權(quán)奪利失敗所致。這種觀點認為人們總把韓非視為愛國者,為“存韓”而死,實際上并不然。韓非和李斯都是戰(zhàn)國時代的縱橫游說之士,換一種說法就是政客。韓非到泰國去是與李斯爭權(quán)奪利,要說嫉妒之心兩人都有,兩人鉤心斗角的結(jié)局則是李勝韓敗罷了。另一種觀點認為韓非之死是文人的性格所致。這種觀點上升到了很高的理論高度,認為中國知識分子最大的毛病在于不忘政治,在文章中每一句話甚至每一個字都有政治上的微言大義。搞政治時與寫文章混為一談,只會引經(jīng)據(jù)典做長篇大論或者上萬言書,對現(xiàn)實中的人性、利害關(guān)系與權(quán)力結(jié)構(gòu)一無所知。韓非在自己的文章中宣稱按照某一標準或某種法令某人該殺某人該流放,其實只是書生意氣,并沒有針對具體的人。但是言者無意,聽者有心,韓非這樣說難免不會被某些人理解成為采取某些行動的先兆。而秦王作為一名政治家,他對韓非學說的傾倒,但并不能消除對韓非的不信任。他需要的是能實現(xiàn)他統(tǒng)治野心的工具,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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