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治理“城市病”的良方②】
城市的建筑風貌是一個城市內在特色的外在物質表現形式,是基于城市自然環境、地域文化的“上層建筑”,同時也是城市個性中最直接、最易被感知的表現要素。而自然環境和地域文化則是構成城市特色最內在、最持久的本底要素,是城市特色形成的基石。
城市的魅力來自于對歷史記憶的傳承與創新,其中城市建筑也是有思想、靈魂和個性的,這些都蘊藏在你所生活的城市里、周圍的環境里、過去的記憶里。因此,建筑必定傳承了一方文脈。
以蘇州為代表的歷史文化城市更是在建筑風貌中承載了濃重的城市文化底蘊,外顯和內在高度統一。蘇州的城市特色是總體體現了自然與人文高度和諧的“智造”之城,包含水環境構成的“水城”、文化熏陶的“雅城”、別樣風貌的“園城”和工藝工匠的“藝城”。蘇州建筑高度融合了地域的自然與人文特色,無論是素雅精巧的建筑單體,還是咫尺乾坤的蘇州園林,都是吳文化的典型顯現。
傳承蘇州文脈的建筑創作,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堅持越是地方的就越是世界的理念,形成建筑師進行吳門建筑創作的設計自覺,廣泛吸收各個領域的知識,深入城市生活和體驗環境,在提高自身文化修養的基礎上實現新的表達。
把蘇州傳統建筑研究放在其生成環境中尋找更多的歷史線索,充分認識其深層作用機制,尋道而不是尋形。一法得道,變法萬千,道通則法無盡。從對傳統建筑本體的簡單認識,上升到對所在環境和文化的再認識再思考。
注重建筑中文化、形式、空間等的共同作用,擺脫僅就體量、造型、色彩、空間之事而論事,避免濫用地方特征要素的地域形式主義。把人及其活動作為設計的出發點,讓建筑有血有肉有靈魂。
在城市設計控制下處理好建筑的保護傳承和發展的關系,同時實行分區管控。保護古城整體環境,維持和復興城市文化和地域特色;在保護對象的“左鄰右舍”注重形態整體協調的“蘇而新”,而對“遠房親戚”則以內在的“血脈相承”為主,達到“新而蘇”的境界。
合理解決地域與現代、本土與外來、生態與傳統等多種矛盾對立與共生的關系,實現優勢互補、優勢并置的創作模式。
形成全社會對建筑文化的關注。建筑文化傳承的責任是多方面的,需要引導公眾正確解讀建筑之美,引導公眾成為城市建筑文化的利益相關者。
(作者:夏健 系蘇州科技大學教授、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