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文化”作為一個概念,包括地名語詞文化和地名實體文化兩個層面。地名語詞揭示了地名的語源文化內涵,地名實體文化體現了其所指代實體的地理、歷史和鄉土等,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構成了地名文化的全部內涵。地名文化記錄著人類社會發展的歷程、民族的變遷與融合、人們生活環境的發展變化,是重要的國家歷史與民族文化遺產。
我國的地名文化具有延續性、地域性和多元性三個顯著特征。延續性,是指大部分地名都有一個歷史的延續,例如新疆,在清代之前被稱為西域。1878年,左宗棠收復新疆,在奏折中建議以“新疆”為名建省。新疆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但因為是新收復的失地,有“故土新歸”之意。1884年新疆正式建省,沿用至今。地域性,是每一個地名都體現了當地文化、當地民族的特征,能夠與其他地區有所區別,比如說介休,就只能是山西的地名。多元性,是指地名中包含了多種多樣的文化信息,與當地的民俗風情、傳說故事、宗族構成、宗教信仰、歷史人物等文化密切相關,例如湘江,不僅是一條純粹地理意義上的江名,而且還被賦予了深厚的湖湘人文內涵。
重視地名文化,就是重視我們的國家與民族歷史。傳承和保護地名文化,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地方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地名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對地名資源進行普查,通過社會調查、查閱史料、民間訪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搜集、深入調查。第二,地名更改要建立一個標準。在申報政府相關部門核準之前,要邀請專家論證,確保新地名的更改有一定的文化含量,尤其是在一些城市區劃、道路與街區的命名上,不能以便于管理之由,簡單地使用數字及字母。第三,建立中國地名文化國家數據庫,提高地名文化保護的水平。在數字化的今天,建立地名文化國家數據庫非常必要。這是將中國古今地名和當地文化概況特點數字化,對中國地名文化的研究將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