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家風問題有兩個要點:
一是風要正,要有檔次;
二要堅持幾十年如一日,幾代人共同遵守。成為一種習慣動作,而不需要任何外來的強制。
“栽什么樹苗結什么果,撒什么種子開什么花。”“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是《紅燈記》里的唱詞,包含了人的成長與家庭環境、家風、家規的關系。我們分析成功人士的經驗之道——比如自立、拼搏、刻苦,比如仁義、助人、涵養:常常可以從他們的家庭環境中尋求到基本來源、基本點。
中國豐富的傳統文化中有許多關于治家的內容,比如“積善之家必有余慶”,是提倡家庭要“積善”。明代曾經有《朱子治家格言》、是以家庭道德為主的啟蒙教材。當然帶有時代的局限性,但許多東西對我們今天的“家風”討論仍然有積極的啟示意義。比如:“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勿貪意外之財,勿飲過量之酒。”“與肩挑貿易,毋占便宜;見窮苦親鄰,須加溫恤。”“刻薄成家,理無久享;倫常乖舛,立見消亡。”“重資財,薄父母,不成人子。”“見富貴而生諂容者,最可恥;遇貧窮而作驕態者,賤莫甚。”“勿恃勢力而凌逼孤寡”;“人有喜慶,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禍患,不可生喜幸心。”“家門和順,雖饔飧不濟,亦有余歡”……
《朱子治家格言》還涉及了家與國的關系:“讀書志在圣賢,非徒科第;為官心存君國,豈計身家。”
說到“家風”問題,有一點值得強調:道德與法律這樣兩條杠杠到什么時代、什么情況下都必須堅持遵守。
家庭關系中通常涉及的是道德問題,比如尊老愛幼,團結互助,謙虛禮讓,設身處地,善解人意,甘愿吃虧,等等,注重道德自律的家庭成員,才能夠在家庭中享有威信,才有資格成為家庭的中流砥柱。
當然家庭關系中也有法律問題,比如個人隱私,財產繼承等等,這樣的問題完全依靠道德自律往往就解決不周全,而且弄不好還會“顯失公平”,于是就需要用法律來規范和約束相關的方方面面。
今天討論“家風”、“家規”的現實和長久意義。
中國隨著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的大發展,許多新東西出來了,比如“官二代”、“富二代”近年又出來“拆二代”。從家庭關系這個視角看問題,所謂“官二代”、“富二代”、“拆二代”,相當程度上都不是年輕人自己人生努力的結果,而是對祖宗、父母的“天然繼承”。正因為“財富和幸福來得太過容易”,這些年輕人最容易墮入驕奢淫逸,無所作為,他們中的一部分,也最容易失去道德榮譽感和奮斗精神,如果加上有的家庭的“家風”、“家規”本來就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樣的年輕人們就很可能成為類似舊時代的“紈绔子弟”和“惡少”類人物。
家庭連著地方、社會和國家,所謂“家門不幸出孽子”,必然禍害社會,成為家庭、地方、社會的破壞因素。這是我們今天討論“家風”、“家規”的現實和長久意義之一。
好的“家風”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夠養成的,它需要長期的“潤物細無聲”。
一個人在家庭中尊老愛幼,謙虛謹慎,克勤克儉,嚴格自律,講原則,重正氣,他(她)在單位里、社會上也必然能夠表現良好;反之,一個人在家庭中我行我素,沒規沒矩,無法無天,無情無義,耍奸使壞,損人利己,既不把道德要求放在眼里,也不把法律規矩放在眼里,比如在家庭財產問題上,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尊重人,甚至在與父母的關系中信奉“我的就是我的,你的還是我的!”視“吃父母”、“啃老”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而當涉及贍養父母、幫助有困難的家庭成員,則就是另外一付惡劣的態度——“拔一毛而不為”。這樣的人,久而久之,就不免成為家庭的孽子,社會的敗類。
好的“家風”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夠養成的,它需要長期的“潤物細無聲”。對于青少年來講,要經過長期的耳濡目染,自我修煉。
從這個意義上講,上一代、老一輩,就應當起到一個正面影響的、潛移默化的引領作用。
身教重于言教,為人父母、長輩,對于養成好的“家風”其作用舉足重輕。
可是我們痛心地看到:近些年來一個又一個被揭露出來的貪污腐敗分子、“裸官”之類,以及那些尚未被揭露出來的有這樣那樣經濟犯罪問題的干部人等——他們往往都是各自家庭的主要成員,那么他們的這些危險表現,只能說明這樣家庭的“家風”教育一定成問題!這些人一定會因為自己的違反黨紀國法而身敗名裂,而且必然禍及他們的家庭成員,請問:當他們罪責加身,鋃鐺入獄,何以面對自己的父母長輩、妻兒老小?如何侈談對自己的下一輩去進行“家風”教育?
從這個意義上講,“家風、家規”,不僅是一家一戶的事情,而且事關黨風和社會風氣,是時代的事情、國家的事情。(儲瑞耕) (原標題:評論:中國傳統文化中許多內容有關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