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存古建筑眾多,國家在古建修繕上也投入巨大。但是,從目前的文物建筑修繕過程來看,整體上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立項圖審不專。文物建筑修繕工程一般要在發改委立項,其中立項的圖審工作不盡如人意。由于文物建筑屬于特殊建筑,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民用和商用建筑。但圖審部門對這一方面往往按照普通建筑來進行測算,容易造成立項單位的概預算與發改委核定的數額不一致,影響了施工的進行。
二是施工隊伍不強。雖說國內已有眾多具備文物修繕資質的實體,但是這些單位都沒有將文物修繕作為經營的主力方向。文物修繕市場化以后,企業為減輕負擔,一般都不養或很少養技術工人,工程承接后現找工人,甚至是找農村包工隊。一方面工人隊伍不固定,得不到應有的培養;另一方面專業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造成古建修繕隊伍技術水平不高甚至極低。很多掌握豐富維修經驗的老工匠已經離世,而年輕的技術工人還未具備全套經驗,多項修繕技術面臨失傳。長此以往,古建筑修繕將很難保證按“原工藝”進行操作。
三是修繕材料不佳。古建文物修繕沒有干木料可用是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濕木料不可避免會出現糟朽和干縮,用于古建筑維修危害非常大。磚瓦材料的生產,也存在用樣問題。現在生產的磚瓦,無論規格、密實度,都與古時存在很大差距,直接影響到文物維修工程的質量。這些問題涉及幾乎所有的古建修繕項目。此外,許多文物建筑修繕后雖然“煥然一新”,但已失去古韻。古建筑的色彩大多使用天然礦物質顏料,其化學性能穩定,色彩延年持久,顏色的明度、彩度都比較柔和。但是當前修繕使用的主要是化工材料,顏色火爆、生硬、強烈,改變了傳統彩畫的原狀,而且很難延年。
為此,建議:
一是加強立項審查的專業性。建議國家文物局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歷史建筑修繕技術指導細則等技術性文件,并將這一文件作為發改委等審查立項的指導性文件。同時,建議成立我國的文物建筑修繕圖審專家庫,在對涉及文物修繕工程的立項審查時充分聽取專家的意見,保證概預算核定的合理性。
二是提高施工隊伍專業化水平。各地文物管理部門雖有少量技術專家,但由于涉及的文物建筑修繕工程眾多,現場指導精力有限。建議各省成立一支省級的專業施工隊伍,輔以市場化的各類文物建筑修繕公司。通過規范化、標準化來帶動文物建筑修繕的專業性發展。對各類專業從事文物修繕保護的工人和技術人員,要經常進行技術、業務、文物意識的培訓教育,尤其是加強對古建修繕技術傳承人的培養。
三是開展對文物建筑修繕材料的研究和規范管理。建議在招標、審批、施工各個環節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全程參與,如建筑專業的高等院校、建筑材料研究的科研院所等。面對古建材料和工藝相對缺乏的現實,大力鼓勵對古建替代材料以及古建修繕技術的研究。同時,加強對中標企業的材料儲備、材料使用的檢查,并制定相關管理措施,保證文物建筑修復按照原形制、原結構、原材料、原工藝施工。此外,建議成立全國文物建筑修繕信息平臺,對各地文物修繕工程進行動態跟蹤和公示,大力推介和表彰文物修繕效果良好的優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