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1日,適值《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頒布一周年之際,湖南省文化廳召開落實《實施辦法》一周年座談會,就如何進一步貫徹《實施辦法》展開深入探討。
省文化廳副廳長張帆說,《實施辦法》實施一年來,在全省形成了科學合理的非遺法制保障體系,促進了湖湘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弘揚,對加快建設文化強省,提升全省文化軟實力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主動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來規范和引導全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做到“崇法而治、依規而行”。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對于貫徹非遺的保護與傳承,推動湖南非遺工作向縱深發展有著重要意義。開展非遺保護工作需要注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性、先進性、傳承性、整體性,從調查、宣傳、傳承、開發指導四個方面加強非遺保護工作。
《實施辦法》于去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去年7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這是湖南省出臺的第一部文化領域的省級地方性法規,為湖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提供了切實有力的法制保障。(賀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