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神妙能逸的品評理論,是從中國書畫創作與品評中提煉形成的富有民族特征的批評理論與范疇。這組范疇的建立與運用,對中國的藝術批評和藝術創作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在中國古代書畫藝術發展的同時,書畫品評亦得到展開,并在魏晉南北朝至唐宋時期形成系統的品評理論,其中,神妙能逸概念的提出及其在書畫品評中的運用,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美術批評理論。
書畫品評受人物品藻影響
我國詩書畫創作至魏晉南北朝已取得很高成就,僅書法創作就出現了一批著名書法家,如鐘繇、韋誕、皇象、索靖、王羲之、王獻之、羊欣等,繪畫中出現了衛協、顧愷之、陸探微、張僧繇等,詩書畫的品評亦開始活躍。在南朝的齊梁時期,先后出現了鐘嶸的《詩品》、庾肩吾的《書品》和謝赫的《畫品》。鐘嶸將漢至齊梁時期的100多位詩人,分為上中下三品進行品評。庾肩吾的《書品》則將漢至齊梁時期120多位書法家“大等而三,小例而九”,分上中下三品,每品又分為上中下三等,細分為九等,進行品評。謝赫在《畫品》中將魏晉至齊梁時期的28位畫家分為六品進行品第。由此,形成分品對詩人、書家和畫家進行評論的一種批評范式。這種品評詩書畫家的方式受到史書中人物品評方法的影響。東漢班固所作《漢書》中有《古今人表》,就將古今人物分成自上上到下下九品,如堯舜在上上,桀紂在下下,孔子列上上,顏淵列上中。此外,漢末魏晉至南朝劉宋時期,人物品藻成為社會一大風尚。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說:“漢末士流,已重品目,聲名成毀,決于片言。”這一社會風氣也對書畫品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神妙能取代上中下三品
初唐書畫家及評論家李嗣真著有《書后品》和《畫后品》,《畫后品》失傳。在《書后品》中,李嗣真如庾肩吾一樣,將被品評的書法家分為三品九等,但新列“逸品”,置于上上品之前,為第一等。“逸品”者共四人,即張芝、鐘繇、王羲之、王獻之。逸品加上九等,共為十等。李嗣真之前的書畫品第雖已有分品之先例,但只以上中下等梯次標明被品書畫家之藝術成就的高低層次,并未用其他概念來稱呼某一品級。李嗣真既傳承了庾肩吾《書品》中“大等而三,小例而九”的方法,又新創“逸品”,稱贊“鐘、張、羲、獻,超然逸品”,這在書畫批評史上的意義,在于創造具體的某一概念來歸類書畫藝術家,對其后的批評家產生了重要影響。
中唐書法家及書法評論家張懷瓘著有《書斷》、《畫斷》姊妹篇,《畫斷》失傳。張懷瓘在《書斷》中分上中下三卷,上卷對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草書十種書體進行論評,中卷和下卷則分神妙能三品,每品又各以書體分列,對書法家進行品評。同一位書法家,因書寫不同書體的水平高下有別,既可同列某一品,也可列入不同品類。如王羲之的隸書、行書、飛白、草書、章草同列神品,而其八分則只列入妙品。張懷瓘用神妙能代替上中下,使三品有了具體含義,避免了籠統。他還分別對列入神品、妙品、能品的各位書法家的藝術特點進行評述。此后,在書畫品評中,一般不再用上中下三品分級品第,而用神品、妙品、能品進行評論。張懷瓘的神妙能三品理論,不僅對應并取代了庾肩吾、李嗣真的上中下三品,而且使三品的具體內涵、藝術特征及創作技能特征有了相對明確的指涉,同時細化了對被品評書法家的藝術風格、形式特征及創作成就的分析。張懷瓘自稱其神妙能三品“包羅古今,不越三品,工拙倫次,殆至數百”,三品之間是遞進關系,“妙之企神,非徒步驟,能之仰妙,又甚規隨”。古今書家經張懷瓘用神妙能分檔品評,“上下差降,昭然可悉”,分品就位,各得其所。
形成神妙能逸四品
唐后期朱景玄著《唐朝名畫錄》,用張懷瓘神妙能三品分品方法品評唐代畫家。他在《唐朝名畫錄·序》中說:“以張懷瓘《畫品》(即《畫斷》)斷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優劣也。”朱景玄對以往的書畫品第分品方法進行了新的綜合。首先,他借用了張懷瓘神妙能三個概念和三品分類法。其次,他借用了李嗣真的“逸品”,并加以改造。李嗣真的“逸品”居三品九等之首,朱景玄則將逸品放在神妙能三品之后,形成神妙能逸四品。逸品者是在神妙能三品之外“不拘常法”者。列入逸品三人,即王墨、李靈省、張志和。前二人都喜歡在作畫前飲酒,王墨善潑墨畫山水,“醺酣之后,即以墨潑;蛐蛞鳎_蹙手抹。或揮或掃,或淡或濃,隨其形狀,為山為石,為云為水,應手隨意,倏若造化”。李靈省以酒生思,“得非常之體,符造化之功,不拘于品格,自得其趣爾”。李嗣真所謂的“超然逸品”,是指書畫家具有超出眾人之上、創作技能最高之意;而朱景玄所論逸品,則是不拘前人法度,縱情恣意,隨手而作,無規矩之縛,又能符造化之功,是一種自由揮灑,不期然而然,無目的又合目的的創作狀態。由此,朱景玄賦予逸品以新的具體內容,后來書畫品評中使用的逸品概念,基本沿用了朱景玄所論的內涵。
此外,張懷瓘用神妙能三個概念品評書畫時,在各品中不再分上中下。朱景玄則沿用李嗣真上中下三品,每品中又分上中下的方法,將神妙能三品又分別細分,如將神品分為神品上、神品中、神品下。神品上一人為吳道子,神品中一人為周昉,神品下七人為閻立本、閻立德、尉遲乙僧、李思訓、韓干、張藻、薛稷。但朱景玄對逸品的安排與李嗣真相同,不分上中下。如此,朱景玄的神妙能三品九等,再加“不拘常法”的逸品,同李嗣真的逸品加九等一樣,也是十等。李嗣真將逸品置于上上等之前,是認為逸品高過上上等;朱景玄將逸品置于九等之后,卻并不是說屬逸品的畫家水平最低,而只是表明其“不拘常法”,不好歸入神妙能三品之中,而其創作水平也是較高的,雖“應手隨意”,卻“倏若造化”,其作品的藝術效果“宛若神巧”,“皆謂奇異”。
到北宋,用神妙能逸概念品評繪畫的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江夏人黃休復著《益州名畫錄》,又名《成都名畫記》,相當于今天說的地域藝術史,對唐乾元初至北宋乾德年間,他在益州所見畫跡屬蜀地的畫家58人,用逸神妙能四品進行品第。其理論貢獻主要有二:其一,將逸品的位置從朱景玄的神妙能逸四品之末搬到了最前,成為逸神妙能,回到李嗣真對逸品的崇奉狀態。其二,對逸神妙能四品的概念進行界定,特別是神妙能三個概念。從張懷瓘到朱景玄,對神妙能概念雖都曾加以運用,但沒有在理論上具體闡述。黃休復認為應先對逸神妙能概念加以釋義,使之作為分檔品評的標準、尺度更加明確清晰。他說“逸格”的特點是:“拙規矩于方圓,鄙精研于彩繪,筆簡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此“逸格”內涵在朱景玄所論“不拘常法”的基礎上有新的發揮。“神格”的特點是“天機迥高,思與神合。創意立體,妙合化權”。“妙格”的特征是“筆精墨妙,不知所然……自心付手,曲盡玄微”。至于“能格”,則主要是能熟練掌握繪畫技能,達到“學侔天功”、“形象生動”。
從南朝謝赫、庾肩吾到北宋黃休復,從六品或三品九等到逸神妙能,書畫品評理論的發展逐步完善。北宋末徽宗皇帝崇尚法度,仍將神品居首,以神、逸、妙、能次序。后來的書畫品評著作在品評書畫家時,多用神品、妙品譽之。至于排序,一般習慣用神妙能逸為次,逸品雖排最后,并非差等之意,而是指其特殊。神妙能逸概念不僅在書法與繪畫品評中運用,在明清時還擴展到印論之中,如朱簡的《印經》在論評刀法時提出的四品,即神妙能逸。至于“逸品”“不拘常法”的特點,對于文人畫不拘形似、重視傳神表意的創作思想產生了巨大影響,例如元代畫家倪瓚曾論到“逸筆草草,不求形似”,“聊以寫胸中逸氣”。神妙能逸的品評理論,是從中國書畫創作與品評中提煉形成的富有民族特征的批評理論與范疇。這組范疇的建立與運用,對中國的藝術批評和藝術創作產生了積極的作用。(作者單位: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作者:陳池瑜【原標題:神妙能逸:中國書畫品評理論的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