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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國•第一部•黑色裂變(上、下)》 孫皓暉著 長江文藝出版社 2005年8月第一版
作家孫皓暉的小說《大秦帝國》第一部,以《黑色裂變》(以下簡稱《裂變》)為題,用了上下兩卷的巨大篇幅,對商鞅和商鞅變法做了盡情的謳歌。很可惜的是,作者對歷史的態度是實用主義的,完全無視歷史的真實性。小說作者無非是要向讀者灌輸這樣一種歷史觀:秦是中華文明的正源;秦的強大是由于商鞅變法;商鞅變法貫徹的是法家的治國理念;所以,法家的治國理念是最優秀的。小說的作者為了宣揚他的這種歷史觀,對有關商鞅和商鞅變法的歷史,做了全面的篡改。
一、對商鞅個人經歷的篡改
《史記》上說,商鞅由魏入秦,因為景監的推薦,才得以見到秦孝公。景監是什么樣的人呢?是個閹宦。但是,《裂變》的作者,為了使商鞅的偉大形象無可挑剔,不僅要把景監的閹宦身份隱去,還要把他描寫成一個了不起的人物。在《裂變》中,景監在秦孝公繼位前,已是打了十幾年仗的“前軍副將”了,而且是他為秦孝公發現了商鞅這樣一位杰出的法家,他自己也成為秦國變法的主要支持者?傊,商鞅是一個高大全的人物,推薦商鞅的景監也必須完美無缺。
對于商鞅對秦孝公先講“帝道”,“帝道”講不通又講“王道”,“王道”講不通再講“霸道”的歷史事實,《裂變》的作者也予以否認。他說商鞅對秦孝公講“帝道”和“王道”(作者統稱為王道),都是為了試探秦孝公,看看他是否與自己的政見一致;若不一致,他將毅然決然地離開秦國!妒酚洝飞嫌浀煤芮宄眺痹诎l現秦孝公只對“霸道”感興趣時,對景監說:帝道和王道的實現,需要很長久的時間,秦孝公等不及;只有講可以速效的“強國之術”,才符合秦孝公的心意,但秦國從此不會有殷、周那樣的成就了。對這樣重要的歷史事實,《裂變》的作者根本棄之不顧。他無非是要把商鞅塑造為一個信念堅定的法家,而非班固所說的“挾三術以鉆孝公”的投機者。
變法初期,商鞅曾于一天之內,就在渭水邊處死囚犯七百余人。這些人具體犯什么法,史載闕如!读炎儭返淖髡邊s說,他們都是因為私斗才被處死的。而更為荒唐的是,《裂變》的作者說,那些私斗的主犯,在即將行刑的時候,竟然大喊:“秦人莫忘,私斗罪死恥辱!公戰流血不朽!”而其他犯人也都“挺身而起,嘶聲齊吼:‘私斗恥辱,公戰不朽!’”于是,“四野山頭的民眾被這聞所未見的刑場悔悟深深震撼,竟然沖動地跟著喊起來:‘私斗恥辱,公戰不朽!’”鑒于死刑犯們均已認識到自己是罪有應得,商鞅收回不允許家屬“活祭”的成命,下令:“臨行悔悟,許族人祭奠,回故里安葬。”這樣一來,那些犯案者的家屬,“沖進法場,大哭著向高臺跪倒,三叩謝恩”。
制造一個私斗的罪名,來為商鞅的濫殺開脫;還要編一個故事,說那些被處決的人,臨刑前都已認罪服法;連罪犯的家屬們對商鞅允許他們“活祭”臨刑的親人,都感恩戴德。更有意思的是,《裂變》的作者就此寫到,商鞅對那些死刑犯家屬的“三叩謝恩”很厭惡,說:“人犯臨刑悔悟,教民公戰,略有寸功。祭奠安葬,乃法令規定,衛鞅有何恩可謝?今后不得將法令之明,歸于個人之功,否則以妄言處罪。”這一方面是要表明,商鞅在執法問題上,完全是大公無私的;而另一方面,則是在為商鞅后來懲制不同政見者作辯護。
《史記》上說,新法施行的第一年,反對的人很多;商鞅遂以太子犯法為由,對太子傅公子虔施以刖刑,對太子師公孫賈施以黥刑,因為這些人都是反對變法的;這樣一來,“秦人皆趨令”了。錢穆先生認為,這件事發生的時間有問題。因為按年齡推斷,變法實施之初,太子(約生于公元前356年)尚幼,還根本沒有能力犯法。《史記》上還說,公子虔后來又因為“犯約”,而被處以劓刑。錢穆先生推斷,所謂公子虔因太子犯法而受刑,應該是這一次。但這一推斷仍是有問題的,茲不論。問題在于,《裂變》的作者在采納了錢先生的說法之后,竟編造了一個有關太子在封地濫殺無辜的情節。這樣一來,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用刑,都是他們罪有應得,而與他們是否反對變法無關,因為“秦法是誅行不誅心”的。不僅如此,《裂變》的作者還將公子虔說成是變法的主要支持者,并賦予他一個非常尊貴的身份——秦孝公同父異母的哥哥。惟此,商鞅又被塑造成為一個執法不論親疏的人物。
對于商鞅利用自己與魏軍主帥公子卬的舊交,騙公子卬前往秦軍大營議和,將公子卬俘獲,而后對魏軍實施偷襲,將其全殲的毫無信義的歷史事實,《裂變》的作者一概予以否認,并刻意設計了這樣的戰爭情節:魏軍主帥公子卬寫信給商鞅,請他到魏軍大營議和,決計在商鞅不同意退兵時,當場將他擒殺,然后一舉擊潰秦軍;而商鞅則將計就計,引公子卬率軍進入伏擊圈,明確告訴他自己從來不齒于跟像他這樣的人為友。有趣的是,當秦國收復河西,把被俘的公子卬釋放回國時,商鞅對公子卬說:“告訴你一個秘密。你我只是相熟,不是朋友,更非摯友。衛鞅放你回去,只是因為有你當權,對秦國有好處。記住了?秘密。”篡改歷史,還這樣“幽默”,實在讓人絕倒。
秦孝公死,公子虔等人告商鞅謀反,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在逃亡途中,商鞅連住宿都找不到地方。因為,按照新法的規定,旅舍如果容留沒有住宿證明的人,是要坐罪的。為此,他不禁感嘆道:自己制定的法令,竟讓自己不堪到如此地步!不得已,他又逃往魏國(魏此時仍保有河西部分地方)。但魏國人拒絕接受他,并不許他借道魏國逃往別的國家。走投無路之下,商鞅再返秦國,回到自己的封邑,發動自己的徒屬和邑兵造反,結果兵敗身死,尸首被車裂,而且滿門抄斬。對這些歷史事實,《裂變》的作者也一概不承認。在他的筆下,商鞅自始至終都不曾造反,而是挺身前往咸陽,自投羅網,決心以自己的死,來平息那些反對變法的世族的仇恨,并且暴露他們;同時,也是為了使新君惠文王能夠樹立起威望,使變法事業得以平穩地繼續下去。作者還說,當商鞅被被客棧拒絕留住時,竟仰天大笑,認為“新法如此深入庶民之心,也不枉了二十年心血……他心里踏實——法令能超越權力,意味著這種法令有無上的權威和深厚的根基。要想廢除新法,便等于要將秦國的民心根基與民生框架徹底粉碎。誰有此等倒行逆施的膽量?”在作者的筆下,商鞅已脫胎換骨,從一個投君王所好的戰國策士,變為“茍利國家生死以”的志士仁人了。
二、對商鞅變法的毫無歷史根據的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