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遺址516處、古墓葬186處、古建筑795處、石窟寺及石刻110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329處、其他7處。5月3日,隨著“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公布。
由國務院核定的“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在國家文物局官網公布,1943處不可移動文物名列其中。至此,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達4295處。
第七批國保單位,西藏日喀則地區江孜縣的帕拉莊園(攝影:本報記者 李韻)
歷批國保中數量之最
本次公布的“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下簡稱“第七批國保”)仍沿用國務院公布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時采用的分類和排序,即依次分為:古遺址516處(26.6%)、古墓葬186處(9.6%)、古建筑795處(40.9%)、石窟寺及石刻110處(5.7%)、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329處(16.9%)、其他7處(0.4%)。
據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介紹,各級地方政府文物保護意識及文物資源利用的需求日益增強,各地的申報熱情高漲,最初申報項目總量高達5000余處,超過前六批申報數量總和,是歷次最多的。
然而,國保評選一向是重質不重量。國家文物局針對不同類型文物制定了明確的評選標準,規定了嚴格的申報評選程序。所有申報項目都是由各省文物局報經各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的。他們還組織了上百名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和實名投票,進而確定了初步推薦名單,部分項目還進行了現場復核;后又多次征求各相關部門和各省人民政府意見,形成了最終推薦名單上報國務院公布。
比如,對頗受媒體關注的名人故居問題,評選在遵循原有8條評選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從嚴把握的三條原則:即與本人作出的重大貢獻或發生的重要歷史事件沒有緊密關聯的不列入,已有一處故居舊居列入國保單位的原則上不再考慮第二處列入,建國后復建的不列入。
本次評選還體現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成果。“三普”共登記76萬余處不可移動文物,其中不乏價值突出的新發現文物。為加強對新發現文物的保護,其中部分珍貴文物也直接列入了國保單位,如山西小張碧云寺大殿等。
此外,本次評選還注意吸納了少數民族地區價值較高的文物及工業遺產、鄉土建筑等新型文化遺產。比如,內蒙古等五個自治區共列入178處申報項目,占總數的9.2%,這個數量接近五個自治區前六批數量的總和(229處),充分體現了對少數民族地區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
勵小捷表示,目前,國保單位總數為4295處。這個數字乍看不小,但與76萬余處基數相比就顯得很小,僅為0.56%;另外,我國的國保單位數量與其他文明古國相比也不算高。比如,埃及由中央政府管理的文物古跡有2萬余處。
保護是今后工作的重點
對于第七批國保的公布,文物界的專家學者們一致肯定,認為國保數量與種類的變化,與我們文物大國的地位相符,與建設文物強國的目標相符。
正如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呂舟所說:“國保數量的變化反映了我國從文物保護向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反映了我國文化遺產價值認識的變化以及文化遺產概念的不斷擴展。”
他表示,無論是第三次文物普查還是第七批國保評選,大量具有突出文化價值的遺產受到人們關注。保護的對象從原來的古建筑、石刻、石窟寺、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等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對象,擴展到了文化景觀、文化線路、工業遺產、20世紀建筑遺產等具有文化、社會等價值的新類型。“這種變化反映了我國近年來文化遺產保護理論建設的成績,也反映了世界遺產保護對我國國家層面文化遺產保護的帶動作用。”呂舟說,“無論是五臺山作為宗教圣地,西湖作為文化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還是正在進行的云南紅河哈尼梯田、大運河、絲綢之路申報世界遺產的工作都在很大程度上為我們理解認識這些新的遺產類型的價值,保護管理這些新類型的遺產積累了經驗。”
另一方面,專家們反復強調文物保護是日常工作的重點。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研究員宋建忠表示:“文物保護絕不能停留在公布名單上,而一定要落到實處。加強日常監測是必須的。”保護項目越多,意味著工作量越大,這是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面臨的新挑戰,特別是在我國不斷推動的城鎮化過程中,“如何深入地挖掘其文化價值,合理利用,惠及民眾,是必須認真思考的。因為我們保護的終極目標是文化傳承。”他說。
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總工程師劉小和則從數據細化的角度談了自己的認識。他指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有的一處保護單位實際上包含著若干個單體的不可移動文物。他舉例解釋說,比如大運河,算作一處保護單位,而實事上包含著六個省的許多個文物點。按照文物保護的屬地管理原則,在日后的保護中就很有可能出現問題。因此,他建議,在名單公布之后,首要工作是將名單細化,抓緊基礎資料的整理,切實摸清每一處國保的具體內容,為日后的保護打牢基礎。(原標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再添1943處)