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進仕成為青年李叔同心頭的一個“結”與“痛”。清代的科舉制度規定,凡考入本籍所在的府、州、縣學的人,才能取得“生員”資格,俗稱“秀才”,這僅僅是科舉進仕的起步,通過地方教官所主持的歲試、科試的人,才能參加高一級的“鄉試”,鄉試通常情況下是每三年舉行一次,考試地點則在位于各省省城的貢院;考試合格者稱“舉人”。一個讀書人初步具備了當官的資格。李叔同的父親就是在32歲那一年以“直隸天津府天津縣附生”的身份考舉人的,53歲時又考中進士,列第三甲而得賜“同進士出身”。
李叔同曾以河南納監的身份到開封參加1903年河南鄉試。清代乾隆朝以后,許多人通過捐納錢糧來獲得監生資格,然后以監生的身份參加各地的鄉試。清廷為了廣納資財,納監現象十分普遍。一些書中說他是1902年到開封參加鄉試。筆者認為李叔同是在1903年來開封的。
我們可以從李叔同寫給許幻園的一封信中窺知一二:“別來將半載矣,比維起居萬福,餐衛佳勝為頌。弟于前日由汴返滬,側聞足下有返里之意,未識是否?秋風菁鱸,故鄉之感,烏能已已;料理歸裝,計甚得也……”此信出自《弘一大師文集》“書信卷一”,寫信時間為“一九〇三年×月三日”,寫信地點是上海。信中李叔同說起了秋風,談起了往事,證明他參加的鄉試時間在秋天,而河南鄉試正好在10月。金梅在《悲欣交集:弘一法師傳》 一書中記載:“據李叔同侄子李圣章說,是年三叔曾赴開封應試未中。”按照常理,李叔同不可能在一年內輾轉參加浙江、河南兩地的鄉試,李叔同1903年在開封參加鄉試是比較符合情理的。因為癸卯(1903年)全國鄉試均在8月舉行,但順天鄉試改在了開封,河南鄉試推遲到10月,是全國最后舉行鄉試的省,癸卯科河南鄉試也就成了最后一科鄉試。
在河南貢院,李叔同凌晨即被點名,先是被搜檢,看是否藏有夾帶、小抄。貢院的大門、二門、三門均安排搜檢差役,李叔同過此3關后,始得進入號房,一人一間應試作題。每個考生每間號房,號房的東、西兩面墻上砌有兩層磚縫,一上一下,上層木板當桌,下層木板作凳。晚上將上層木板移至下層又可組成臥榻。考試期間李叔同雖說文思泉涌,但是由于接收新思想較多,主題似乎偏離了八股文主旨,鐵塔的風鈴不時穿過他的耳膜,汴水秋聲在夜晚也曾聲聲入耳,但是由于鄉試失敗,李叔同再也無心觀賞汴京美景了。河南鄉試的失敗雖然斷絕了李叔同的進取之心,但是對他而言卻是最極致的華麗轉身,從此開始了半世文人半世僧的生活。劉海永【原標題:李叔同:曾到開封為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