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統(tǒng)治時期(公元527—565年),拜占庭帝國經濟昌盛、文化繁榮,在此基礎上,查士丁尼任命特里波尼安組織一個由10名法學家組成的委員會,搜集、整理羅馬帝國所遺留下來的各種法律法令,并根據現(xiàn)實需要進行增刪、修訂,最終編纂成一部匯編式法典,被人們統(tǒng)稱為《民法大全》。該法典包括四部分內容:529年頒布的《查士丁尼法典》(534年有所修訂)、羅馬歷代著名法學家的言論匯編《學說匯纂》、簡明的法學教科書《法學階梯》以及收集534年之后查士丁尼所頒布法令的《新律》。由于《查士丁尼法典》最早編成,并且是《民法大全》的核心,所以一般以《查士丁尼法典》作為這部民法大全的代稱。《民法大全》是羅馬法的集大成者,是西方歷史上第一部系統(tǒng)的法典,對后世影響巨大,近代西歐多數國家在制定法令時都將該法典作為參考。(周曉菲)(原標題:查士丁尼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