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長霞 (1964—2004),女,祖籍河南省睢縣,出生于鄭州。法學研究生學歷,生前任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警督警銜,鄭州市公安局副縣級偵察員。
1983年10月,任長霞從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畢業后分配到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工作,先后任預審科民警、預審科副科長、法制室主任,期間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10月,任鄭州市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1998年11月,任鄭州市公安局技偵支隊隊長。2001年4月調任登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2年3月,當選為中共河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2004年3月當選為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04年4月14日20時40分,在偵破“1·30”案件到鄭州匯報,返回登封途中,突遇車禍,經醫院全力搶救,因傷勢過重,于4月15日零時40分犧牲,年僅40歲。
任長霞生前是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中國十大女杰、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青年崗位能手、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等20多項榮譽稱號,以自己的畢生心血忠實地履行了“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神圣職責。
。她犧牲后被公安部追授為一級英雄模范稱號。特別是任長霞擔任登封市公安局局長三年間,登封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一年一個新臺階,登封市公安局先后被公安部評為“全國控申工作先進單位”,被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單位,被河南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嚴打整治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任長霞犧牲后,登封百姓自發追悼3天,當時登封市區萬人空巷。火化那天,少林大道十里長街擠滿14萬人為其送行,追悼詩文貼遍大街小巷,歌頌其為“任青天”、“女包公”。全國有80多家新聞媒體爭相報道,先后出版紀念詩文集8部,電視劇1部,電影1部,長篇小說1部,編演戲劇多部,并被評為“2004感動中國年度人物”。2004年6月,被公安部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稱號。 骨灰葬于嵩山連天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