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四大問題需要解決,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私權保護有待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未形成有效體系;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研究、保護力度不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參與度有待提升。
報告建議,編著系統(tǒng)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材,涵蓋中小學、大學,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性教育納入現(xiàn)有的教學體系。此外,抓緊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傳承人研究,加大對傳承人的扶植力度,補助金發(fā)放、政策性支持不能只針對代表性傳承人,還應照顧其他未在名錄的傳承人,對瀕危項目的傳承人應有所傾斜,并為傳承人建立社會保障制度。
2001年1項:昆曲
2003年1項:中國古琴藝術
2005年1項:蒙古族長調民歌(與蒙古國聯(lián)合申報)
2007年1項: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
2009年22項:中國蠶桑絲織技藝、福建南音、南京云錦、安徽宣紙、貴州侗族大歌、廣東粵劇、《格薩爾》史詩、浙江龍泉青瓷、青海熱貢藝術、藏戲、新疆《瑪納斯》、蒙古族呼麥、甘肅花兒、西安鼓樂、朝鮮族農樂舞、書法、篆刻、剪紙、雕版印刷、傳統(tǒng)木結構營造技藝、端午節(jié)、媽祖信俗
2010年2項:京劇、中醫(yī)針灸
2011年1項:皮影戲
2013年1項:珠算
■名錄詳情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30項)
1 羌年
2 黎族傳統(tǒng)紡染織繡技藝
3 中國木拱橋傳統(tǒng)營造技藝
4 新疆維吾爾族麥西熱甫
5 中國活字印刷技術
6 中國水密隔艙福船制造技藝
7 赫哲族伊瑪堪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7項)(記者 張璐)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fā)展報告(2013)》昨日發(fā)布。報告稱,截至2012年底,我國已有京劇等29個項目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國活字印刷術等7項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福建木偶戲1項入選非物質文化遺產優(yōu)秀實踐名冊,至此,我國入選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各種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已達37項,總數位居世界第一。
《報告》指出,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四大問題需要解決,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私權保護有待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未形成有效體系;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研究、保護力度不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參與度有待提升。
報告建議,編著系統(tǒng)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材,涵蓋中小學、大學,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性教育納入現(xiàn)有的教學體系。此外,抓緊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傳承人研究,加大對傳承人的扶植力度,補助金發(fā)放、政策性支持不能只針對代表性傳承人,還應照顧其他未在名錄的傳承人,對瀕危項目的傳承人應有所傾斜,并為傳承人建立社會保障制度。
2001年1項:昆曲
2003年1項:中國古琴藝術
2005年1項:蒙古族長調民歌(與蒙古國聯(lián)合申報)
2007年1項: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
2009年22項:中國蠶桑絲織技藝、福建南音、南京云錦、安徽宣紙、貴州侗族大歌、廣東粵劇、《格薩爾》史詩、浙江龍泉青瓷、青海熱貢藝術、藏戲、新疆《瑪納斯》、蒙古族呼麥、甘肅花兒、西安鼓樂、朝鮮族農樂舞、書法、篆刻、剪紙、雕版印刷、傳統(tǒng)木結構營造技藝、端午節(jié)、媽祖信俗
2010年2項:京劇、中醫(yī)針灸
2011年1項:皮影戲
2013年1項:珠算
■名錄詳情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30項)
1 羌年
2 黎族傳統(tǒng)紡染織繡技藝
3 中國木拱橋傳統(tǒng)營造技藝
4 新疆維吾爾族麥西熱甫
5 中國活字印刷技術
6 中國水密隔艙福船制造技藝
7 赫哲族伊瑪堪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7項)(記者 張璐)(原標題:中國入選非遺已達37項 總數位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