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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說難”卻不能自脫——韓非的悲劇人生

2012/5/10 16:41:40 點擊數: 【字體:

知“說難”卻不能自脫——韓非的悲劇人生

韓非

韓非可能連做夢都未曾想到,死后兩千多年,即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動亂時,竟然又讓他大出風頭。那時“四人幫”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把儒法之爭炒得沸沸揚揚,歷史人物都得按“新”標準“重新排隊”,不是法家,就是儒家,沒有第三種人。法家是革命的,儒家是不革命乃至反革命的。韓非作為法家的代表人物,自然是頭頂光環,備受推崇,甚至炙手可熱。然而“四人幫”一垮臺,這種反科學的劃線自然被廢棄。今天,當人們再回過頭看韓非時,雖然沒有了耀眼的光環,但顯得真實。

韓非(約公元前280-前233年),戰國末年韓國宗室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于黃老”,曾與李斯一起求學于荀卿。他從小口吃,不善言辭,但天資聰慧,又勤奮好學,很早就開始著書立說,并聞名于世。

學成歸國的韓非,看到當時的祖國積弊甚重,國勢衰微,曾“數以書諫韓王”,希望以自己的能力幫助國家變法圖強,可惜昏庸的韓王執迷不悟,根本聽不進他的意見。失望的韓非只得埋頭寫作,把自己的理想和主張寫進書里,這使他成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主要著作有《孤憤》、《五蠧》、《內外儲》、《說林》、《說難》等。

韓非反對儒家說教,認為“儒者用文亂法”,也反對游俠行為,說“俠者以武犯禁”。他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賞后而信,刑重而必”。他強調,治國要有法律,明確指出“為治者不務德而務法”。法的制訂,應“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法是整個社會的行為準則和規范,必須做到“法不阿貴,繩不繞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取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在某種意義上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相近。他還綜合前人商鞅(前390-前338年)的“法”治,申不害(前385-前337年)的“術”治和慎到(前395-前315年)的“勢”治,提出“法、術、勢”三合一的統治術。“法”指現行的法令法規,“術”指操縱臣屬的手段,“勢”指國君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勢(所謂君權神授)。可以說,中國封建專制主義極權統治的建立,韓非的學說起到了相當大的影響。
 

在人性是善還是惡的問題上,韓非繼承老師荀子的“性惡論”,認為人人都有“欲利之心”,人際間純屬利害關系,即使親如父子也是如此。他說,“父母之于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為什么?“慮其后便,計之長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也,而況無父子之澤乎?”夫婦之間也不例外。整個社會都處于利害關系之中,統治者與人民之間更是對立的雙方。因此帝王們要鞏固政權,就必須用暴力強迫人民,使其心悅誠服地接受管理,如果人民反抗,則必須用嚴刑峻法予以制止。他說,“夫嚴家無悍虜,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厚德之不足以止亂也。”他還認為,實行輕罪重判,可以使“小過不生,大罪不至。”

在哲學上,韓非發展了荀子的唯物主義,反對“前識”(即先驗論),主張“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他最早提出“理”這個哲學概念,并論述“理”與“道”的關系——“道者萬物之所成,理者成物之文也”。即“道”是事物運動的普遍規律,“理”是具體事物的特殊規律。因此他說,“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他還主張“緣道理以從事”,反對“無緣而妄意度”,并提出”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的歷史觀。他還認為,天不能主宰人事的吉兇,人可以勝天,人可以把天當作物類加以利用。

邏輯嚴密,議論透徹,鋒芒犀利,說服力強,是韓非文章的一個主要特點。例如他在《亡征》篇里,一口氣談了國家可亡之道達47條,讓人感到處處都有亡國的危險,可謂驚心動魄。最后卻平靜地說道,“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意思是,說有亡征,并不一定就會亡,我韓非在這里主要是給君主們提個醒,平時要多注意某種征象,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確保江山的長治久安。韓非還喜歡用寓言闡述深奧的道理,使文章顯得生動活潑。這些寓言后來很多被提煉為成語,如“守株待兔”就見于《韓非子·五蠹》。他在這篇文章里,列舉了歷史上的許多事例,指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接著就講了一個故事,說宋國有個農夫在一株樹下撿到一只撞死的兔子,以后老是在那里等待,以為還有這種機會,結果只能落空。他以這個故事說明,“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即歷史是不斷發展的,因循守舊行不通。
 

韓非的著作很快就流行于當時各國。《史記》這樣寫道,“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即嬴政)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可見秦王嬴政對韓非著作的喜愛已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為了急于得到韓非,他迅速派兵攻打韓國。韓王原先對韓非認識不足,棄而不用,現在才發現其價值。可是大軍壓境,不把韓非送給秦國是絕對不行的,韓王無奈,只得“遣非使秦”。

秦王如愿以償地得到自己的“偶像”韓非,按說一定會委以重任才對,然而人們看到《史記》的記載卻是這樣的,“秦王悅之,未信用”。為什么秦王那樣喜愛韓非的著作,甚至不惜動用武力把他搶過來,而到手之后,卻“未信用”呢?司馬遷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但他強調指出,“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于秦,不能自脫”,這分明暗示,在與秦王的對話中,韓非可能說了些秦王不喜歡聽的話,因而被閑置起來。筆者讀《韓非子?初見秦》,就有這種感覺,認為韓非雖然在文章中為秦王統一六國而積極獻言,卻有意無意地否定過去,如“秦當霸而不霸”,“謀臣皆不盡其忠也”。自以為是的秦王對這種批評能接受嗎?

在秦王身邊任丞相的老同學李斯看到這種情況,既高興,又擔心。高興的是秦王沒有信用韓非,擔心的是有朝一日秦王又重用韓非,會對他造成嚴重威脅,因為早在荀卿那里求學時,他就深知韓非比自己能干。于是他勾結姚賈,在秦王面前說韓非的壞話:“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這種沒有任何事實作為依據的推理,等于造謠,但秦王竟然聽信,并“下吏治非”。李斯見陰謀得逞,不等有關部門判決下來,便搶先一步,派人給韓非送去毒藥,讓他自殺。韓非看到秦王竟是如此的反復無常,非常悲憤,也清楚自己難逃一死,但他并不害怕,只希望在死前能夠再見一見秦王,然而這個要求也被李斯斷然拒絕了。之后,當秦王對誅殺韓非的決定感到后悔時,派人前去赦免,韓非已經于獄中自殺身亡了。

韓非的死無疑是個悲劇。究其原因,一是死于李斯的妒嫉,這與龐涓暗算孫臏同出一轍,都是師兄弟不相容所造成,比起為宿敵所害,更讓人嘆息;二是死于秦王的一時糊涂,作為韓非著作的忠實讀者秦王,本應很好地重用這個能人,卻因誤聽讒言而殺了他。但更主要的是死于他深知的說話難。

在《說難》篇中,韓非指出人臣與主子說話的種種難處:“與之論大人(有道德有地位的人),則以為間己(挑撥離間);與之論細人(見識淺薄地位卑微的人),則以為賣重(賣弄身價)。論其所愛,則以為借資(拉關系);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搞試探)。徑省其辭,則不之而屈之(指笨拙不會辦事);泛濫博文,則多而久之(指啰哩啰嗦)。順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說你膽小不敢盡言);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說你粗野不懂禮貌)。此說之難,不可不知”,“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后說之矣”。可以看出,與主子說話的難處,韓非是相當清楚的,他還告誡人們“不可不知”。然而,知道是一回事,做起來又是一回事,韓非最終還是沒能逃脫因“說”所帶來的殺身之禍。正如司馬遷所嘆息的,“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原標題:知“說難”卻不能自脫——韓非的悲劇人生】

    來源:《炎黃縱橫》  作者:楚欣  時間:2010-04-24

 
責任編輯:佚名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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